抵押权房屋能否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6 07:48:34 356 人看过

一、抵押权房屋能否执行

抵押权房屋可以执行,对于被执行人的财产设立了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也可以依法进行查封,扣押等。但是对于该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之后的所得价款也应当由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设定最高额抵押权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受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时起不再增加。

人民法院虽然没有通知抵押权人,但有证据证明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查封、扣押事实的,受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实时起不再增加。

二、只有一套房产抵押能否执行

只有一套房产抵押一般不能执行,但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房屋的、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申请人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扣除租金的,可以依法执行。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三、抵押房产能否公证

抵押房产能公证。工作人员通过对房产抵押内容进行审查,确定该行为确系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以确保房产抵押的真实性,排除不合法的行为以确保公证内容及抵押的合法性。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二章 公证机构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n  (一)合同;\n  (二)继承;\n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n  (四)财产分割;\n(五)招标投标、拍卖;\n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n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n  (八)公司章程;\n(九)保全证据;\n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n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n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7: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能否出租抵押房屋
    抵押房屋能否交易需要按实际情况判定,具体为:1、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2、没有约定的,房屋可以自由交易,不需要抵押权人的同意,但应当通知抵押权人。房屋抵押是指一个人为了向银行借钱,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银行。如果到期不能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可以处置房屋,处置后获得的钱优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抵押房屋贷款要求是什么1、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新购商品住房抵押,贷款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满足其购买住房、车位、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多种需求的人民币贷款。房产抵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2、贷款条件考虑以下方面:(1)借款人资格,主要是具稳定收入,固定工作,还要有合法的抵押物,例如可以上市交易的商品房。(2)银行委托评估公司办理评估,签订合同,贷款审批,房产抵押,合同公正,放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
    2023-07-07
    462人看过
  • 抵押的房屋拆迁抵押权人能否优先受偿
    抵押的房屋拆迁抵押权人能优先受偿。征收个人、单位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抵押的房屋被征收拆迁的抵押物灭失,抵押人应当优先以拆迁款对债务进行清偿。一、农民不签字征地的后果都有哪些呢征地如果履行了一切合法手续,农民不签字征地也是合法的。《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二、拆迁补偿是什么意思拆迁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补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
    2023-04-01
    87人看过
  •  按揭房屋能否进行抵押贷款?
    本文介绍了住宅改革的相关内容,包括按照市场价格或成本价格支付住宅费用,成功取得房地产票后可以作为抵押物,以及已购公有住房的分类和购买方式等。此外,银行方面也会进行审核,并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和评估。最终能否获得抵押贷款取决于银行批准的结果。按照市场价格或成本价格来支付住宅费用,一旦成功取得房地产票,就可以将其作为抵押物。住宅改革是指1994年国务院发行的城镇住宅制度改革产物,是中国城镇住宅从以前的公司转变为市场经济的过渡政策,现在被称为购买公有住宅。已购公有住房可以分为按照市场价购买,按照成本价购买和按照标准价购买三种。按市场价格和成本购买的,房屋所有权由员工个人所有,其中按成本购买的,一般5年后可依法进入市场的标准价格购买的,员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5年后可依法进入市场。银行方面同样会进行审核。银行会委托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在评估后,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
    2024-07-01
    411人看过
  • 只有一套房产抵押能否执行
    只有一套房产抵押一般不能执行,但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房屋的、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申请人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扣除租金的,可以依法执行。一、失信人员名下有房产会怎么样法院是会强制执行只有一套住房的。如果符合下列条件,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二、唯一房子被拍卖的住房补贴标准是多少唯一住房拍卖补偿标准有以下几点:首先对于被执行人在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住房,能够维持生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然后执行申请人按照当地廉员提供居住住房,或者参照当地住房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在房屋变动
    2023-06-20
    316人看过
  • 预抵押的房屋能否办抵押登记
