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抽逃出资能否构成刑事犯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08:40:40 330 人看过

一、股东抽逃出资能否构成刑事犯罪

不一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二、抽逃出资需要追回资本吗

股东有抽逃出资情形时,如果公司进行清算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连带的责任,这是追回资本的方法。

抽逃出资需要追回资本。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侵害了公司财产所有权,公司有权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向公司返还出资本金和利息;同时,公司若发现有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人协助该股东抽逃出资的,还可以要求其对该股东返还出资本息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以此来惩戒协助抽逃出资的人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06: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犯罪相关文章
  • 股东到底能不能抽逃出资
    股东是不能抽逃出资的。根据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后,出资属于公司的独立财产,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一、公司成立中的不规范行为会导致哪些纠纷公司成立中的不规范行为会导致以下纠纷:1、设立中公司相关纠纷,发起人责任纠纷,包括发起人对外承担的责任和发起人内部的责任分担;2、出资纠纷,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不真实或成立后抽逃出资的,公司或者债权人要求股东补足出资或者在欠缴出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3、公司成立过程中的无效纠纷;4、公司成立过程中的欺诈纠纷。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二、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1.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
    2023-06-26
    462人看过
  • 企业股东是否存在抽逃出资罪
    1、企业的部分股东是否存在逃避出资罪?不一定,公司发起人、股东在虚假出资、逃避出资(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情况下,违反《公司法》规定,不交付财物或者转让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逃避出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责任:1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总额,股东、债权人因抽逃出资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一)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不能正常经营的(二)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三)收受贿赂的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四)在公司清算期间,股东抽逃出资时,利用虚假出资或者抽逃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提取资本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这是追缴资本的方式,根据《公司法》第二百条的规定,我们需要追缴资本,公司设立后,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的,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提取资本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公司债
    2023-05-07
    381人看过
  • 单位能否构成抽逃资金罪
    单位能否构成抽逃资金罪。抽逃资金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因为是实收公司,公司登记后提取注册资本,数额符合标准的,可能构成犯罪。单位犯罪的,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不缴纳出资、实物或者转让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额或者提取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百六十条在证券交易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招股说明书、认股书或者募集公司、企业债券的方式,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2023-05-07
    221人看过
  •  抽逃出资后,已足额出资的股东能否行使其股东资格?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股东出资已足额的情况下,若抽逃出资,则股东资格可被解除。但需要抽逃全部出资的才可以解除股东资格,且在除名前,公司应给予该股东补正的机会。公司应催告该股东在合理期间内缴纳或返还出资,只有在股东仍未履行出资义务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间内仍未履行的情况下,公司才能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股东已足额出资,因此若抽逃出资,则股东资格可被解除。但需要是抽逃全部出资的才可以解除股东资格,且除名前,应给予该股东补正的机会;即应当催告该股东在合理期间内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只有该股东在公司催告的合理期间内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才能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股 东 抽 逃 出 资 可 否 解 除 资 格 ?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将所出资的资金转移到公司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属于无效行为。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股东
    2023-09-04
    369人看过
  • 抽逃出资罪相关问题:如何认定股东抽逃出资罪?
    股东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从公司内转移出自己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的行为。认定标准为:(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2)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4)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抽逃出资罪怎么认定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抽逃出资罪: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其他发起人、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罪主体是特
    2023-07-14
    100人看过
  • 股东出资切勿抽逃
    张某是个八面玲珑的人,交际甚广,朋友很多,王先生就是其中一位。王先生是某国有服装厂的厂长,厂里由于产品单一、款式陈旧,经营艰难工,勉强维持一百多号人的生计。张某得知此情形后,自称其一亲戚在台湾做服装生意,愿意与王先生的厂合资经营。王先生很高兴,催促张某尽快促成。不久,张某陪同一台湾人与王先生见面,双方同意由张某出面与服装厂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服装厂以全部资产投入新公司,人员也转入新公司,张某出资150万元,占有新公司60%的股份,出任新公司的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事实上陪同张某的台湾人并不是张某的亲戚,也没有准备出资。张某在这位台湾人的陪同下,手持与服装厂的合资合同在众多做生意的朋友中转了一圈,以三寸不烂之舌即借到了出资用的150万元。新公司很快成立并红红火火地开业了,原服装厂的员工的工资均得到显著提高,张某成为众员工心目中的英雄和真正的老板。然而,张某所借的均是高利贷。张某在新公司经营颇有起
    2023-06-09
    487人看过
  • 股权收购合同能否成为股东抽逃出资的依据?
    公司与股东签订股权收购合同不属于抽逃出资。公司股东是可以进行股权转让的,公司在一定的情况下也可收购股东的股权。法律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股权收购合同范本出资转让方(甲方):出资受让方(乙方):甲方及其他股东于年月日共同出资设立公司。设立时,甲方出资为人民币元。现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根据公司章程及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就甲方出让其出资万元给乙方一事达成下列协议,供双方遵守。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第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决议同意甲乙方出资转让(见公司股东决议);2、甲方在公司的出资万元依法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万元出资的转让;3、乙方在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支付甲方转让金人民币元;4、甲、乙双方出资的变动不影响公司注册资金的变动;5、甲、乙双方负责协助公司办理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名称变更手续,以及依照
