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贷款罪担保人能否免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9:01:48 392 人看过

借款人构成诈骗罪的,担保人是否免除责任要根据下列情况来认定:

1、担保人不知道对方实施诈骗,而且担保人也是受诈骗提供担保的,可以确认担保无效,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2、担保人虽然不知道对方实施诈骗,但借款人没有诈骗担保人,其是自愿提供担保的,应当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3、担保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诈骗的事实,或者参与其中的,构成诈骗罪的共犯,不仅应承担还款责任,还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担保人死亡责任会不会消亡

保证合同担保人死亡其担保责任不会随之消亡。担保的目的是维护贷款人的权益。借款人不还款的,担保人有义务代为还款。借款人死亡时,其债务不会随之消亡。担保人死亡时,其担保责任不会随之消亡。债务的担保责任应由担保人的继承人继续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即担保人死亡后,担保人作为其偿还债务能力的财产成为继承人继承的遗产。

二、贷款连带担保责任的后果是什么

贷款连带担保责任后果如下:

1、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或担保人偿还,担保人不能拒绝偿还;

2、贷款人不清偿借款的,担保人可以强制为贷款人履行债务;

3、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一、连带责任担保的特点如下:

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保证人承担的责任的不同,保证可以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如下:

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当然,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同时把借款人和保证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是一般保证的,即为连带保证。

