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条款有“瑕疵”中人寿被判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22:31:10 118 人看过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结了胡某(11岁)状告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寿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判决人寿保险公司支付胡某保险金7千余元。胡某是怀柔区杨宋镇中心小学(以下简称杨宋镇小学)在校学生,该小学于1999年9月17日至2002年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结了胡某(11岁)状告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寿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判决人寿保险公司支付胡某保险金7千余元。

胡某是怀柔区杨宋镇中心小学(以下简称杨宋镇小学)在校学生,该小学于1999年9月17日至2002年9月18日,连续为该校的学生集体在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险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胡某为被保险人之一,并交纳了相应的保险费用。

2001年6月25日,胡某被确诊为左肾母细胞瘤并住院治疗,同年7月19日出院。后又于11月6日,再次入院治疗,于12月8日出院。人寿保险公司根据胡某的理赔申请就两次住院发生的费用进行了理赔。去年9月15日,杨宋镇小学再次为该校学生通过北京嘉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在人寿保险公司为该校学生投保了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及附加险。胡棋仍在被保险人之列,并交纳了保险费用50元,保险期限为2003年9月15日0时起至2004年9月14日24时止。2004年1月和2月,胡某又两次住院治疗,但人寿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故胡某将人寿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并要求人寿保险公司理赔9250.46元。

人寿保险公司则辩称,其免责确认胡某首次投保时间为1999年9月,在此之前胡棋并未患有左肾母细胞瘤,也并不存在所患左肾母细胞瘤尚未治愈的情形。胡某在连续投保的保险期间所患的同一疾病,不属于人寿保险公司免责条款范围之内,人寿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即赔偿胡某住院医疗保险金7650.47元。人寿保险公司以其出具的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条款第四条第六项中规定:被保险人投保前所患未治愈疾病及已有残疾的治疗和康复作为拒赔理由,因人寿保险公司未能提供其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了上述条款的相关证据,故该条款记载的免责条款对被保险人不产生法律效力。约束双方的合同依据应为人寿保险公司交付给胡某保险凭证。故人寿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1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免责条款相关文章
  • 产品有瑕疵可以赔偿多少
    一、产品有瑕疵可以赔偿多少产品有瑕疵可以赔偿的范围包括: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用。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二、产品缺陷是否属于产品质量产品缺陷不属于产品质量。产品缺陷和生产质量是有很多联系的,但不能说产品缺陷就属于产品质量,它们有以下的区别:1.构成要素不同:产品瑕疵不含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缺陷,则含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2.主观归责原则不同:产品瑕疵主要使用过错责任原则,即经生产者、销售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只有存在主观上的过错,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产品缺陷则实行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两种原则。对销售者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和特殊情况
    2023-06-06
    333人看过
  • 医疗瑕疵该如何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按以下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残疾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残疾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6)残疾器具费用: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按照医疗机构证明的普及器具费用计算。(
    2023-02-04
    476人看过
  • 瑕疵担保责任的概念,产品瑕疵担保责任的构成条件
    一、瑕疵担保责任的概念瑕疵担保责任的概念是在交易活动中当事人一方移转财产(或权利)给另一方时,应担保该财产(或权利)无瑕疵,若移转的财产(或权利)有瑕疵,则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当的责任。一般为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如出卖人、出租人、承揽人、寄存人等)承担的责任。瑕疵担保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而非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为非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可以特别的约定免除或限制法定担保责任,也可以特别的约定加重法定担保责任,但如债务人明知有瑕疵而故意不告知对方,并为免除责任的约定,则其约定应当无效。二、产品瑕疵担保责任的构成条件产品瑕疵担保责任的构成要件有:1.当事人之间应有合法的合同关系。产品瑕疵担保责任是一种合同责任,因此,应该以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为基础,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则不能请求销售者承担产品的瑕疵担保责任。在实际生活中,许多合同都可能产生产品的瑕疵担保责任,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赠与合同、借
    2023-04-25
    418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瑕疵承担赔偿责任吗?
