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电工有签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21:10:52 285 人看过

一、物业电工有签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一个月以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有权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物业电工也是要签合同的,若没有签订合同,可以要求对方补缴社保并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二、什么是物业服务合同

(一)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

(二)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

1、物业服务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民事合同。习惯上,物业服务合同又被称为物业管理合同,但它与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职权而与相关单位签订的行政合同具有本质的不同。

2、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基础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委托,但其与一般的委托合同又存在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失去对对方的信任,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关系。而在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无论是物业公司,还是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均不得以不信任为由擅自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时,才可依法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此外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但物业服务合同只可能是书面、有偿合同。

3、物业服务合同是以劳务为标的的合同。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是提供合同约定的劳务服务,如房屋维修、设备保养、治安保卫、清洁卫生、园林绿化等。物业服务企业在完成了约定义务以后,有权获得报酬。物业服务合同与涉及劳务提供的承揽合同也存在本质的不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虽也涉及劳务的提供,但承揽人提供的劳务只是一种手段,并不是合同的目的,承揽人应以其劳务产生某种物化成果,并承担工作中的风险,如承揽人未完成工作,则不得请求报酬;而物业服务合同以特定劳务为内容,只要物业服务企业完成了约定的服务行为,其余风险由业主承担。

4、物业服务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自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即告成立,无须以物业的实际交付为要件。物业服务企业是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参与市场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没有无偿的物业服务,因此物业服务合同是有偿合同;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都既享有权利,又履行义务,因此物业服务合同是双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因其服务综合事务具有涉及面广且利益关系相当重大,合同履行期也相对较长,为避免口头合同取证困难的弱点,《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要求物业服务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且须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因此其为要式合同。

三、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应注意什么

随着《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越来越多的业主都知道了作为业主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更重视和谨慎地使用这些权利,希望能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中最重要、和业主利益关系最密切的一项权利就是通过业主委员会选聘优秀的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并和选好的物业公司签订好《物业服务合同》,因为该合同签订后,对全体业主和物业公司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签好该合同对业主来说是享受优质物业服务的关键所在。

鉴于目前的情况和即将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委员会在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明确委托物业服务的内容、范围和期限。由于现在专业分工的细化,出现了专提供某一项服务的物业公司,所以在服务合同里一定要明确物业公司是管理小区全部的物业工作,还是只负责某一项服务内容。如果约定不明,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例如某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标聘用了一家物业公司,委托其管理小区的全部物业内容。而该公司在接手以后,除了物业费是自己收取外,其余的物业服务内容全部以低价委托给其他没有业务的物业企业,来赚取其中的差价。而受委托的物业企业以低价承接该业务后,由于成本的原因,只能是降低服务的内容和标准。如果业主委员会在服务合同里没有约定详细的服务标准,也没有约定该物业公司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委托给第三方的话,由于该物业公司这种做法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业主只能是白受损失。所以如果业主委员会是看中了某家物业公司的品牌和服务质量,那就要在服务合同中约定详细服务内容和具体的服务标准,并且约定该公司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委托给第三方,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样才能避免业主花高价买低质服务的情况。

(二)除了《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拥有的权利外,其它一些权利,也应在服务合同里更具体地约定。例如,由业主委员会收取物业费后转交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应为业主委员会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业主委员会的主要领导人可以从物业费中提取补贴、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有权提出意见并可要求其限期整改等内容。同时,业主委员会应承担相应的义务,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费,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工作,尊重物业公司专业化的管理方式和措施等。

(三)明确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本着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在赋予物业公司管理整个小区日常事务权利的同时,也要明确物业公司所承担的义务,并且尽可能地明确责任,例如保安失职导致业主物品被盗,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在使用物业费时,必须有明确的记录并向业主委员会公开账目等。

