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无偿赠与协议需配偶同意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2:20:27 126 人看过

一、股权无偿赠与协议需配偶同意吗

1,股权无偿赠与协议是否需配偶同意需要看情况。如果配偶属于该公司的股东,则需要其同意。在有限公司中股权赠与不经过股东会同意,对内转让有效,对外转让是无效还是可撤销实践中有争议,但效力有瑕疵是没有问题的。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二、赠与房产配偶有份吗

1、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3、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8日 09: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赠与协议要公证吗赠与协议需要公证吗
    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与受赠人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意思是自治行为,法律不禁止。赠与人将其财产免费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转移,如抵押权和地役权的设定,可以作为赠与的目标。农村房子赠与协议在哪里公证需要提供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同意的相关意见的证明,才能办理赠与合同公证的有关手续。1、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2、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3、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
    2023-08-07
    200人看过
  • 婚前房产赠与配偶可以撤销赠与吗
    婚前房产赠与配偶可以撤销赠与吗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法院可以按照赠与来处理。由此,我们得出两点:1、在双方结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将自己的房产赠与给另一方,在没有办理公证,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赠与一方可以撤销赠与;2、在双方结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约定一方个人房产归双方共有,在没有办理公证手续,也没有办理房产假名手续的情况下,赠与一方可以撤销赠与。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将婚前一方的房产通过协议的形式约定给另一方或者约定为共有,是一种赠与行为,这个需要和婚姻财产约定区别开。民法典第1065条是对婚姻财产约定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
    2023-06-17
    338人看过
  • 公司股份是否可以赠与给配偶?
    1、有约从约。所以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或者婚前财产中的股权归双方共同所有,且该约定采用书面形式。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下列标准确定:1、一般情况下,如果股权是婚后取得的,理所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出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该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股权。无偿受赠公司股份的股东也享有知情权吗无偿受赠股份的股东也是依法享有相应知情权的。股东通过赠与方式获得股权后,依法具有股东资格,能够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股东的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等文件,也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2023-07-05
    163人看过
  • 股东是否需要配偶签署质押协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权质押只需要股权所有人签字,而不需要配偶签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质押登记办法》第七条申请股权质押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质押设立登记申请书》申请人;(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记载出质人姓名或者出资额,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3)质押合同;
    2023-05-02
    182人看过
  • 股权赠与是否需要股东的书面同意
    1、在有限公司中股权赠与不经过股东同意,对内转让有效。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3、股份有限公司除发起人或董监高等转让受限制的之外,其他的股权赠与不经过股东同意,有效。股权赠与,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吗?股权赠与情形下,其他股东是否有权行使优先购买权?赠与是一种无偿转让行为,因为受赠人不需要支付对价,而不存在同等条件,因此通常情况下此时不得使用优先购买权。但通过分析股东优先购买权保护的目的及赠与行为的目的,有学者认为在股权赠与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其他股东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理由在于股东优先购买权以维护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信赖关系为首要目标,而股权赠与的目的是:一是将股权所代表的物质利益转让于受赠人,二是为了引进新股东,使受赠人得以加入公司、参与经营。在前一目的下,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不仅尊重了股东之间的人合性,而且受赠人的利益也可得到妥善保护。因为,赠与股东获得了
    2023-07-05
    364人看过
  • 卖房无需配偶同意登记人有权处置
    从本月开始,合肥市民卖房无需配偶同意,登记人有权处置。随着政策一年过渡期的结束,从7月1号开始,合肥市不动产登记模式将由“审查婚姻关系”改进为“询问共有关系”。即在房地产权属登记时,只对权利共有情况进行询问,如询问结果与登记簿记载内容一致,便可办理相关登记业务。市民卖房将无需经过配偶同意,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经询问归其所有,谁就有权处置房屋。因为如果按照以前政策,市民卖房、抵押,房产部门会查验其配偶,也就是隐性共有产权人的权益。如果确认是婚内买的房产,则卖房、抵押需要经过夫妻两人的同意。而新规实施后,房产部门将只认房产证上的名字。到时候如果房子要出售、抵押,房产部门将只看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无须经过配偶同意。不过,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在登记时,仍对权利人婚姻状况进行查验,属夫妻共有的,需共同申请。值得提醒的是,房屋有贷款,已经办理他项权证的房屋不能单独办理变更登记
    2023-05-05
    394人看过
  • 股东质押股权需要配偶签字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权出质只需要持有股权的本人签订,而不需要配偶签订才能出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七条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三)质权合同;(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023-06-13
    150人看过
  • 赠与协议可以反悔吗,赠与协议权利有哪些
    一般来说,在赠与权力正式转移之前,赠与协议可以反悔,即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和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一、赠与合同交割什么时候生效赠与合同的生效时间是自成立时生效,因为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不能被撤销的。二、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行使条件有:1、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2、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三、夫妻共同赠与的房产可以收回吗
    2023-03-06
    108人看过
  • 股东同意对股权赠与的影响
