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权利特征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6:03:41 84 人看过

(1)票据权利是金钱债权,债务人履行义务时,不能以其他标的代替金钱支付义务;同时,票据的持有人凭票据向主债务人请求给付而未得到额定的金钱时,可以凭票据向从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2)票据权利只能在票据当事人中行使,当事人包括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持票人有权向处于自己前面的任何票据活动阶段的当事人追索,而对其后手无追索权(《票据法》第69条)。

(3)票据权利具有确定性,出票人签发票据时必须将必须记载事项填写在票据上,之后该票据上所确定的票据种类、金额和支付日期等,任何人都无权更改,否则被更改的票据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0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票据权利相关文章
  •  票据具有哪些特性?
    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具有支付确定金额、出票人签发、代表权利与票据本身紧密相连、上载金额由出票人自行或委托他人支付、持票人只需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即应无条件向持票人或收款人支付票据金额、可转让等特征。票据具有以下特征:1.票据以支付确定金额为目的;2.票据是由出票人根据法律规定签发的有价证券;3.票据所代表的权利与票据本身紧密相连;4.票据上所载金额由出票人自行或委托他人支付;5.持票人只需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即应无条件向持票人或收款人支付票据金额;6.票据是一种可转让证券。 票 据 的 种 类 有 哪 些 ?在中国国内的贸易中,承兑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这两种汇票都与远期付款有关。银行承兑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付给收款人,收款人向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请求付款,付款人应承担付款义务,银行收取一定手续费用。商业承兑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
    2023-10-09
    248人看过
  • 票据质权人的票据权利,质权的类型有哪些
    一、票据质权人的票据权利票据质权人的票据权利:1.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2.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3.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二、质权的类型有哪些质权的类型一般包括两种,即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1.可以出质的动产范围比较宽泛,因为依法可以转让的动产均可以设定动产质权,如车辆、古董字画、珠宝首
    2023-06-06
    277人看过
  • 可得利益法律依据有哪些特征?
    一、可得利益法律依据有哪些特征?(一)可得利益的特征1、它是未来的利益;2、必须具有一定的实现性;3、必须具有可预见性。可得利益必须是纯利润,包括依合同取得财产对方交付的财产并利用其从事生产后可以取得的预期纯利润以及通过劳务或服务合同获得并使用该劳务或服务后获得的纯利润等,但不包括为取得这些利润所支付的费用及税收等。故可得利益主要包括:生产利润、经营利润、转售利润等。(二)采取严格责任制,该损失的赔偿同样只须具备三个要件即可:1、违约行为2、损害事实3、上述两要件之间的因果关系二、可得利益的损失赔偿是怎样的?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可分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两种。约定赔偿优先于法定赔偿。1、约定赔偿指损失额的计算按合同当事人的约定的计算方法产生。2、法定赔偿指损失额的计算没有上述约定时由法院根据案情依法确定。(1)生产利润损失这类损失多与生产设备的原材料的买卖合同有关,这类损失可根据所延误的生产期限
    2024-02-03
    155人看过
  • 票据权利的总类和特征分别是什么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如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发票人、支票的保付人等)行使请求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追索权是指因持票人在第一次请求权没有或者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对票据的其他付款义务人(如汇票、支票的发票人,汇票、本票的保证人,票据的背书人等)行使请求偿还票款的权利。也就是说,作为持票人,它首先有权要求票据的主债务人向其偿付票款,如果主债务人没有或无法(如账上无款支付或者破产等)偿付票款时,持票人有权要求其他付款义务人向其偿付票款。票据权利是民事权利的一种,它除了具备民事权利的特征外,还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票据权利是证券性权利。由于票据行为具有无因性、要式性和独立性,由此产生的票据权利就成为比一般民事债权效力更强的一种权利,即证券性权利。这种权利一经产生,就同作为证券的票据合二为一,
    2023-06-14
    307人看过
  • 地税发票有哪些特征
