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能否行政复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0:45:19 378 人看过

一、拆迁补偿能否行政复议

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什么是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三、房屋拆迁补偿流程

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拆迁)。

6、裁决拆迁。

7、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9: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强制拆迁房屋可否提起行政复议
    一、强制拆迁房屋可否提起行政复议对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在拆除前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是房屋强制拆迁的,当事人对强制拆迁不服的,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事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拆迁安置补偿的面
    2023-04-14
    315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怎样申请行政复议,房屋拆迁补偿流程
    一、房屋征收补偿怎样申请行政复议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补偿决定60日起申请复议,申请时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二、房屋拆迁补偿流程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
    2023-04-18
    402人看过
  • 对拆迁补偿不服的多少天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一、对拆迁补偿不服的多少天可以提出行政复议?1、对拆迁补偿不服的,在收到补偿决定后的60日之内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2、行政复议机关的种类(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3)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
    2023-06-15
    306人看过
  • 拆迁行政复议成功率高吗
    1、我们要知道,行政复议本身还是有一些优势的,启动方式简单、答复速度快、审查范围广、价格便宜、还可以进行下一步法律救济。但是,通过行政复议进行维权的难度较大。行政复议的实质是让行政机关对某一事项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2、实践中,大多数行政机关不会轻易改变自己先前的决定。另外,申请复议的机关一般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级机关,而下级机关的行为一般都已经得到了上级机关的批准,维权难度相对更大。一、动迁不合理能行政复议吗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2、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
    2023-03-23
    187人看过
  • 拆迁补偿协议能否擅自取消?
    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事合同关系形成后,可以就有瑕疵的民事合同进行权利救济,因此,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在违背对方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婚前赠房协议可以撤销吗婚前赠房协议不一定可以撤销。夫妻双方签订婚前赠房协议后,如果一方表示反悔的,可以在对房产办理过户手续前撤销财产赠与协议。但是如果房子已经过户,或者该协议是属于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协议,则赠与人无权要求撤销该赠房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3-07-12
    108人看过
  • 如何对拆迁补偿提出复议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不服征收补偿方案的,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二、征地补偿管理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
    2023-06-28
    199人看过
  • 征地拆迁时,如何利用好行政复议争取高补偿
    进行征地拆迁时,拆迁补偿是有一定标准的,拆迁补偿低于标准的,被拆迁人可以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然后申请行政复议,提供相关证据,提高拆迁补偿标准。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只能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法规定的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只有这一项。一、行政复议决定有哪些: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3)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b.适用依据错
    2023-06-21
    219人看过
  • 房屋拆迁如何进行行政复议
    一、房屋拆迁如何进行行政复议(一)申请。如果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需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等资料。其中,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具体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裁决申请资料齐全的,裁决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二)审理。在裁决过程中,裁决机关首先会听取各方陈述,认定补偿安置的事实是否清楚,并征询拆迁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期间,如果拆迁双方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的,应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交给裁决机关,拆迁裁决程序终止。若申请人经两次通知没有参加裁决审理的,视作撤回裁决申请。(三)文书送达。送达裁决文书如申请书副本、裁决书等,必须有送达回证。送达方式可以是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采用公告送达的,可将裁决文书张贴于被拆除房屋的拆迁基地内,公告天数不得少于5天。(四)执行。拆迁裁决书送达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应当按照裁决方案认真执行。不执行
    2023-06-16
    381人看过
  • 行政拆迁复议的处理方式
    拆迁行政复议(一)申请。如果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需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等资料。其中,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具体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裁决申请资料齐全的,裁决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材料不齐,则申请人需在7日内补齐。(二)审理。在裁决过程中,裁决机关首先会听取各方陈述,认定补偿安置的事实是否清楚,并征询拆迁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期间,如果拆迁双方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的,应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交给裁决机关,拆迁裁决程序终止。若申请人经两次通知没有参加裁决审理的,视作撤回裁决申请。若被申请人经两次通知不出席裁决审理的,裁决机关可缺席裁决。(三)文书送达。送达裁决文书如申请书副本、裁决书等,必须有送达回证。送达方式可以是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采用公告送达的,可将裁决文书张贴于被拆除房屋的拆迁基地内,公告天数不得少于5天
    2023-07-04
    149人看过
  • 拆迁补偿能否实现?——承租方能否取得拆迁补偿?