(四)对违约责任的约定。要在服务合同里明确物业公司违反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的责任要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要约定成一些大而空的法规内容。特别是对提前解聘的物业公司不及时退出的情况,虽然新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对其处罚的内容,但是它弥补不了给业主带来的实际损失,所以一定要约定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物业公司每拖一天就要承担一天的违约金,这样才能有效保护全体业主的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1: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物业合同盖章没有签字有效吗
    物业合同盖章没有签字有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双方只要完成签字或者盖章其中一项,合同就算成立生效了,合同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一、签合同是盖什么章签订合同当事人为企业法人的需要加盖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加盖个人私章。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二、买卖房同时签了两份购房合同是否有效房屋买卖签两份合同有效,合同的效力并不因合同的份数存在或消失。合同生效要件为:(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
    2023-03-20
    398人看过
  • 业主跟物业签订的合同有期限吗
    一、业主跟物业签订的合同有期限吗1、业主跟物业签订的合同有期限,一般二至五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体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至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的物业服务合同约之日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时,业主大会尚未成立或者未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原合同可以继续履行至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二、业主与物业服务如何订立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的责任形式,也可以约定违约责任的范围及损失的计算方法。具体表现在当事人可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幅度,可以预先约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
    2023-05-14
    246人看过
  • 签的电子合同电子合同当中没有签字有效吗
    当事人没有在电子合同上亲笔签名,但使用可靠电子签名的,等同于亲自签字,合同符合其他法律规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一、电子合同书有效吗电子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其是否具备可靠的电子签名。只有使用可靠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合同又称为电子商务合同,根据相关法律可将电子合同定义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电子签订的合同有效吗有法律效力。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定我国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可见,视听资料不能单独、直接地证明待证事实,属间接证据的范畴。电子合同正是由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所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于电子证据容易被伪造、篡改,加上易受人为的原因和技术条件的影响而出错,故也应将电子证据归入间接证据。电
    2023-06-28
    442人看过
  • 续签物业合同需要业主同意吗?
    续签物业合同要业主同意。根据法律规定,关于是否与物业公司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决定,业主委员会应召开业主大会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来确定,或者采用书面形式征求业主的意见后确定。一、需要多少业主同意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委会的注意事项如下:1、筹备组成立是关键环节,业委会委员候选人的确定、头次业主大会召开形式、业主代表的产生都是筹备组决定的。就是说,成立业委会的所有实质性事项都是筹备组操作的,业主大会只是个确认程序;2、业委会成立经常是个利益之争,各个环节都可能受到各种利益体的不正当影响,行政主导模式下事情变得更加复杂和诡异。业
    2023-03-22
    232人看过
  • 社区代签物业合同合法吗
    合法。物业合同属于制式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和委托管理物业的基本情况;(2)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要求;(3)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收取方法;(4)合同的期限、合同终止和解约的约定、合同终止时预收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结余维修费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资料等的移交方法;(5)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6)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一、物业公司的权利有哪些(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3)按合同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4)可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建物、设备、设施、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与业主委员会议定后由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
    2023-04-01
    91人看过
  • 物业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2、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在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活动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的;因此,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系非法经营,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其所签订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当然是无效的。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其登记的营业执照,就能明白总公司授予了分公司哪些业务范围,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根据《公司法》第14条规定:设立分公司
    2023-03-20
    357人看过
  • 业主和物业没有签订合同物业算不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一、物业公司合同一般签几年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二年至五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体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至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时,业主大会尚未成立或者未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原合同可以继续履行至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二、关于业主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条例》第一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
    2023-03-31
    172人看过
  • 与物业签的合同业主有权利解除吗