    赠与人一般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是在赠与合同中,如果是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以及附义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情形除外。一、恋爱期间转账,是赠与吗恋爱期间转账,一般是赠与。恋爱期间转账双方在交往过程中的赠与属于一般的赠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法院在适用附条件的赠与,结婚条件未成就,赠与财物返还的时候,明显是适用了民法典的规定。二、赠与合同能否随时任意撤销一般赠与合同可以随时随意撤销。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赠与财产权利转移的,受赠人有下列情形的,也可以撤销: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有义务支持赠与人而不
    2023-03-06
    165人看过
  • 产品瑕疵致人损害的赔偿如何承担责任
    一、产品瑕疵致人损害的赔偿如何承担责任因产品瑕疵遭受损害的受害人,可直接要求产品制造者承担责任也可以直接要求产品销售者承担责任,受害人可以选择。承担责任的销售者或制造者即使没有过错,也应首先向受害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然后再分清责任内部追偿,是运输过程中或者是在仓储过程中出现的责任,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可以向运输者、仓储者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对于受害者,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对产品瑕疵造成损害,仍须承担无过错连带责任,除非其能够证明损害是由于消费者本身过错所造成的,才能免除自己的责任。二、产品瑕疵与产品缺陷的区别?产品瑕疵与产品缺陷的区别如下:1、损害结果不同。产品瑕疵的损害结果为产品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而产品缺陷的损害结果为导致使用人人身或财产损害;2、维权方式不同。消费者对于产品瑕疵只能申请违约责任,而产品缺陷可以申请人身赔偿或违约赔偿。三、产品缺陷造成损失该怎么赔偿(一)因产品存
    2023-06-06
    443人看过
  • 出租房屋瑕疵赔偿标准
    一、出租房屋瑕疵赔偿标准出租房屋瑕疵赔偿标准如下:1.在房屋瑕疵是出租人责任的情况下,根据租赁房屋瑕疵情况和承租人实际使用的情况,可以部分减少相应的租金;2.如果导致租赁房屋完全不能使用的,可以不付租金,而且还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二、租赁合同纠纷期限是多久呢租赁合同纠纷期限是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权利人自知道权利遭受损害或应当知道权利遭受损害且知道行为人之日起三年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行为人就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
    2023-04-26
    87人看过
  • 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不予免除的情形
    在买卖合同中,无论是权利瑕疵担保义务还是质量瑕疵担保义务,均属于合同义务,按照合同意思自治的原则,若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作出了免除瑕疵担保责任的特别约定,应予尊重。但在出卖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瑕疵的情况下,前述免责特约便不发生效力。出卖人的过错包括故意与重大过失两类。出卖人故意不告知,即意味着出卖人明知标的物存在瑕疵;出卖人因重大过失不告知,即出卖人自身对标的物的瑕疵状况应知而未知。实务中,关于免除瑕疵担保义务的特约主要集中在拍卖交易中。在拍卖法律关系中,拍卖人能够且有义务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来源和瑕疵,委托人也有义务向拍卖人告知标的物的瑕疵状况,并且拍卖人应当将标的物存在瑕疵的情形告知竞买人。若拍卖人已经通过适当程序和方式对标的物进行了了解,但委托人蓄意隐瞒标的物的瑕疵状况,致使拍卖人在尽到适当的注意义务的前提下仍未能了解到标的物的瑕疵的,可以免于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而对于拍卖
    2023-06-08
    484人看过
  • 借条有瑕疵,存在瑕疵的借条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