    (一)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房地产权利人以其支配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权后,依照法定的程序申请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在房地产登记簿上所作的记载。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因为抵押权是一种物权,如果房地产权利人设定了抵押权,其所有权上就会留有瑕疵,只有通过登记制度公示之后才能有效保护第三人的利益。房地产抵押权是一种不动产物权。(二)预抵押登记制度,就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定的同时,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上立即生成预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利。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以预购商品房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一、需要进行抵押登记的财产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
    2023-04-03
    98人看过
  • 唯一住房抵押法院能否执行
    唯一住房法院能否执行,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5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
    2023-04-15
    402人看过
  • 公证执行能否执行抵押财产
    一、公证执行能否执行抵押财产债权债务文书申请强制执行公证后,如果抵押担保同时申请了公证的,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申请,可以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公证债权文书对主债务和担保债务同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执行;仅对主债务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未涉及担保债务的,对担保债务的执行申请不予受理;仅对担保债务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未涉及主债务的,对主债务的执行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受理担保债务的执行申请后,被执行人仅以担保合同不属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范围为由申请不予执行的,不予支持。二、申请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程序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3、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4、公证处出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
    2023-06-14
    123人看过
  • 房屋抵押仲裁多久执行
    法律综合知识
    一、房屋抵押仲裁多久执行在涉及房屋抵押的仲裁案件中,执行的时间主要取决于仲裁裁决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1.通常情况下,一旦仲裁裁决作出,被执行人应当立即履行裁决所确定的义务。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执行程序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完成。(1)如果被执行人自愿履行仲裁裁决,那么执行程序可能会相对较快。(2)如果被执行人拒绝履行或无法履行,申请人就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和执行。这个过程花费的时间取决于法院的工作效率和案件的复杂性。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执行案件的执结期限一般为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对于房屋抵押仲裁的执行案件,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完成相关手续和程序。因此,房屋抵押仲裁的执行时间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期限,而是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申请人需要耐心等待法院的处理结果,并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以确保
    2024-07-11
    247人看过
  • 能否对有抵押权的财产进行执行
    能对有抵押权的财产进行执行。要对有抵押权的财产进行执行的要抵押权人依法提起诉讼请求,在取得执行根据后可以申请执行。抵押权人未取得执行根据的,法院可以依照申请查封人的申请,对标的物予以评估、拍卖。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发生约定的行使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自行就抵押财产进行变卖取得价款后优先补偿债务。抵押权能否提前实现(一)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二)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三)抵押人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在下列情形发生时,抵押权人可以约定提前行使抵押权:(一)抵押房屋受到查封、冻结或扣押等影响的;(二)债务人或抵押人已不能偿还一般债务或其他欠债;(三)债务人或抵押人财产的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遭受或可能遭受没收、征用或强制性收购等。
    2023-08-18
    99人看过
  • 有抵押权能否专属管辖,有抵押权的房子可以强制执行吗
    一、有抵押权能否专属管辖有抵押权不能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改变法律确定的管辖,也没有法律规定抵押权能适用专属管辖。二、有抵押权的房子可以强制执行吗有抵押权的房屋,除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情形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三、抵押权的担保范围有哪些抵押权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权在其所担保的债权届满未获清偿而实行后,抵押物被拍卖或变卖的价金都可以用来清偿哪些债权。《民法典》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
    2023-05-06
    365人看过
  •  房屋解押后能否迅速再次进行抵押?
    在房屋解押后,您可以通过申请房产抵押贷款来获得房产证。为了申请房产抵押贷款,您需要提供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地址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个人收入证明或资产状况证明、抵押房屋的房屋产权证及购房合同、贷款用途证明(例如购房合同、认购书、采购合同、购车发票等)。房产抵押贷款的流程包括贷款申请、准备贷款材料、看房评估和报批贷款,以及抵押登记手续。房屋解押后,您可以立即在抵押贷款申请中获得房产证。房产抵押贷款所需资料:1、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地址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2、个人收入证明或资产状况证明(税单、近6个月银行流水等);3、抵押房屋的房屋产权证及购房合同;4、贷款用途证明,例如购房合同(认购书、采购合同、购车发票等。房产抵押贷款流程: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2、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及抵押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3、看
