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配医疗过错举证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21:42:13 360 人看过

一、如何分配医疗过错举证责任

1、这样分配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

(1)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为:病员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不存在医疗过错。

(2)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2、法律依据:《最高法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

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医疗机构怎样举证

1、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按照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严格审查有无侵权事实、损害后果、侵权事实与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侵权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以此来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应当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2、《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理论上的进一步完善,而且也对保护处于弱势的患者一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9: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过错相关文章
  • 举证责任医疗事故证据怎么分配?
    医疗事故属于民事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由谁主张谁举证,但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一、我国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优点是什么我国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优点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即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以及有关事实负举证责任;被告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反诉也要举证加以证明;第三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或请求,也应承担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
    2023-03-08
    372人看过
  • 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是否由医疗机构承担
    医疗机构承担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医疗机构需要证明自己的行为没有过错,并且自己的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医疗过错的话,那么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医疗纠纷中医疗机构举证责任怎么认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所谓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主要是指当医疗机构成为被告时,医疗机构要向法院出示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没有发生医疗过错的证据,如果医疗机构对此举不出证据,将要承担败诉的责任,并对患者的损失给予赔偿。当然,举证责任倒置并不意味着医疗纠纷中由医疗机构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应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而患者应就存在医疗行为给其带来的损害后果承担举证责任,同时患者也拥有
    2023-08-11
    204人看过
  • 对于医疗过错责任分配方式有什么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一、医疗过错参与度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
    2023-02-25
    390人看过
  • 医疗过错举证责任转移的具体实践
    医疗举证责任转移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承担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出本证对要件事实予以证明后;相对方基于使该项证明发生动摇的必要性所承担的提供证据责任,以及不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否认经本证证明的待证事实而提供反证后;承担证明责任的当事人为了使审理案件的法官对待证事实已经形成的心证不发生动摇所承担的提供证据责任。医疗过错责任划分是怎样的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
    2023-07-22
    438人看过
  • 医疗过错责任举证最新规定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1218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表明医疗损害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本条即规定了例外情形:在本条规定情况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法条变化,将患者有损害,修改为患者在诊疗获得中受到损害,强调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患者受到的损害,是诊疗活动导致的,另外增加医疗机构“遗失”病历资料,作为推定过错的情形,将销毁病历资料修改为违法销毁病历资料,至此遗失、伪造、篡改、违法销毁病历共同作为推定过错的情形之一。患者能够证明医疗机构一方有本条规定情形时,直接认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此时其对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即告完成。该条规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是直接认定,不可推翻的过错推定。患方主张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应当初步举证,应当首先证明医疗合同关系的存在,并在诊疗过程中受到损害,对医疗机构是否违法法律、行政法规、
    2023-08-08
    451人看过
  • 医疗过错去哪找理由,如何区分责任
    一、医疗过错去哪找理由1、诊疗阶段常见的医方违规行为:(1)未详细询问病史及必要检查就得出诊断的;(2)未对检验提示的异常情况作病因鉴别检查就得出诊断的;(3)患者病情需要留院观察未予留院观察的;(4)对病情复杂或危重患者未按规定请示上级医生或未及时安排院内院外会诊的,或会诊未及时进行的;(5)护理人员没有按照护理规范、常规要求进行护理观察的;(6)用药不当: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使用说明书或临床用药原则;滥用抗生素;违规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7)麻醉不当:如麻醉前对病情评估不足影响手术效果的;麻醉前、麻醉期间用药不当的;麻醉方式选择不当的;麻醉苏醒期治疗、护理不当的;(8)手术不当:如适应症、禁忌症、手术时机掌握不当,手术违反相应手术操作规程,并发症的防范与处置不当等;(9)术后治疗、护理不当;(10)使用实验性药物或诊疗方法,没有依法充分说明风险、履行告知义务的;(1
    2023-03-01
    440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吗,医疗损害举证原则是怎样
    一、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吗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损害举证原则是怎样1、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用于证明医疗关系存在。2、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
    2023-04-18
    298人看过
  • 医疗诊断过错责任如何承担?
    医疗诊断过错责任的承担,要根据医疗过错鉴定结果而定,根据《民法曲》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民法曲》对于医疗过错责任的认定第一千二百二十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2023-03-17
    152人看过
  • 对医疗过错的举证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原则上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但患者也应积极的收集一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如要求医院将病历本、治疗资料等封存起来,可以对封存的过程做一个见证。将有关医疗记录资料复印一份,并让医疗机构盖章证明。医疗机构应收集有关证据证明患者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一、医疗事故没有证据可以起诉吗没有证据也可以投诉的,可以向当地卫生局投诉。起诉的话,需要收集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1)、患者(原告)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患者(原告)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如果患者(原告)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其请求权