    一、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发票分类代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排列:第1位数字2为地方税务局代码;第2、3、4、5位为区域代码(见附表1);第6、7位为发票印制年份代码(例如2004年印制的发票以04表示);第8位为统一的行业代码,其中:1交通运输业、2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4邮电通信业、5文化体育业、6娱乐业、7服务业、8转让无形资产、9销售不动产、0表示其他;第9、10位为细化的发票种类代码(见附表2);第12位为批次代码。发票号码为8位阿拉伯数字。二、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印制位置和规格。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统一印制在发票右上角:第一排发票分类代码,第二排发票号码。发票号码采用哥特字体印刷。手工票、定额票、电脑票(平推打印)号码的字体规格为:字高3.34mm,字宽1.86mm,字笔道0.34mm,字间距0.99mm,号码总长21.81mm.分类代码印制规格与发票号码一致;分类
    2023-06-07
    104人看过
  • 票据行为特征及其构成要件有哪些
    票据行为是指能产生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要式法律行为,一般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保付等六种(我国《票据法》未规定参加承兑和保付制度)。票据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但在票据制度中,基于票据的流通性等要求,票据行为又不同于一般民事行为,其意思表示方式,意思表示内容等又有自己的独特性。具体表现为票据行为的要式性、文*性、无因性和独立性。基于民法中的私法自治原则,对于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法律强调当事人意思自由,包括当事人表达自己意思的方式的自由。在当事人意思表示时,法律所重视的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否则,则允许当事人撤销自己的行为。而票据制度中,票据的流通性使票据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只能通过票据形式识别相对方的意思表示。票据行为者的意思表示要明确无误地到达相对人,就要求票据行为方式的表面化、简单化、统一化,即票据行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严格的行为方式进行。票据行为的
    2023-05-31
    289人看过
  • 解析票据更改的概念及特征有哪些
    票据的更改,是指依票据法规定有更改权限的人,对票据上可以更改的记载事项按法定方式加以改变的行为。票据更改具有以下特征:(一)票据更改须由有更改权限的人进行对票据上的记载事项进行更改的人,必须是依票据法规定有更改权限的人。(二)票据更改只能对票据法规定的可更改事项进行更改即使是票据上的记载事项的原记载人,也并不是说对其记载的任何事项都可以更改,而必须是对票据法规定可以更改的事项才能进行更改。(三)票据更改须依法定方式进行票据为要式证券,票据上的记载事项,须依票据法规定的方式为之。票据记载事项的原记载人在更改时,必须在更改处签章证明。(四)票据更改须经相关票据当事人同意一般而言,票据的更改应在原记载人将票据交付之前进行。若交付之后需要更改,必须征得相关票据当事人的同意,并由同意人也在改写处签章。
    2023-06-14
    273人看过
  • 票据变造有哪些特点?
    (1)行为人是无票据更改权的人。原记载人之外的人擅自更改票据上的记载事项的,属无权行为,构成票据的变造。(2)行为人改变的是签章之外的票据记载事项。变造人的目的,不是为了假冒他人名义,而是意在改变票据文义所表示的票据权利义务,如将票据金额改变加大,将到期日变造提前等。如果有假冒他人名义、改变票据上签章行为,应以票据伪造对待。票据变造和票据伪造虽同为不法行为,但发生的效果却有不同;票据变造的,变造之前的签章人就原记载事项负责,变造之后签章人,对变造后的记载事项负责;票据伪造的,真实签章人就票据文义负责而不论其签章于伪造之前后。票据变造的具体方式,可以是改变票据上的记载事项,也可以是涂销票据上的记载事项。但是,票据权利人涂销票据记载事项的,发生抛弃票据上部分权利或者全部权利的效果,不属于票据变造。
    2023-06-06
    400人看过
  • 持票人享有的票据权利包括哪些
    一、什么是票据权利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如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发票人、支票的保付人等)行使请求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追索权是指因持票人在第一次请求权没有或者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对票据的其他付款义务人(如汇票、支票的发票人,汇票、本票的保证人,票据的背书人等)行使请求偿还票款的权利。二、票据权利的种类票据权利的种类主要有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1、付款请求权票据法规定持票人最基本的权利是请求付款人按票据金额给付,付款请求权是票据的第一次权利,实践中人们常称此权利为主票据权利。付款人包括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付款人、保付支票的付款人、参加承兑人、参加付款人等,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关于付款请求权,我们一定要知道其构成要件:第一,持票人持有处在有效期内的票据,其中汇票和本票的有效期自票
    2023-06-06
    165人看过
  • 票据有什么法律特征?
