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不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多久通知申请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0:14:33 119 人看过

一、行政案件不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多久通知申请人

?

1、行政案件的鉴定不符合重新鉴定的条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的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八条

二、行政诉讼重新鉴定规则是怎样的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或第三人认为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即行政鉴定可能有错误时,可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但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和要求:

1、原告或第三人的重新鉴定申请必须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由于原告或第三人对于行政鉴定存有异议而申请重新鉴定既是原告或第三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又是他们反驳对方当事人、履行举证责任的一种手段,故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申请,即原告或第三人应在开庭审理前或法院指定的证据交换之日提出重新鉴定申请,若遇正当理由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则应在法庭调查中申请重新鉴定。

2、原告或第三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重新鉴定申请。这样可促使当事人严肃地对待诉讼权利,也便于法院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重新启动鉴定程序。

3、原告或第三人申请重新鉴定,必须具有证据或正当理由来表明行政鉴定可能有误。如: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鉴定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鉴定结论经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等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4: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对行政案件当事人回避申请多久作出决定
    一、对行政案件当事人回避申请多久作出决定1、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二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二、行政案件要求回避的方式是什么1、回避的方式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三种:(1)自行回避。是指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在接受承办案件任务时或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自己与本案具有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主动提出不参加或不继续参加查办本案的请求。(2)申请回避。是指在查办案件中,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时,有关人员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回避一种回避方式。这里所说的有关人员主要是指被调查人、检举控告人以及与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有某种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指令回避。是指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本人没有提出自行回避,被调查人、检举控告人及其他有关人员
    2023-06-17
    100人看过
  • 打架行政复议申请重新伤情鉴定的时效是多久
    对于伤残鉴定等级不服可以申请复鉴,对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外(15日内),其它鉴定没有时间限制,但应服从于诉讼时效限制。《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证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一、申请重新鉴定如何处理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区别情况具体对待。1、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在侦查阶段都已经作过,案件起诉后,被告人、被害人认为鉴定结论有错误,申请人民法院再作鉴定,审判人员应当在综合案情的基础上,再作重新鉴定。2、对人身伤害程序上的法医学鉴定,被告人、被害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在医学鉴定的基
    2023-06-27
    312人看过
  • 工伤伤残鉴定申请多久才通知去鉴定呢?
    一、工伤伤残鉴定申请多久才通知去鉴定呢?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二、伤残鉴定申请向谁提出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其中职业病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向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申请。三、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范文
    2023-04-13
    293人看过
  •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重新鉴定如何申请
    一、当事人在行政诉讼重新鉴定如何申请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区别情况具体对待。1、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在侦查阶段都已经作过,案件起诉后,被告人、被害人认为鉴定结论有错误,申请人民法院再作鉴定,审判人员应当在综合案情的基础上,再作重新鉴定。2、对人身伤害程序上的法医学鉴定,被告人、被害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在医学鉴定的基础上,委托有鉴定资格的医院作伤情程序的法医鉴定。3、对同一专门性问题数次鉴定结论有异议,再三要求重新鉴定的,法院应当对数次鉴定结论进行内容、程序、方法、人员全面细致审查,对确系存在鉴定结论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的申请理由合理的,可以另行委托新的鉴定部门进行重新鉴定,反之,不予重新鉴定;四是当事人申请到外地(出省范围)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可以选择当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五是对同一个人身伤害案件几个司法机关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不一致,应当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
    2023-06-06
    409人看过
  • 准许/不予准许对被告提供的鉴定结论重新鉴定申请
    人民法院通知书(准许/不予准许对被告提供的鉴定结论重新鉴定申请,行政诉讼用)______人民法院通知书(______)___字第___号______:______(申请重新鉴定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因与______(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对______(被告名称)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认为(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本院申请重新鉴定。经审查,______(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的申请符合(或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院(予以或不予)准许。
    2023-06-06
    481人看过
  • 刑事案件重新鉴定的申请截止日期
    《刑事诉讼法》没有对申请重新鉴定的期限进行具体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并没有启动重新鉴定程序的权利,其仅享有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权,是否同意由刑事案件的主办机关决定。因此在得知鉴定结论后发现有错误的地方,应当及时向相关国家机关提出异议,请求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比如在侦查阶段知晓了作为证据的鉴定结论,当事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要求重新鉴定。刑事案件重新鉴定期限规定是什么一、刑事案件重新鉴定期限规定是什么1、刑事案件重新鉴定期限规定包括:(1)刑事案件重新鉴定期限是三天。鉴定的意见是刑事诉讼领域的证据类型之一,是查明案情、解决案件当中某些专门性的问题的重要根据;(2)侦查的机关应该把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是重新鉴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鉴定意见的告知义务对鉴定意见的异议及其处
    2023-07-01
    134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告知后可否再次申请