    2023-11-18
    178人看过
  • 能否将抵押房屋过户?
    抵押房屋可以过户。但抵押权人应当经抵押权人同意,清偿抵押债务后,协助注销抵押,然后办理交易变更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被抵押房屋过户的方法方法一:卖方个人要先还清银行的贷款以取消抵押,之后就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先要达成产权变更的协议,第二步就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等卖方付清银行的贷款后,买方就可以从银行取出房产证,解除抵押登记手续。最后,买卖双方再根据公证协议书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完成过户。方法二: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
    2023-07-02
    493人看过
  • 强制执行期间能否设立抵押权
    强制执行期间不能设立抵押权,因为在被强制执行期间,若该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监管的,按照法律规定,则该财产不得进行抵押,其属于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内。一、债务人能直接扣押债权人的财产吗债权人不能扣押债务人的财物,因为只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才有权利扣押公民财产,债权人没有这个权利。债权人可以通过申请财产保全的方式由法院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不过如果债务设立了抵押权,则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扣押设立抵押的抵押财产。二、民法典中房产证抵押后能办理过户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产证抵押后可以过户,因为房产抵押期间可以处分该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
    2023-03-03
    72人看过
  • 抵押权是否能做强制执行公证
    一、抵押权是否能做强制执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抵押合同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抵押合同并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来看,抵押合同不属于办理强制公证的范围。从抵押合同的法律性质上讲,抵押合同属于物权合同,不属于债权合同,不符合公证法关于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的对象。从抵押合同与借款合同的主从关系上讲,不能依据“从随主”的原则适用强制执行公证。从抵押合同的内容上分析,抵押合同不符合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我国现行法律对强制执行公证的要件进行了明确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7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
    2023-03-01
    27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已设立抵押权的房屋,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设立抵押权的房屋能否执行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2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因此,已经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即便是被执行人只有一处住房,法院仍然可以强制执行。且根据今年5月5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条的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 租赁的房屋能否进行抵押,抵押的房屋能否进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3
      一、租赁的房屋能否进行抵押出租人可以将出租的房屋进行抵押,房屋租赁不影响抵押权人实现其优先受偿权。同时,抵押权的实现亦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也就是说,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及于买受人。房屋租赁关系直接针对的是房屋使用、收益的权利,而抵押权针对的是房屋的交换价值,二者并无本质冲突,出租人可以对房屋行使充分的处分权。抵押权人对已出租的房屋同意抵押的,该风险由其自行承担,抵押权人不能以该权利对抗房屋
    • 房子抵押担保, 被执行人没有偿还能力, 抵押房屋能否抵押给其它债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6
      我从法院强制执行规则和对被执行人债权的代位执行两个方面回答你的问题:首先,你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胜诉的情况下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于个人(自然人)的强制执行可以运用扣留、提取、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或者其他劳动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等方式进行。很显然,他的房产在此之列。但是如上所说,他的房屋被抵押,那么担保债权的效力高于普通债权,你
    • 房屋房产抵押后还能不能执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7
      对于设定抵押的房屋,不管是不是一套房,只要设定了抵押,就表明对这个房产可能被执行有充分的风险预料。在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亲属作出必要的安置,留出一定的宽限期以后,人民法院可以执行。 但是,对于没有设定抵押的房屋作为执行标的的这类案件中,执行程序就一直处于停滞状态。社会各界对此反应非常强烈。很多情况下,债权人往往因为债权不能及时收回,处于生活无着的状态,而被执行人名下明明有房产、财产,但却不能执行。
    • 被执行人所有的房产有抵押权能否执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4
      如果被执行人的房屋设定了抵押,则不考虑是否必需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注意,这里已经没有再提到“必需”的问题,只是同时又规定,对已经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居住的房屋,在六个月内不得强制迁出。就是说给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过了六个月的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