    2023-02-04
    156人看过
  • 小议医疗纠纷定义及举证责任分配
    一、医疗纠纷的定义及概述医疗纠纷特指在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对医院的医疗服务行为其后果和原因产异议时所引发的纠纷。在实践中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狭义的医疗纠纷特指医疗机构在为患有某种疾病、伤痛或功能障碍的患者提供单纯的诊疗康复服务过程中,出现了不良后果,由此产生异议引发的争议。广义的医疗纠纷还包括医疗方与要求健康检查、免疫接种及其他特殊服务的就诊人之间因对医疗服务及其后果和原因产生分歧引起的纠纷。根其原因,医疗纠份有其自身的以下特点:1、医疗纠纷特指发生在医患双方间的纠纷。这里的“医方”主要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不仅指医护人员,还包括医疗机构中负责管理和后勤的工作人员,不具备行医资格的以医生名义行医的不在此类(农村中常见的赤脚医生)。这里的“患方”不仅指患有某种疾病、伤痛或功能障碍的患者,还包括并未患病或受伤,只要求医疗机构提供健康检查、免疫接种及
    2023-06-01
    368人看过
  • 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分配的最新规定
    民事诉讼中对举证责任的分配,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提出权利请求和事实主张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目前,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活动中,举证责任的分担是依据2002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第8项的规定。即“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明确了在医疗侵权诉讼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换句话说,因医疗侵权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的是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实行因果关系推定,这就意味着在因果关系的要件上不必由受害人举证证明,而由法官实行推定。原告只要证明自己在医院就医期间受到损害,那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不必证明医院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法官实行因果关系推定以后,如果医疗机构认为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其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可以举证证明自己的
    2023-03-28
    301人看过
  • 举证责任如何分配给债权人
    债权人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有:1、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首先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要件事实成立的证据;2、主张合同权利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以及对合同义务的履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及时提供证据。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如何承担举证责任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申请债务人重整的举证责任,与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举证责任,因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而可能有所不同。本文仅就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举证责任加以说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所发生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所了解和应当证明的只是该债权的金额、形成原因、清偿期限和债务人是否清偿的事实。至于债务人的资产状况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具体原因,债权人通常是不清楚的。
    2023-07-11
    461人看过
  • 医疗过错责任配偶得扶养费吗
    医疗过错责任配偶是可以得到扶养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赔偿项目中包括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患者在发生医疗事故前,对未成年子女或者没有经济来源的配偶提供的必要的生活费用。由于患者死亡或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无法抚养他人,需要对其进行补偿。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患者在医疗事故发生以前实际抚养人为限,具体计算按照患者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用计算,以年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被抚养人,抚养年限截止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没有劳动能力的,抚养20年。一、医疗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
    2023-03-23
    272人看过
  • 胆漏医疗过错鉴定的结果责任如何划分
    1、医疗事故鉴定的任务是综合分析医疗过错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错行为的责任程度。2、医疗事故中医疗过错行为责任程度分为:①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②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③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错行为起次要作用。④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错行为起轻微作用。3、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一半。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突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如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全部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4、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抑或“轻微责任”,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其本来意义是“主要原因”或“次要原因”,
    2023-06-26
    477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主观原因,违反法定义务或者诊疗护理操作规范的规定,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行为。构成医疗过错的行为,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更多>

    #医疗过错
    相关咨询
    • 如何举证医疗过错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6
      一,受害人患者或者法定代理人的举证责任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支付费用等诊疗手续证明。二,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如下举证责任:第一,病员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
    • 病人医疗过错举证责任要怎么分担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0
      如此分配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 1、医疗机构应承担的举证责任是:患者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医疗机构没有医疗过错。 2、受害者应当对自己受到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如何确定,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如何划分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26
      2001年12月21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医疗过程中是否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意思是:1。患者应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在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责任可以转移。如果患者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确立证明达到达真实的程度,证明责任将转移到医疗机构。三是确定责任转移的依据。确定医疗机构
    • 医疗过错责任转移的举证责任是否有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20
      1、医疗过错是举证责任倒置,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 医疗机构是否承担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9
      是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