    (一)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是立约人最基本的民事权利,也是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之应有之意。因为任何人都有不得被强迫缔约的权利。《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不等于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只要要求解除合同的一方能够证明订约另一方有约定或法定的合同解除或终止事由,或者虽不能证明订约另一方有约定或法定的合同解除或终止事由,但解约人愿意承担对不同意解除合同一方的违约或赔偿责任损失的,法律都应当保护当事人对合同的解除权或终止权。一、业主与物业相关法律规定(一)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规定,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关于业主行使单方解除权可能造成的损失,物业服务人完全可以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另行主张,但不得以此为由阻却业主单方解除权的行使。二、业主通知义务(一)业主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通过通知产生解除合同的效
    2023-06-29
    100人看过
  • 物业没有和业主签合同可以拒交吗
    一、物业没有和业主签合同可以拒交吗若未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则并不意味着有权拒绝缴付相应的费用。此种情形下是否应当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应当依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假设物业服务机构确实提供相关的物业管理服务,并且业主也实际上接受并使用这些服务,那么在这一情况下拒绝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二、物业没按合同服务可以拒交吗若物业服务未达标准,根据相关条款,住户有权拒绝缴纳相应物业费用。物业费用乃住宅区住户与物业
    2024-07-23
    178人看过
  • 合同上欠款物业停电违约吗?
    一、合同上欠款物业停电违约吗?1、合同上欠款物业停电是不存在违约的这样一种说法的,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断电,如果确实擅自的断人水电的话,那么是属于违法行为。物业公司违约合同规定是可以在合同内容当中约定一下双方当事人存在违约情况的时候,应当支付的具体违约金的金额,物业合同违约需要承担支付违约金或者是继续履行合同以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时候,决定具体的违约金或者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的方式,物业合同违约责任规定是其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物业合同没有明确违约金可以按照当事人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具体的违约金,物业合同违约金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的协商来确定物业费用还有就是违约金条款,物业费是否收取违约金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有个确定是否需要写到合同当中。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
    2024-01-13
    157人看过
  • 物业没签合同能起诉业主吗
    物业服务合同有四种情形:一是开发商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二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三是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单独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四是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后,物业服务企业持续为小区业主提供服务,形成事实上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业主自收房(收到收房通知,业主自身原因未收房,以通知的期限日视为收房)时起,即占有、使用房屋并享受物业服务,应当交纳物业费。业主如果以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一、物业合同的注意事项下面是签订物业合同是应该注意到的一些细节:1、物业公司所管理的物业类型所谓物业类型通俗地讲是指业主所购买的房子的性质,大体分为经济适用房、普通住宅、公寓等类型。要知道不同的物业类型无论从收费标准、服务标准还是从管理标准都是具有一定的差别的。少花钱多办事当然是好的,要避免的是物业收费标准向上靠,而服务标准向
    2023-02-20
    425人看过
  • 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物业公司有损失赔偿吗
    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没有补偿,只要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不续签并且没有提前通知才会有补偿。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一、解除合同需要多长时间?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一般在协商一致当天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是单方行使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权,解除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二、可以怎样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方式有:1、协商解除
    2023-03-03
    127人看过
  • 电子合同盖章不签名有效吗,电子合同怎么签
    一、电子合同盖章不签名有效吗电子合同盖章不签名通常是无效的,电子合同签字的方式是用可靠的数字签名,经可靠数字签名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不签字的则没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二、电子合同怎么签电子签合同主要分为以下几步:1.实名认证。有助于建立完善可靠的互联网信用基础。2.在线签署。在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签署电子合同,上传电子合同,采用专属电子签名进行签署,电子合同就算签署完成了。3.发送合同。通过网络将电子合同发给对方。4.对方签署。对方只要登陆任一系统将收到的电子合同进行电子签名,短信验证,完成有效的签署。5.合同存
    2023-06-07
    339人看过
  • 企业用工的劳动合同怎么签电子合同?
    一、电子劳动合同怎么签电子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应当可读、可保存、可识别、真实,电子签名应当进行认证,确保有效。双方可以选择国家认可的第三方电子签名服务。二、用工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一样吗用工协议算劳动合同,如果其内容符合劳动合同的要素,那其本质就是一份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用工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性质具体讲:劳
    2022-01-27
    25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没有签物业合同物业能起诉业主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另外,虽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人的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人起诉要求业主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 没有签物业合同让合理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8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建议咨询当地物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最新规定为准。
    • 被物业欺骗电话和我没签合同物业能起诉我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2
      没有合同,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管理合同关系的,只要物业公司提供了物业服务,作为业主,还是要承担给付物业费的义务。
    • 物业公司有权不给物业业主签合同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5
      物业合同的签约方除物业公司外,另一方大多是如下情况: 1、开发建设中的项目,由开发商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前期管理合同》 2、正式项目,只有一个或者几个大业主的,由业主直接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 3、正式项目,有多个业主的,由业主大会决议,并由业主委员会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 如果是住宅,通常物业公司不会和具体某一位业主签署物业合同的。因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设
    • 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签的物业合同业主没有签有效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