    股权赠与需要股东同意。如向股东以外的人赠与股权。需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东内部转让股权的,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由于法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这里没有区分转让为有偿转让或无偿转让,而股权赠与本质上应该是股权的无偿转让。因此,向股东以外的人赠与股权的,也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权赠与是否要交税?股权赠与是否需要缴税的确认方式:1、若是继承无偿赠予股权的,则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无偿赠与获取的不征税的股权再转让的,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3、其他情形,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
    2023-07-03
    266人看过
  • 股权赠与是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
    《公司法》对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上述规定属于常见的股权买卖的股权转让形式。股权赠与的类型(1)股东内部的股权赠与。指的是股东向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赠与其全部或部分的股权。在此种情况下只是股权比例发生变化或是公司股东人数减少,而不会发生新股东的加入,因此也并不会破坏公司的人合性。因此,股
    2023-08-17
    135人看过
  • 变更抚养权需要再婚配偶同意吗
    一、再婚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吗再婚不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
    2023-04-04
    324人看过
  • 无偿赠与股权工商可以登记吗
    股权赠与是属于特殊的股权转让行为,所股权赠与是可以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的,但赠与股权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一、法律对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内部转让完全自由,而外部转让则需要经过半数的其他股东同意,并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此外,由于《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公司章程中如果对股权转让有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特殊规定,则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而方,主要有以下几点: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
    2023-03-24
    484人看过
  • 赠与股权奖励协议有效不可随意撤销
    30多岁的苏先生,原系海申欧汽车零件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简称:申欧汽车公司)股东,在2001年8月至2009年3月任该公司业务主管。2009年2月25日,苏先生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季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苏先生将16.67%的股权转让给季某,转让价为20万元。季某支付了部分转让款。双方还另签订了协议,约定公司将23.6万余元债权及该债权产生的利息无偿转让给苏先生,以此对他在工作期间贡献的经济奖励。公司在签署协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证明上述债权的凭证交付苏先生,并分别向转让债权的主从债务人出具债权让与通知书,告知有关债权让与事宜,协助苏先生实现债权。事后,公司未按约定移交债权凭证、通知转让债权的主从债务人,经苏先生催讨公司仍未履行该义务,将债权转让凭证所涉及的金额,支付给苏先生。2009年4月29日,苏先生发函催告公司履行义务未果。2009年6月上旬,苏先生起诉到法院主张赔偿损失23.6万元。申
    2023-06-09
    290人看过
  • 未婚配偶抚养权签订协议需要公证吗
    未婚抚养权协议不需要公证。未婚抚养权协议有效的条件: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内容合法,不违反公序良俗。一、业务合同上的字面盖了企业章还有效吗?合同上盖业务专用章有效。只要双方当事人是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而签订的协议,且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且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序良俗的,就都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租房合同怎样才是有效的只要符合以下条件的租房合同就是有效的: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不动产未登记,合同有效还是无效不动产未登记,只要合
    2023-06-24
    137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夫妻一方签遗赠抚养协议需要配偶同意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6-04
      不必须要征求配偶的同意,只要签订协议书双方都同意就可以。根据《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一般来说,订立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不是法定继承人,是没有继承关系的公民。而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财产一般按继承关系处理。我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 无偿赠与的股权需要税务上交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13
      一、无需交税。 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中的规定,可能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应纳税所得额只有两项: 1、财产转让所得; 2、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中,第九款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可见并不
    • 股权转让必须要配偶同意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6-02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股权转让是否需要配偶的同意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股东配偶转让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是否需要其非股东配偶的同意,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为此需要结合《合同法》等法律来综合考量。法学理论及司法实践均认为,股权转让受公司法调整。根据前文论述,由于股权具有人身权的性质,并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原则上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股东配偶转让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并不需要其非股东配偶的同意。特殊
    • 配偶赠送房子需要经过亲属同意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12
      赠送房子是否需要配偶同意要看房子是不是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的赠送需要配偶同意,属于个人财产的赠送则不需要配偶同意,结婚后一方的个人财产依旧是个人的,不会变成双方共同拥有的。
    • 婚内赠与配偶算共同财产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03-12
      婚内赠与配偶是否算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1、婚后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赠与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2、赠与合同中明确有说明只赠与给夫妻一方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