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情况下介绍童工该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15:21:43 269 人看过

不知情情况下介绍童工的处理方法是要立即辞退,解除雇用关系。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快要满16岁算不算童工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要是不满16周岁的,都是使用童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童工一般不满16周岁。法律明确禁止企业雇佣童工(从事体育等特招工种的除外).并由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和处罚管理职能:以每使用1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进行处罚,在该处罚力度上再责令限期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监护人,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按照每使用1名童工每月处10000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由民政部门撤销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追究相关刑事法律责任。

使用童工罚款

1、《劳动法》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2、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也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根据规定,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4、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其不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也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负有相关义务。

二、15岁兼职犯法吗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其不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也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负有相关义务。我国的法律中对于童工的年龄是有明确的界定的,对于15岁学徒算不算童工这个问题来说,我们一般认为不满16岁的就是童工。而且,对于招录童工的用人单位是需要受到相关的惩罚的,一般是进行罚款,或者是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等。

三、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规定,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其不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其不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也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负有相关义务。

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也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07: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童工相关文章
  • 知情权基本介绍
    知情权(RighttoKnow),又称为知的权利、知悉权、资讯权、信息权或了解权,知情权作为政治民主化的一种必然要求和结果,首先是公法领域内的概念。现今,随着知情权作为一项独立权利的发展演变,其外延已不断扩大,不仅涉及公法领域,也涉及私法领域,如消费者知情权即是知情权扩展至私法领域的具体表现。知情权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随着知情权外延的不断扩展,知情权既有公法权利的属性,也有民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所必须享有的人格权的一部分。而狭义的知情权仅指公法领域内的一项政治权利,故现在的知情权概念一般是指广义的知情权。
    2023-06-07
    138人看过
  • 各种情况下讨债的方法介绍
    人们都认为欠债还钱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之事,而倘若欠债的人久拖不还,甚至存心赖账,那么债权人登门讨债也就是合情合理之举。这种观念完全正确,不过,人们由此而传统地认为讨债的场合或者说讨债的地点只有一个——债务人的门内,即债务人所在地却稍嫌片面。在现实社会经济生活当中,在多多数讨债实例当中,讨债人或债权人确都是登上债务人的门讨债。但是,不论是从理论上讲还是在实践当中,在人们的讨债经验当中,讨债的场合都不仅仅只是债务人所在地一个地方。债权人或讨债人既可以走出去登门讨债,也可以请进来有礼节地催债,而一个具有扎实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公关能力的讨债人员,还可以在各种场合从容不迫地实现自己的愿望,达到自己的目的,完成自己的讨债任务。另外,凡是有意拖欠债务或者存心赖债的债务人大概不会坐在家里恭候讨债人上门同他进行交涉、纠缠、找他麻烦的,在现实经济生活当中,闻讨债之风而逃的债务人多的是
    2022-04-28
    431人看过
  • 介绍人不知情怎么认定诈骗罪
    介绍人不知情的,就不能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了,所以说这个不能算是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一、诈骗信用卡属于什么罪?诈骗信用卡一般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其属于属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金融诈骗罪的其中一个罪名。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信用卡透支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犯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二、诈骗罪的特征包括哪四个方面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四个特征,即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客体要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
    2023-03-27
    54人看过
  • 不知情情况下运输走私货被拘留怎么处理?
    一、不知情情况下运输走私货被拘留怎么处理?不知情情况下运输走私货被拘留的,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运输走私货要构成犯罪,需要主观方面怀有故意,但是不知情的,不属于故意的范围,所以不会构成犯罪,配合调查即可。《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遇到不知情情况下运输走私货被拘留找律师有什么用?在整个刑事犯罪的侦查审
    2023-04-22
    131人看过
  • 介绍童工的人怎么处罚
    一、介绍童工的人怎么处罚对介绍童工的,每介绍一人罚款5000元。《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七条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二、使用童工的罚款标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适用本规定:(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以下统称个人)使用童工的;(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三)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四)单位或者个人为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第三条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
    2023-04-29
    15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一般构成介绍贿赂罪?
    介绍贿赂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介绍贿赂罪和斡旋贿赂有什么不同介绍贿赂罪和斡旋贿赂的区别如下:(1)主体方面不同:受贿罪是利用行为人本人的职权;而斡旋受贿犯罪则是行为人本身无权力,而是通过职务、地位的便利条件说服有权人进行职务行为;(2)客观方面不同:受贿罪中行为人为请托人谋取的利益不受正当与否的限制;而斡旋受贿罪中则要求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受贿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2023-08-13
    461人看过
  • 帮信罪介绍人在什么情况下无罪
    一、帮信罪介绍人在什么情况下无罪在涉及帮信罪行的案件中,介绍人有可能得以脱罪,具体情况如下所述:首先,若介绍人并未直接参与任何非法活动,亦或是并未向他人提供协助以促使其进行犯罪行为,那么他们便有可能无法被判定为犯罪分子。其次,倘若介绍人并不知晓他人即将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能认识到自身行为可能会推动犯罪行为的实施,那么他们也有可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最后,若介绍人的行为并未对犯罪行为的实施起到实质性推动作用,或者他们的行为并未直接导致犯罪事件的发生,那么他们同样有可能无法被判定为犯罪分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
    2024-07-13
    461人看过
  • 诈骗案件中介绍方收取了介绍费不知情怎么办
    一、诈骗案件中介绍方收取了介绍费不知情怎么办由于介绍者并不知情,因此其主观方面不可能体现出直接故意的特征,故而无法被认定为存在诈骗之嫌。所谓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为实现其非法占有的意图,采用虚拟事实或掩盖真相等手段,致使他人遭受重大损失的一种犯罪行为。若行为人在不知情的状态下实施诈骗行为,那么这种行为便不应被认定为犯罪。因为诈骗罪的成立必然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具备直接故意的心态以及将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非法占为己有的意图。换句话说,行为人若是处于不知情的状态,则其主观上无疑直接故意这一要素,显然也不会怀有将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非法占为己有之意,故此也就无法满足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2024-04-22
    98人看过
  • 离婚登记情况介绍
    登记离婚也叫协议离婚,它是自愿离婚的夫妻,在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事项处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双方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我国1950年第一部民法典确定了两种离婚方式。离婚率是当年离婚数与当年平均人口的千分比,即离婚率=当年离婚登记人数÷[(上年人口总数+当年人口总数)÷2]×1000‰。2002年全国离婚117.7万对,其中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57.3万对。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登记中,内地居民之间离婚登记567636对,涉及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离婚登记5221对。2002年离婚率为1.8‰。2002年8月6日,民政部办公厅就湖南省民政厅关于
    2023-05-03
    122人看过
  • 视同工伤的介绍三种情况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况有: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哪些情况视同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四)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五)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二)、(三)、(四)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023-08-01
    476人看过
  • 发生事故车在不知情况下开车走了该怎么处理
    如果不知情的情况下则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以上八种行为
    2023-08-03
    93人看过
  • 如何处理好儿童的童工介绍人
    童工的介绍人也要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罚款;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一、招童工的处罚如何?招童工的处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收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定罪处罚。违反《禁止使用童工条例》的单位,罚款标准如下:1、单位使用童工的,按照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条例》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2、职业介绍机构和其他单位为16岁以下的青少年和儿童介绍职业的,每次介绍一名儿童工罚款1500~3000元;3、对16岁以下的青少年和儿童出具虚假证明的,处以罚款1500~30
    2023-03-09
    413人看过
  • 故意不知情情况下销售劣药会怎么处罚
    只要证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进、销售假药,前提必须是药品从正规渠道购进,在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之内,合法销售,票、帐、货相符,一切手续、资料齐全,就不会处罚。你可以收集全部,你守法经营的证据和从外观无法判断是假药的证据。但是当地药监局是要按照《药品管理法》第48条、第74条的规定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安机关按《刑法》第140条处罚)当事人如果能证明自己合法、守法、无过错。认为当地药监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药监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药监部门。生产、销售劣药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8-06
    92人看过
  • 不知情雇佣童工怎么办?
    给童工发了工资之后立即辞退,然后协商的解除劳动关系;未成年人使用假身份证,导致用人单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童工,用人单位是非主观意识。应当从轻处罚。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童工的禁止规定授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新华网北京10月16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已经2002年9月18日国务院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总理朱镕基二00二年十月一日(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2023-04-28
    49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童工
    词条

