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门有权确认工伤中劳动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1:20:15 471 人看过

铁某于2012年3月起到莒县某塑料公司工作。2012年4月23日20时许,铁某在工作中被机器挤伤左手,后住院治疗。11月12日,铁某向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013年3月10日,人社局认定铁某所受到的伤害为工伤。塑料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理由为:工伤认定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而塑料公司否认与铁某存在劳动关系,人社局应当告知铁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劳动关系,人社局在没有确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做出工伤认定,属于程序违法。

莒县法院审理后认为:人社局作为工伤保险主管部门,在受理铁某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依法审核了铁某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并进行了调查取证,其作出的工伤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法院于是判决:维持人社局于2013年3月10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规定: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可以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工资表、考勤表亦或是证人证言,而后由劳动行政部门对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从而作出是否构成工伤的决定。如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无权对劳动关系确认,只要用人单位否认存在劳动关系,就都要先行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那么,要求申请工伤认定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就没有意义了。规定看出,劳动者提供的只是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至于该材料是否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认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当事人。

劳动关系依法确认后,当事人应将有关法律文书送交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该部门自收到生效法律文书之日起恢复工伤认定程序。该规定的适用条件是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也就是劳动关系的确认存在疑难复杂情节,在法律适用上争议较大。

在前述案例中,铁某在塑料公司从事公司安排的工作,接受公司的管理,从公司领取工资,与公司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不存在法律争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直接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13: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时限指导
    如果超出了一年的最长工伤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该伤者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没有确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没有确认劳动关系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2023-07-03
    51人看过
  • 工伤维权有程序劳动关系先确认
    李XX受聘于南宁市XX有限责任公司(下称XX公司),负责公司柳州部分客户的销售工作。2005年1月18日19时,李XX搭乘公司的小客车,途经柳州市柳长路射击场路段时,小客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起火,两车损坏,司机刘XX及李XX受伤。事故发生后,李XX被送至医院救治,医生诊断为右股骨粉碎性骨折及身体多处严重烧伤。因XX公司不付医疗费,李XX痊愈出院后向南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他与XX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认定其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仲裁委审理后驳回了李XX的全部请求。李XX不服,于2005年6月29日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起诉。开庭时,XX公司否认聘用李XX为业务员,认为双方既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也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李XX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法院提交了暂住证、名片、公司管理制度、工资表、《购销合同》、客户的证人证言等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李XX提供的证据相互印证,形成
    2023-06-09
    384人看过
  • 工伤中的劳动关系多久能确认
    劳动关系确认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工伤认定中劳动关系该如何确认(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
    2023-08-11
    300人看过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认定劳动关系吗
    劳动关系认定应当向本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一、劳动关系认定仲裁需要多久劳动关系认定争议案件,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认定为劳动关系需要多久认定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要多久才可以确定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
    2023-03-29
    183人看过
  • 劳动关系和确认工伤是有关系的吗?
    一、劳动关系和确认工伤是有关系的吗?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劳动者要求确认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一般是为了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提起工伤保险待遇诉讼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事实劳动关系是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哪些概念?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
    2024-01-13
    345人看过
  • 工人受伤索赔无门法院判决确认劳动关系
    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如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成为大家关注的主要话题。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两起从事建筑工作的农民工因受伤被公司否认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并最终以判决的方式予以确认,使得本来索赔无门的劳动者,可以凭借法院的生效判决向公司申请工伤赔偿了。今年刚刚19岁的张某,是来自山东的建筑工人。两年前在一次工地事故中受伤,并成为植物人状态。没想到,承包建筑工程的肥城市宇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没有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承认与张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此,张某的父亲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0月,宇兴公司与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公司签订分承包协议书,约定宇兴公司承包西直门交通枢纽及配套服务用房的景观照明安装工程,包工头李军(化名)以宇兴公司项目负责人身份在该协议书上签名。后李军招用
    2023-04-22
    479人看过
  • 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确认工伤