    2010年5月30日,赵某写了这么一份借条:今借到赵某同志人民币壹拾万肆仟元(¥104000元),借款期限肆个月。借款月利率2%,借款期届满时即2010年9月30时需偿还,借款本息合计壹拾壹万贰仟伍佰元(¥112500元),原2008年7月30日签定的借款协议同时作废。另外,可以按协议定的利率提前偿还借款本息。借款单位:某工程有限公司二级电站。过后,赵某多次向李某追款未果,赵某即于2014年1月以百色市某工程有限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偿还本金以及利息共计213346元。存在瑕疵的借条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那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审理后认为,民间借贷纠纷中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借款人应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赵某提供的《借条》从形式上看,借条的内容是由赵某自已书写的,落款的借款单位名称也是赵某事先书写的,收款单位的名称与公章不相符,只有代表人处的签字是李某本人所写,现被告不予认可,说明该借条在形
    2023-06-08
    70人看过
  • 崭新雪铁龙带瑕疵销售商被判退车赔偿损失
    因所购车辆车顶中部漆面有非正常色差且四轮圈内侧有轻微伤痕,张先生将车辆销售商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本网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销售公司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其返还张先生7.9万元购车款并赔偿张先生因购车发生的费用及其他损失共计2.1万余元。2008年4月17日,张先生花7.9万元从销售公司处购买1辆东风雪铁龙轿车,后又交纳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和养路费合计8300元。同年5月9日,某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车辆检测鉴定结果报告单》,检测结论为该车车顶中部漆面有10cm×10cm非正常色差,四轮圈内侧有轻微伤痕。张先生起诉至一审法院,要求销售公司返还购车款及购车相关费用,并按购车款的1倍赔偿损失共计16万余元。销售公司承认色差及车轮圈内轻微伤痕的存在,但否认该质量瑕疵在车辆销售时就已经存在,而且主张张先生买车时已经确认车辆外观的完好无损,故不同意张先生的
    2023-06-07
    370人看过
  • 诉加工有瑕疵拒付款无依据被判履行合同
    日前,顺义法院审结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判令北京三明工贸公司给付郭某与肖某加工费6.7万余元。2005年4月,郭某与肖某为三明工贸公司带料加工安装门窗,两人为三明公司实际安装了1238.12平方米,安装费用共计14.2万余元。在施工过程中,三明公司支付给郭某与肖某施工费用6万元。郭某两人施工完毕后,三明公司于2005年12月14日向郭某与肖某出具了安装门窗工程结算单。内容为:郭某门窗工程量:总面积1237.12平方米,合款14.2万余元;扣款1.5万元,已付6万元,应付款6.7万余元。但三明公司至今未给付其他欠款。为此,郭某与肖某要求三明公司给付欠款6.7万余元。三明公司认为,郭某两人安装后的门窗有损坏现象,该公司已将门窗进行了再次修复,实际费用大于已扣除的1.5万元。将差额扣除后的剩余加工费可以一次性支付给郭某两人。法院认为,郭某与肖某为三明公司安装门窗后,三明公司为其出具结算单,该结算
    2023-06-09
    50人看过
  • 违反寿险免责条款会有什么后果
    违反寿险免责条款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应当依照保险条款的规定处理,保险人不负赔付责任。但是,保险人不予赔偿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已经就责任免除的情形对被保险人予以说明。我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因此,如果在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履行“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将不能获得赔付”的说明义务,则这一免责条款将是无效条款,被保险人因此身故,保险人仍应承担赔付责任。然而,保险人不负保险责任,并不等于保险人不需退还任何费用。寿险合同不同于产险合同,产险合同通常只具有保障功能,而寿险合同则兼具储蓄与保障双重功能。违反产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不需退还任何费用;违反寿险合同的免责条款,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可以中止保险合同,同时退还一部分费用。为什么要退还
    2023-06-15
    115人看过
  • 律师服务有瑕疵起诉索赔被驳回
    傅律师因在提供服务时遭委托人指责,自感名誉受损的他将对方告上法庭。3月17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该律师确存在不妥的服务方式和社会评价并未因此降低为由,驳回了其诉请。一对年逾古稀且目不识丁的老夫妻,想求人帮忙立遗嘱。2003年3月20日,他们几经周折找到了傅律师,以4000元的服务价格达成了协议。三天后,傅律师在丈量遗嘱所涉及的房屋面积时,不巧量尺坏了,于是,他当着委托人的面,竟用脚步代替量具丈量起了房屋面积。傅律师正在为自己急中生智做法洋洋得意时,不料却引起老人的极大不满。之后,老人收到的发票为非诉讼案件代理费时,更使老人的不满情绪进一步升温。老夫妻俩认为,自己要求办的是公证,而不是请律师打官司。于是便提出了退款要求,同时表示不再委托办理代书事宜,但遭到了该律师的拒绝。为了退款,夫妻俩来到该律师事务所,投诉自己被欺骗的经过。经区司法局协调,傅律师退还了3500元。但事情并没有结束。傅律
    2023-06-06