    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算作童工,即是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未成年人。无论任何单位雇佣童工都将受到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严禁使用童工,某些特殊行业录取未... 更多>

    #童工
    相关咨询
    • 介绍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了介绍费有罪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8
      诈骗罪主管上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也就是说主观上必须是故意,你不知情的话,那就不涉嫌诈骗犯罪。
    • 诈骗罪不知情的情况下下台介绍了犯罪嫌疑人也不知情的情况下有罪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26
      不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诈骗罪属于故意犯罪,其不知情的,便不能被认定为明知其行为会产生危害社会的后果而希望/积极追求或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犯罪故意,也不能被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能被认定为其与公司有关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具有共同犯罪的犯意联络,因此,其履职的前台介绍行为不构成犯罪。参见《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 介绍人不知情诈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21
      如果介绍人不知道,他们就不能直接表现为主观上的故意,所以这不能被视为欺诈。欺诈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
    • 什么情况下介绍人有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26
      一般而言,赌博这种情况,如果他人赌博行为构成赌博罪,那么教唆者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依照赌博罪的共犯予以处罚。
    • 不知情介绍收养人犯拐卖儿童罪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17
      不知情介绍收养会根据情况确定是否犯罪,主观上如果不满足的,那么还会确认是否有接受财物的情节,而且儿童的来源也会进行确认,同时如果财物的数额不同那么也会认定会拐卖儿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