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注册修改的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8:32:22 353 人看过

《商标注册法》的内容是什么?

恶意抢注是社会普遍反映强烈的修改内容之一。在最近就《商标法》的修订征求意见时,与会者的讨论回到了立法的基本问题。

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抢先注册已被他人以不正当手段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

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人认为这一规定已经足够,打击恶意抢注的关键在于如何执法

也有观点认为,文章中有太多的条件,如“不正当手段”和“一定影响”。由于商标已注册,不存在定性不当手段的问题,只要是已经使用的商标,不应考虑商标是否具有一定影响力。

“受欢迎程度本身的标准是不同的。如果我们以驰名商标为标准,门槛会很高。既然我们阻止商标注册,我们就应该降低门槛。”程永顺说

驰名商标制度是对容易被假冒和侵权的商标的一种保护。它始终坚持“案件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但是,近年来,一些地方和企业有意通过宣传赋予驰名商标特定含义

商标注册审批

第二十八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完成审查。第二十九条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改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或者修改。第三十条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与他人已经注册或者初步核准的同一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申请人不作出解释或者修改的,不影响商标局的审查决定,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使用相同或者类似商标注册的,应当对第一个申请的商标进行初步审查并予以公告;同日申请的,应当对在先使用的商标进行初审、核准和公告,驳回他人的申请,不得公告。

第三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第三十三条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规定的,自初步核准公告的商标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得抢先注册他人使用并以不正当手段产生一定影响的商标,本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准予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第三十四条商标局应当将驳回申请尚未公告的商标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对初步核准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应当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是否核准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期六个月。

商标局作出准予注册的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商标局决定不予注册,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必须根据人民法院审理或者行政机关处理的其他案件的结果确定在先权利的,应当通知异议人依照前款规定在复审过程中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暂停审查。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申请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不申请复审的,在法定期限届满后,应当消除理由,恢复程序,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驳回申请的决定、不予注册的决定或者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审查异议成立后准予注册的商标,其复审决定生效,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步审批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计算。自商标公告期满之日起至核准注册决定作出之日止,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具有追溯效力;然而第三十七条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复审申请书应当及时审查。

第三十八条商标申请人、商标注册人发现商标申请文件有明显错误的,或者登记文件,可以申请更正。商标局应当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予以更正,并通知当事人

基于上述情况,《商标法》对注册商标的人尤为重要,我国《商标法》已多次修订,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为了抢注商标。如果被发现,它仍将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中国也特别重视《商标法》商标注册是否合法

如何通过恶意注册识别商标注册

如何注册商标,具体情况是什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新商标法实施条例修改的内容
    第一条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一)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二)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三)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第二条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法律责任。第三条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包括以下三类:(一)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
    2023-04-27
    476人看过
  • 商标注册成功规定内容是什么
    1、商标注册成功后就享有了一定的权利,比如说有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还有就是独占和转让权利。2、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4、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5、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6、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7、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8、质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质押。9、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
    2023-02-25
    172人看过
  • 商标注册撤三规定内容是什么
    1、申请人针对一枚注册商标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需要向国家递交规费。外国的企业或者个人,需委托中国的商标代理组织进行。2、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书》,并书面说明一下这枚商标“不使用的情况”。3、举证责任分配:“注册商标不存在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情形的举证责任由商标注册人承担”。4、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5、举证应针对的3年期间:自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人(以下简称“撤三申请人”)递交撤三申请之日,向前追溯3年。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
    2023-02-18
    420人看过
  • 商标注册撤三规定内容是什么?
    1、申请人针对一枚注册商标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需要向国家递交规费。外国的企业或者个人,需委托中国的商标代理组织进行。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书》,并书面说明一下这枚商标“不使用的情况”。2、举证责任分配:“注册商标不存在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情形的举证责任由商标注册人承担”。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3、举证应针对的3年期间:自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人(以下简称“撤三申请人”)递交撤三申请之日,向前追溯3年。一、商标注册成功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1、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若注册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变更申请。2、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
    2023-03-20
    224人看过
  • 商标注册成功规定内容是什么?
    商标注册成功后就享有了一定的权利,比如说有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还有就是独占和转让权利。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2、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3、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4、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5、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6、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7、质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质押。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
    2023-03-24
    301人看过
  • 深圳商标注册须知内容是什么
    商标注册须知内容是什么许可事项名称商标注册须知法定依据商标机服装分类商标离不开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离不开上平和服务分类.把某些具有共同属性的商品或服务组合到一起,编为一个类,目前所有商品或服务共划分为42个类别.服务商标是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未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分开而使用标志.服务商标的功能同商品商标的功能基本相同,主要是:识别提供服务的来源,表明服务的质点、特点,并且有公告宣传的功能.我过从1993年7月1日起开始受理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和服务分类又是作为申请商标注册办理手续及缴纳费用的基本单位,即按照:”一类商品或服务一个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办理注册申请.办理程序商标注册申请的途径一种途径是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商标注册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另一种途径是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商标注册人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商标代理组织是经国家工商局指定或认可的从事商标代理业务
    2023-05-05
    244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商标法修改的内容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2
      修改之后的内容主要有增加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抢注因业务往来等关系明知他人已经在先使用的商标、增加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提高侵权赔偿额、增加侵权人举证责任、增加关于商标注册审查和案件审理时限的规定、加强对商标代理组织的规范、增了声音商标、一标多类、修改与异议有关的制度、限定异议主体和理由、增加禁止宣传和使用“驰名商标”的规定。这些规定都是比较符合当前商标申请的一些不合理现象的,具有很大的意义
    • 《商标法》修改了什么内容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1、增加诚实信用原则条款。新《商标法》第七条规定了“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禁止抢注因业务往来等关系明知他人已经在先使用的商标。增加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提高侵权赔偿额。 2、禁止抢注因业务往来等关系明知他人已经在先使用的商标。新《商标法》第十五条增加第二款: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
    • 商标注册商标变更怎样修改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6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商标局批准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的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变更商标注册人名称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商标局应当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 现在是否适用商标法修改假冒注册商标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8-02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
    • 注册会计师法修改版第22条的内容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21
      注册会计师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执行审计业务期间,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不得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财产的期限内,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二)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三)接受委托催收债款;(四)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五)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