    52人看过
  • 房屋有“瑕疵”业主“被收房”
    未入住的新房却发现门框歪斜、屋顶漏水等问题。位于二环东路附近一家楼盘的业主们要求修缮后再收房。开发商却发出交房通知书,称业主如果1月30日前还没有收房,视同为默认已收房。截至目前,仍有不少业主没有收房。昨天,30余名认为“被收房”的业主找到了开发商讨要说法。户主:自己被“自动收房”据业主称,有的家里天花板漏水严重。有的说门框窗框严重歪斜。有的说推拉门根本就推不动。昨天上午,一位户主向记者展示了2011年1月24日房地产开发商出具的一份《交房通知书》。通知书规定户主们必须在1月30日前收房,逾期则认为“自动接收房屋”。接收房屋后,需要向物业公司缴纳每天10元的保管钥匙的费用。开发商:四方鉴定合格可交房对于这些问题,该楼盘客服经理李学柏解释说,工程已经经过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四方鉴定,工程主体没有质量问题。户主家出现的问题都是房屋的“瑕疵”。业主收房后,开发商会对这些问题
    2023-06-10
    140人看过
  • 产品缺陷与瑕疵什么情况可以免责
    一、产品缺陷与瑕疵需要承担什么责任1、发现产品瑕疵,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2、如果存在缺陷的产品造成了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赔偿。在两种不同的情况下,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经营者承担的责任均是不同的。二、产品缺陷与瑕疵什么情况可以免责1、产品缺陷责任的免责条件: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产品缺陷责任的免责条件有三个,即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2、而产品瑕疵的免责条件是,销售者对其销售的产品存在的瑕疵事先向买受者做出了说明,或者产品存在瑕疵,但符合合同约定的免于承担责任的情形的,可以免责。法律规定:《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
    2023-06-15
    28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条款,用于免除或限制其未来的合同责任。免责条款通常由合同一方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义要约,以获得另一方的承诺,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在现实生活中,写合同免责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写过度加重对方风... 更多>

    #免责条款
    相关咨询
    • 对产品有瑕疵卖方负赔偿责任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2
      卖方赠与的产品有瑕疵,不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六十二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有瑕疵赔偿后能撤销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
    • 股权转让责任中的瑕疵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05
      1、受让人要承担因注册资本不到位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2、出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为虽然出让人已不是股东,但公司设立时的法定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 3、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的撤销权,一旦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因出资瑕疵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出让人承担。
    • 企业出资中有瑕疵属什么责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12
      瑕疵出资指出资人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足额出资或出资的财产权利有瑕疵,不包括根本未出资和履行出资义务后的抽逃出资行为。 出资瑕疵的责任如下: 1、公司发起人要对公司出资的充实承担担保责任,确保公司资本的充足和可靠,这是保证公司人格健全的第一需要。 2、出资瑕疵股东向已如章程规定出资的股东承担的是违约责任。 3、公司债权人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可要求出资瑕疵股东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的责任
    • 瓷砖上有瑕疵按几倍赔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07
      1、法律分析: 经营者提供的瓷砖存在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