    (一)承租人1、已购公房已购公房的承租人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其满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是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享有法律规定的所以征收补偿。2、未购公房未购公房的承租人不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因此,其不满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不属于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其能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的补偿,以及得到装修装饰补偿。(二)私房承租人如果承租人对出租人的房屋进行了装修装饰,可以得到装修装饰补偿;无装修得不到该部分补偿;还能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的补偿。(三)用于商用的房屋的承租人1、在正常经营的承租人,在遇到房屋征收时,对于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应属于承租人。2、在正常经营的承租人,在遇到房屋征收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应给予承租人。(四)合同没到期如果遇到征收时,租赁合同没有到期,合同因遇到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承租人多缴纳的租赁费
    2023-07-05
    307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天(拆迁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当前,“信访不信法”的现象普遍存在,群众遇有行政争议的路径依赖仍是信访申诉,而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机制。尤其是与征地拆迁相关的案件,许多被拆迁人在拆迁遇到补偿纠纷、违法强拆、征迁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等情况时,想到的救济途径往往不是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而是周期较长的“信访”。究其原因,主要是法治社会建设的相对滞后,法定纠纷解决机制的社会知悉度和权威性不足,老百姓在不了解如何通过法定渠道维护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不愿意选择与行政机关“对簿公堂”,在老百姓的认知里,与他们打官司只会输,根本就没有赢的机会。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就行政复议而言,行政复议是行政系统内部重要的层级监督制度,也是化解“民告官”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定渠道,只要老百姓运用好了行政复议这一救济途径,那么我们的合法权益也会得到一定的保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
    2023-06-04
    383人看过
  • 拆迁补偿申请行政复议委托律师的费用是多少
    拆迁补偿申请行政复议委托律师的费用不是法定的,律师收费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一、拆迁补偿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两份原件);参考格式(二)行政机关所作决定(复印件,核对原件);(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四)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1、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3、律师代理的,须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核对原件)。(五)亲属申请复议的,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六)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须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七)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据材料二、拆迁补偿
    2023-03-01
    164人看过
  • 非法拆迁行政复议怎样申请
    一、非法拆迁行政复议怎样申请1、被拆迁人对非法拆迁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的程序如下:(1)、准备申请材料,如行政复议申请书、非法拆迁的相关证据;(2)、确定行政复议机关;(3)、自知道非法拆迁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提交准备的材料;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二、暴力拆迁可能涉及哪些违法行为1、暴力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方面:表现为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绑架被拆迁人、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等,可能构成的刑法罪名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侮辱罪、诽谤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报复陷害罪等等。2、暴力损毁财物、强制拆除房屋方面: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3、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滥用职权或渎职方面:监管部门拒不查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接到报警不出警、迟出警、不立案、不惩处或随意出
    2023-06-14
    285人看过
  • 行政复议能否中止
    一、案件基本情况2005年3月17日,锦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华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某海关申报进口大豆24015吨。某海关经审核发现该批货物申报价格明显低于国内其他企业同期进口价格及国际市场行情价格,认定锦华公司存在低报价格、偷逃税款的走私嫌疑,遂于3月25日扣留上述进口货物并对该公司立案调查。2005年4月15日,锦华公司不服某海关行政扣留决定,向某海关的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锦华公司复议申请符合《行政复议法》所规定的受理条件,依法予以受理。此后,因锦华公司涉嫌偷逃税款数额超过起刑点,某海关认定该公司涉案行为构成走私罪嫌疑,遂将此案移交走私犯罪侦查机关予以刑事立案并进行侦查。在此情况下,锦华公司仍坚持要求复议机关对某海关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将复议申请事由变更为确认某海关行政扣留行为违法,同时请求复议机关责令某海关赔偿因违法扣留给该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3
    2023-04-24
    185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拆迁补偿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是否符合拆迁补偿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29
      如果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需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等资料。其中,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具体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裁决申请资料齐全的,裁决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材料不齐,则申请人需在7日内补齐。
    • 行政复议中的拆迁补偿该怎么处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9
      行政复议拆迁补偿应该是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
    • 行政复议拆迁补偿标准到底是什么啊?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30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拆迁行政复议与拆迁行政诉讼的区别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拆迁行政诉讼具有司法最终解决的性质,这一特征使之与同为解决拆迁行政纠纷的行政复议相区别。(1)拆迁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机关系统内部所设置的对拆迁管理相对人实施救济和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职权进行监督的制度;拆迁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对拆迁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的司法行为,属于行政机关外部所设置的对拆迁管理相对人实施救济的制度,是对拆迁管理机关的具体拆迁管理行为的外部监督和制约。(2)拆
    • 行政诉讼是否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2-22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