    1,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程序的相关规定,我国在行政复议制度中实施的是一次复议原则,即行政行为经过一次复议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一般只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但不能对行政复议决定再行申请行政复议。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认为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无正当理由,虽可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反映,但上级行政机关经审查认为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后作出的告知行为,并未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实际影响,此种告知行为依法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
    2023-06-13
    325人看过
  • 不服行政决定的行政复议由申请吋效是多久?
    一、不服行政决定的行政复议由申请吋效是多久?不服行政决定的行政复议由申请时效是60天的时间。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二、行政复议的特征是什么?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其特征主要有:1、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2、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3、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
    2023-06-15
    60人看过
  • 不予行政许可隔多久在申请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根据以上规定,在行政机关做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之后,申请人不能再一次申请行政许可,但是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许可的概念可以从广义上和狭义上予以界定,广义的行政许可包括行政机关的一般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批准、证明、检验、审核、备案等在内的所有行为,范围比较广泛。而狭义的行政许可则只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者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者资格的行政行为。后者是在制定《行政许可法》时所采用的概念。《行政许可法》第三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
    2023-03-17
    499人看过
  •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又发现新证据怎么办
    1、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又发现新的证据的,应当依法及时调查;违法行为能够认定的,依法重新作出处理决定,并撤销原不予行政处罚决定。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二条。一、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案件违法事实清楚,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办案机关负责人可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违法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但办案机关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当事人承担行政责任除了应客观上具有违法行为外,还必须具有行政责任能力,即当事人对其行为承担行政责任的能力。行政责任年龄是行政责任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精神病人在
    2023-02-09
    362人看过
  • 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需要多久执行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被申请人要在行政复议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如果逾期不履行的,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第三十二条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一、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无论申请人是以书面方式还是口头方式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申请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复议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申请
    2023-02-18
    314人看过
  • 撤回鉴定申请能否重新申请鉴定
    一、撤回鉴定申请能否重新申请鉴定可以重新申请司法鉴定。重新鉴定的情况:《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上述重新鉴定的事由实际上更多的是用在“对鉴定结果不满意”,申请再次鉴定的过程中,也是法院可以同意再次鉴定,接受鉴定申请的法律依据。如果仅仅是对鉴定结论不满意,是不能够作为重新申请鉴定的理由的。鉴定规则给出了我们可以提出的“法定理由”。为了保障再次鉴定的鉴定效力,鉴定规则规定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应
    2023-05-06
    298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不服申请重新鉴定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超过15日没有申请再次鉴定的,初次鉴定结论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一、做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二、对工伤鉴定不满意怎么办对省级工伤鉴定不满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
    2023-02-08
    275人看过
  • 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可以重新申请吗
    仲裁不予受理,不可以重新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不予受理的,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当事人可以持该通知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劳动仲裁部门拒不出书面不予受通知书,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收到劳动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到法院起诉的时间是多久收到劳动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到法院起诉的时间是3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对法定代理人请求
    2023-08-04
    14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申请工伤鉴定多久通知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28
      工伤鉴定一般来说都需要15天到60天左右的时间,当然,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鉴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
    • 交通事故申请重新鉴定的期限是多久,重新申请鉴定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4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
    • 开庭中申请的重新鉴定,一般要好久才会通知去鉴定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7
      开庭过程中申请重新鉴定,如法院认为确有鉴定的必要,会裁定中止审理,然后将案卷移送法院鉴定管理部门,由鉴定管理部门安排申请人及本案其他被告共同选择鉴定机构,如任何一方不到场,则由人民法院指定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在各方选择鉴定机构或人民法院指定鉴定机构后,会将委托鉴定函件及材料转送鉴定机构。鉴定机构收到法院委托鉴定的函件及材料后,通知申请人缴纳鉴定费用,申请人按期缴纳鉴定费用后,鉴定机构才通知被鉴定人到
    • 怎样申请立案,进行重新鉴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02
      申请重新鉴定有两种方式:一是在法院诉讼中,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可以申请法院委托重新鉴定;二是当事人在诉讼前接到鉴定结论后认为有问题的,可以提起重新鉴定申请。 事故是在浙江-绍兴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介入事故了?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有经过伤残鉴定报告吗?
    • 将决定终结执行的案件申请重审要多久时间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r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