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实际出资股东对债务需要偿还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14:50:53 495 人看过

股东未按要求完成出资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全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股东未按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一、股权转让后股东的责任是否还需要承担

股权转让后,股东的责任是否还需要承担要看具体情况:1、双方约定由受让人承担的,由受让人承担足额缴纳出资等责任;2、双方未约定原股东的出资义务的,受让人不知情的,由原股东承担足额出资等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1000万注册资本是否真的要交

注册资本1000万不需要真正缴纳1000万。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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