总之,贷款连带担保责任后果为,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或担保人偿还,担保人不能拒绝偿还;贷款人不清偿借款的,担保人可以强制为贷款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产范围相关文章
  • 帮别人担保贷款怎么免责
    在我国帮别人贷款其他免责方式包括:1、过了诉讼时效,一般是贷款到期后3年,如果银行没有追索,则可以自动免责。2、借款人与银行擅自更改借款条款,并且没有通知。如借款金额增加,借款期限延长等。超过原来责任部分可以免责。3、借款人还清贷款,作为担保人的责任当然就自动结束。一、民间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怎么算1、民间借贷纠纷一般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制度,当借贷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为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间。但民间借贷诉讼时效分无借贷期限合同和有借贷期限合同两种情况,有偿还期限的,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没有返还借款,贷款人明知债权已到期而债务人未能偿还欠款,权利遭受侵害而不追索,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制度。即超过了此时效,原债务成为自然债务,不具有强制执行力。2、此时,债务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或盖章,可以视为借款人自愿放弃时效利益,对偿还原债务的一种认可,使债务从自然状态变成了可执行状态。此时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就具备
    2023-03-14
    220人看过
  • 担保人可以贷款吗,担保人能否贷款
    一、担保人可以贷款吗?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二、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二)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情形: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三)保证人拒绝偿还情形: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
    2023-04-03
    416人看过
  • 担保条款无效,担保人一定能免责吗
    不一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律师补充: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一)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二)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三)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
    2023-05-06
    113人看过
  • 骗取的贷款可用担保人资金清偿是否犯罪?
    [案情]2007年3月18日,被告人谭某年与合伙人谭某新、谭某球以他们经营的莲花县某煤矿需改造为由,伪造该煤矿企业管理章程,以该煤矿作担保,各自书面向莲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岭信用社申请贷款100万元。2007年4月13日,谭某年、谭某新、谭某球分别与南岭信用社签订了贷款100万元合同,期限为一年。同日,该煤矿作为谭某年等三人的担保人与南岭信用社分别签订了保证合同,时任该煤矿的矿长、法人代表在保证合同上签了名,并加盖了煤矿的公章。保证合同载明保证人自愿为谭某年等三人各向南岭信用社贷款100万元提供担保,到期未归还贷款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还出具了承诺书。谭某年等三人取得贷款后,并没有将贷款用于煤矿改造,而是由自己支配使用。2008年4月12日贷款到期后,谭某年并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如期如数还款(只归还贷款20万元,利息付到2008年7月),莲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法院起诉,要求谭某年归还差欠
    2023-06-11
    162人看过
  • 有抵押担保算骗取贷款罪吗
    1.借款人提供有效的抵押物为借款提供担保的,不会构成贷款诈骗罪。如果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骗取贷款的,就有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一、骗取贷款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
    2023-04-04
    284人看过
  •  保险诈骗罪是否具有免责条款?
    即使情况轻松,且所造成的影响 minimal,也不需要惩罚。然而,如果犯罪已过追诉期限,仍受惩罚。此外,如果罪犯因特别宽容或指控被撤回,则不再受惩罚。此外,如果只能通过投诉起诉犯罪,而受害者或其代表未提出投诉,罪犯也不受惩罚。最后,如果罪犯已故,则不再受惩罚。如果情节较为轻微且对他人造成的危害不大,那么就不需要受到处罚。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免除刑罚的保险诈骗罪案件免除刑罚的保险诈骗罪是指在保险合同中,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使用虚假或者伪造的证据、编造虚假事故或者制造虚假情况等手段,使保险公司同意或者无法拒绝支付保险金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依法予以严惩。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免除刑罚的保险诈骗罪属于保险类犯罪行为,对犯
    2023-11-18
    237人看过
  • 担保人能否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担保人,担保人不能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担保抵押,自然人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一、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吗公积金贷款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但组合贷款涉及公积金系统和商业银行的性质,因此在申请贷款时仍需提交收入证明等材料。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的设立、存款、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二、担保贷款需要几人一起担保有的银行需要一个或一个以上,有的银行贷款也是不需要担保人的,具体要求需要到银行咨询其银行具体规定。如果选择抵押贷款可能就不需要担保人,因为已经使用的资产作为担保了;如果是信用贷款需要担
    2023-06-20
    364人看过
  • 担保人被骗担保可以申请免责吗
    担保人即使被骗担保,只要债权人没有和债务人恶意串通起来骗取担保人的担保,担保人都是需要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这样情况最好向法院起诉,只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债权人或债务人有欺骗担保的行为,这样法院会在协调后判断担保人降低担保责任。一、再担保与共同担保有哪些区别再担保与共同担保区别如下:1、再担保是为担保人设立的,共同担保是为两人以上的担保人提供同一债务的担保;2、再担保人享有主担保人享有的一切抗辩权,也享有专属于再担保人的抗辩权。再担保人在承担再担保责任后,享有向债务人和主担保人追偿的权利。共同担保的共同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按份承担担保责任,即每个担保人只对自己的份额承担担保责任。二、担保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一般保证责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保证责任,债务到清偿期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3、撤销
    2023-06-21
    171人看过
  • 贷款人是否能够胜任担保人的职责?
    贷过款还能做担保人,但是要信用良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贷款人不还钱起诉担保人吗?可以。起诉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担保人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有能力偿还债务、而拒不偿还的,法院有权对担保人追究刑事责任。若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
    2023-07-03
    487人看过
  • 是否有可能在贷款用途不真实时免除担保人责任?
    贷款用途不真实的担保人不能免除担保责任。如何使用贷款是借款人独立使用资金的行为,借款人单方面改变贷款用途,贷款人不参与协商,不属于借款人擅自协商变更主合同的情形,担保人仍应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借款人未经担保人同意擅自改变贷款用途的,贷款人明确承诺在担保合同中监督借款人的专项资金,未履行监督义务的,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法人能做贷款担保人吗法人可以做贷款担保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为担保人。不过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所谓担保人,又称保证人,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就是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
    2023-07-03
    390人看过
  • 担保人借款人免于责任
    借款人构成诈骗罪的,担保人是否免除责任要根据下列情况来认定:1、担保人不知道对方实施诈骗,而且担保人也是受诈骗提供担保的,可以确认担保无效,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2、担保人虽然不知道对方实施诈骗,但借款人没有诈骗担保人,其是自愿提供担保的,应当继续承担担保责任。3、担保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诈骗的事实,或者参与其中的,构成诈骗罪的共犯,不仅应承担还款责任,还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借款人失踪了担保人怎么办借款人失踪了担保人的责任需要看合同的约定是一般保证责任还是连带保证责任,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而如果是连带责任,当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相比之下,连带责任保证,对于担保人来说无疑风险更大。一旦借款人跑路,债务无法清偿时,作为担保人应注意审查自己有无可以免责的情形。一
    2023-07-12
    223人看过
  • 贷款担保人是否能够为贷款提供担保?
    有贷款的人可以做担保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担保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担保人身份订立担保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担保贷款担保人有什么义务?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
    2023-07-04
    348人看过
  • 能否由担保人本人提供贷款担保?
    做银行贷款担保人期间,担保人还可以贷款。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给他人贷款做担保人的,所担保的额度也视同负债。建议持身份证和贷款人的还款计划表到中心贷款部门计算是否能够申请。担保人可以担保几次法律不限制担保人的担保次数,只要银行认可、接受担保人的担保主要与经济能力、担保意愿相关,与次数无关。担保人如果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有良好的信用情况的可以做多份担保。但是担保人的财产要能够支撑担保人为多人作担保,不能够损害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担保人具有债务偿还能力的,还可以为多个债务提供担保或者为同一债务提供多次的担保。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如下: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
    2023-07-10
    133人看过
  • 担保人死亡担保责任能免掉吗?
    民法典对保证人死亡是否免除保证责任没有作出规定,而在实践中,保证人如果在债务到期前死亡的,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务到期后死亡的,要承担保证责任。一、如何解除连带责任保证解除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1、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债务,同时债权人没有主动提出履行要求的,连带保证人到期不用履行连带责任的;2、债权人和债务人所订立的合同不存在或履行期限届满的,连带保证人可以解除连带责任担保。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担保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担保贷款担保人的责任视情况而定:担保又分为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1)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
    2023-04-10
    155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的范围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个人财产。具体包括以下财产: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更多>

    #遗产范围
    相关咨询
    • 借款人向担保人承担还款能否免责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01
      原、被告间的借款及保证合同合法、有效,依法应予保护。被告作为该笔借款的实际用款人,应按约返还借款本息;被告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必须告知债务人,债务的转让必须经过的同意。原告只同意该笔借款由担保人偿还,但并不同意免除借款人的责任。《》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与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
    • 担保人还款期间已过保证人能否免责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1
      如还款期间为2013年5月,则保证人保证期间为2013年5月-2013年11月(共6个月)。2014年6月起诉,已过保证期间,保证人免责。但如能证明2013年5月-2013年11月期间债权人已经向保证人主张过保证责任,则自主张之日起,保证责任转为2年的诉讼失效,在2年时间范围内,仍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骗取贷款担保人免责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3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 恶意拖欠货款,担保人是否被免责,担保人被骗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9
      1、担保人是否被骗,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债权人故意骗取担保人的担保;只是债务人欺骗担保人要求其提供担保的,在债务人恶意拖欠贷款的,担保人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2、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按以下情况确定: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
    • 什么是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还款,借款人是否免责?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23
      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借款人不得免除责任。担保人可以在其还款责任范围内向借款人追偿,享有贷款人对借款人的权利,但不能损害贷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