    票据具有其独特的法律属性:1、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行为是由信用行为等原因而产生的,设立有因、流通无因,不论其行为有无原因,或其原因是否正当,票据债务人自票据行为完成之日起,对善意持票人承担支付票据款项的责任。在经济生活中,票据背书、转让十分频繁,要求持票人了解其前手取得票据的原因,明显过于苛刻。《票据法》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控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的票据除外。接受票据的人无须知道持票人是否是票据的正当持票人,就如同一个人在饭馆进行花钱消费,饭馆无须知道这个人是如何得到这笔钱的,钱的来源是否合法,因为饭馆根本无法确切知晓。试想每个收款人在收款时,都必须要求知道付款人的钱得来是否正当?一定是劳动所得,而不是骗抢得来的,那么整个世界交易结算效率将会大大下降。但是,如果饭馆明显应该知道付款人是一个通缉犯,钱来路不正而仍然接受,那么饭馆
    2023-06-06
    468人看过
  • 什么叫本票,本票有哪些特征
    一、本票是什么本票是一项书面的无条件的支付承诺,由一个人作成,并交给另一人,经制票人签名承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支付一定数目的金钱给一个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我国《票据法》对本票的定义,指的是银行本票,指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国外票据法,允许企业和个人签发本票,称为一般本票。但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的本票,均为银行本票。银行本票都是即期的。一般本票可以是即期的或远期的。而狭义的外汇的本票仅指银行本票,不包括商业本票,个人本票。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票据法》第七十三条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二、本票的特征有哪些(1)本票是票据的一种,具有一切票据所共有的性质,是无因证券、设权证券、文义证券、要式证券、金
    2024-01-23
    342人看过
  • 票据的特征及其转让特征
    一、票据的特征:(一)票据是无因证券这是指证券上权利的存在只因证券本身记载的文义为准,权利人享有证券权利只以持有证券为必要,至于权利人取得证券的原因,证券上权利发生的原因以及这些原因的存在、有效对证券权利原则上没有影响。换言之,票据持票人只要对票据债务人提示票据就可行使票据权利,而对取得票据的原因,不负证明责任,即使票据的基础关系无效或有瑕疵,票据债务人仍应对持票人按票据所记载文义负责。(二)票据是金钱证券支付票据金额是票据签发和转让的最终目的,也是确定票据债权和债务的重要依据。在《票据法})中对汇票、本票和支票必须记载事项均将“确定的金额”作为重要内容,若没有“确定的金额”则票据无效。因此可以看出,如果一张证券上无确定的金额,即使其具有票据的外形,从实质上来说,它也不能属于票据。(三)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的作成,是票据权利产生的基础。没有票据,则没有票据上的权利。即票据的作成,并不是单纯地
    2023-06-14
    344人看过
  • 哪些人虽然取得票据但不享有票据权利?
    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违反法律规定的原则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1)以欺诈的手段取得票据。欺诈是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签发或转让票据。欺诈具有以下构成要件:①欺诈方有欺诈的主观故意。即欺诈方在主观上明知自己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并且会使对方当事人陷于错误而仍然去欺骗对方。②欺诈方有欺诈的行为。即欺诈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或者有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的行为。③另一方当事人发生受欺诈的结果,并且该结果与欺诈行为有因果关系。以欺诈的手段取得票据,显然违背了被欺诈方的真实意思,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以欺诈手段取得票据的人,不得享有票据权利。(2)因偷盗而取得票据。由偷盗而取得票据,是将他人的财产非法地占为己有,违背了票据持票人的真实意思,因此,由偷盗
    2023-06-06
    269人看过
  • 权利质权的特征有哪些,质权人享有什么权利?
    一、权利质权的特征有哪些权利质权的特征为:1.质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权利,而不能是不动产。2.质权是以债权人占有质物为要件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出质人移交质押的财产占有为成立要件,也以债权人占有质押财产为存续要件,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注意:质押与抵押的最根本的区别是是否转移占有。质押为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而抵押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质押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所占有的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也具有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物上请求权。二、质权人享有什么权利质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1.质权人可以占有质物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2.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
    2023-07-17
    444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行使请求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追索权是指因持票人在第一次请求权没有或者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对票据的其他付款义... 更多>

    #票据权利
    相关咨询
    • 票据中有哪些抗辩权,票据抗辩权的特征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24
      根据抗辩效力的不同,票据抗辩在理论上通常被分为两大类:即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票据抗辩权具有两个特征: 1、票据抗辩权只能针对票据请求权来行使, 2、票据抗辩权的法律效力在于阻却票据请求权的效力,从而使得票据债务人能够拒绝履行票据债务。
    • 票据行为包括哪些,票据行为有什么特征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04
      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票据行为的特征有: 1.要式性; 2.无因性; 3.文义性; 4.独立性。
    • 票据权利的特殊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
      (一)持票人票据权利是完全的金钱性双重请求权完全的金钱性是指票据权利只能是金钱权利。它不同于普通债权,是一种特殊的债权。其特殊性表现在:(1)普通债权的标的既可以是财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而且还可发生标的转换现象2;票据权利的标的只能是金钱,而且只能以票面金额之给付为标的,不能有任何变通。 (2)票据权利为无因金钱债权,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至于取得票据的原因,票据权
    • 票据行为具有哪些主要特征?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6
      票据法在性质上属于商法,票据行为则是一种商事法律行为,与一般的法律行为特征相比,还具有自身的特点。票据行为与一般的法律行为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要式性。要式性是指票据行为是一种严格的书面行为,应当依据票据法的规定,在票据上记载法定事项,票据行为人必须在票据上签章,其票据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2)文义性。文义性是指票据行为的内容均依票据上所载的文义而定。 (3)无因性。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只
    • 票据抗辩权有哪些权利限制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30
      我国票据法第13条第1款明确规定了抗辩切断的两种情形: 1、对出票人抗辩切断,即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一般情况下,这种抗辩只存在于汇票关系中。 2、对持票人前手抗辩切断,即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