    [案由]申诉人:某铁路工程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卢某,系某铁路工程总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李某,系某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全权代理委托代理人:吴菜,系某湖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被诉人:李某,男,汉族,系某铁路工程总公司招待所临时工委托代理人:何某,系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1997年7月28日,申诉人某铁路工程总公司以被诉人非因工负伤后,拒绝配合医疗延误医治,又拒绝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进行必要的处理,申诉至当地仲裁委员会,责令被诉人返还其非因工负伤后不应由申诉人垫压的医药费、护理费用;被诉人偿还申诉人借款4700元;被诉人承担损坏申诉人财产费用;终止与被诉人的事实;由被诉人承担本案一切仲裁费用。[调查核实情况]1992年9月,申诉人某招待所录用被诉人作临时工,负责招待所水电维修和烧钢炉,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1996年5月1日22时30分左右,被诉人利用上班时间去洗澡,不慎摔伤,事发后,被诉人未
    2023-06-09
    167人看过
  • 工商部门可以认定劳动关系吗?
    律师解答:不可以。一般来说确认劳动关系,不归工商局,是劳动仲裁和法院管。劳动关系成立,需具备下列情形: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5-13
    274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中没有确定劳动关系能算不算工伤
    不具有劳动关系不能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适用与以下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和雇工。一、工伤保险项目参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二、工伤保险是什么根据我国的相关的法律规定,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一般是指国家在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工作过程中意外伤害或者粉尘、辐射、有毒物质等职业危害引起职业病的时候,对伤者、残疾人和死者的赡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援助。工伤保险费一般是由用人单位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2023-04-05
    167人看过
  • 法律规定由哪个部门确认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一、哪个部门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简单地说,劳动关系的确认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只能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是法院来确认。二、如何确认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据原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
    2023-02-19
    254人看过
  • 劳动行政部门是否有权对劳动关系作出认定
    劳动关系认定应当向本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一、工伤认定有事能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吗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不可以申请仲裁,但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结果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员工申请工伤认定,但又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又否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裁决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法律规定对于工伤产生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有争议的,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二、个体户不承认劳动关系有什么后果如果个体户不承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认定
    2023-04-05
    335人看过
  • 劳动局审查工伤认定需要劳动关系确认权吗
    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一般不具有劳动关系的确认权。能够确认劳动关系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但劳动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时,有权查看当事人提交的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是否符合要求。一、申报工伤的手续是什么申报工伤应有以下手续:1、单位职工因工伤害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申请工伤认定。2、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提交相应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相应的时间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二、工伤认定程序怎样认定构成工伤的情况包括在单位工作时
    2023-04-10
    362人看过
  • 工伤保险确认劳动关系要证人吗
    确认劳动关系不需要证人。有劳动合同或者下列证明的,可以确认劳动关系:(一)工资支付证明或者记录(职工工资支付花名册)各种社会保险费支付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其中,(一)、(三)、(四)项的相关凭证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可以不确认劳动关系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造成人身损害的,按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
    2023-08-16
    186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确认:工伤与合同的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上述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的工伤案例被告徐建海为认定工伤,向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山东三德装饰有限公司(下称三德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仲裁委员会裁决确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原告三德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徐建海为认定工伤,向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山东三德装饰有限公司(
    2023-07-12
    25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2022年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0
      若有提供劳动合同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若不能提供劳动合同的,则应要求补正材料。此时,劳动者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 上劳动局哪个部门确认劳动关系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1
      劳动关系认定应当向本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 2022年如何让劳动部门确认劳动关系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06
      1、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建立。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3、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
    • 2022年人社部门能否认定劳动关系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1、人社部门不能认定劳动关系,只有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才能认定劳动关系。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为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
    • 请问关于劳动监察部门能否确认劳动关系
      上海在线咨询 2024-09-13
      劳动监察部门不可以确认劳动关系,对于劳动关系的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