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办理有哪些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3 15:31:24
252 人看过
一、北京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办理有哪些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北京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办理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北京市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人保局分中心:北京市昌平区东环路93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北京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320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鉴定程序
95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分级依据
384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主要依据什么来鉴定
249人看过
-
北京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449人看过
-
北京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179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
词条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最新文章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哪些人有权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哪些人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5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是指已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过的工伤职工,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鉴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的规定,有权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申请人主要包括:1.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职工因工受到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
在北京受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否有权在北京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8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你要在北京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
-
复诊病历能否作为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复诊病历是否可以作为鉴定依据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7复诊病历可以作为劳动能力鉴定依据之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组,根据职工伤情,对照鉴定标准作出鉴定意见。鉴定中,专家组会根据工伤职工初诊病历、前后住院病历、复诊病历,结合现场诊断、即时检查,综合评定,提出鉴定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
-
法律依据表妹劳动能力鉴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30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