    2023-07-13
    382人看过
  • 股东会决议:出资抽逃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指由国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交通法规的当事人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这种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主要起到分清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作用,国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及时。制定的依据是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当事人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关于注销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主持人:出席会议股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以(书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在年月日(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未出席
    2023-07-03
    113人看过
  • 隐名股东会被告成抽逃出资罪吗
    隐名股东会构成抽逃出资罪。虽然隐名股东未经工商登记,但由于公司成立,隐名投资者出资,只存在隐名股东补办手续的问题,不存在股东资格否认的问题。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隐名股东既然享有公司的收益,也要承担公司经营的风险和责任。因此,隐名股东可以构成抽逃出资罪。隐名股东如何显名【案例与判决】自然人樊某与汪某本为A公司股东,樊某为法定代表人,樊某出资350万,汪某出资650万,各占A公司35%和65%的股权。A公司向工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时,A公司、汪某、樊某向工商部门出具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刘某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事宜。办理工商登记相关材料中樊某的签名均是由刘代签。二人出资资金来源于B公司,资金原属B公司,经此二人账户完成对A出资,且刘某系B公司员工。公司袁某、汪某系夫妻关系,袁某、汪某是B公司的股东,汪某持股比例为58%,袁某持股比例为41%。后A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袁某,袁某以樊
    2023-08-08
    248人看过
  • 股东抽逃出资刑事责任需要承担吗
    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抽逃股东出资。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债权人,因此法律严令禁止,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一、认定抽逃出资罪的行为有哪些?(一)抽逃出资的行为表现抽逃资金的行为主要是指违反公司的相关法律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伪造虚假基础关系,公司与股东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的注册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2、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等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4、抽走货币出资,以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
    2023-03-16
    74人看过
  • 抽逃出资股东资格是否能够被已足额出资的股东解除?
    解除股东的股东资格,应符合以下条件和程序:1、解除股东资格这一严厉的措施只应用于严重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即未出资和抽逃全部出资,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和抽逃部分出资的情形不应包括在内;2、公司在对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的股东除名前,应给予该股东补正的机会,即应当催告该股东在合理的期间内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只有该股东在公司催告的合理期间内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才能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法院才能确认公司这种除名行为的效力;3.公司解除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应当依法召开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已足额出资的股东能解除抽逃出资的股东资格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股东抽逃出资和股东借款的区分1、股权代持协议是否有效的风险公务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以股权代持的形式经商的;外商为规避外资准入政策,通
    2023-07-18
    160人看过
  • 股东抽逃出资,对未抽逃出资的股东应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抽逃出资,需要返还出资本息,并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
    2023-06-13
    409人看过
  • 抽逃出资给他人使用构成犯罪吗
    不一定构成犯罪。需要看抽逃出资的行为是否符合相关犯罪的立案标准。如,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抽逃出资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等等。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3)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一、抽逃出资需要追回资本吗?股东有抽逃出资情形时,如果公司进行清算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连
    2023-02-28
    158人看过
  • 抽逃出资的股东行为
    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走货币出资,以其它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司回购股东的股权但未办理减资手续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东通过虚假诉讼形式,抽逃公司资产东以公司名义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提供借款而不索还等形式,抽逃公司资产壳经营。抽逃出资的股东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2023-07-04
    27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刑事犯罪
    相关咨询
    • 股东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有哪些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23
      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设立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股东出资形成公司的全部法人财产,是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保证。所谓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已缴纳的出资又通过某种形式转归其所有的行为。其具体表现为,在公司财务账册上,关于实收资本的记载是真实的,并且在公司成立当日足额存入公司账户,后又以违反公司章程或财务会计准则的各种手段从公司转移为股东所有的行为。
    • 合伙人能否构成抽逃出资罪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7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股东从公司提前出资构成抽逃资金罪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9
      构成抽逃资金罪,抽逃资金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自然人触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单位触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抽逃出资能否仅起诉股东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
    • 股东抽逃出资,其他股东能否解除股东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4
      关于股东抽逃出资,其他股东能否解除股东咨询的情况,其实对已经足额出资的股东而言,解除抽逃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是一件有很大法律风险的事情,现行法律中明确能够解除股东资格的情形并不包括抽逃出资,要是没有经过慎重调查和考量而做出剥夺股东资格决定的,会有被反诉的风险,建议最好先咨询专业公司法律师,遵循法律规定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