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否可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5 05:05:04 159 人看过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实际已领取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应当承认其主体资格,但必须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土地转让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4: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与公司签订合同后,公司是否可以终止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的,不得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双倍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同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第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法律规定的。没有合法资格的公民和没有劳动权利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第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具有行政隶属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根据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聘职工、原固定职工和具有原固定职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所谓原固定身份的特殊人员,是指《劳动部关于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实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的下列人员:①有劳动关系,不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例如,用人单位的“富余人员和长假”员工、长期被其他单位借调的人员、带薪上学的人员、请长期病假的人员、无薪留班的人员、,以及派往合资企
    2023-05-07
    82人看过
  • 签订合同后又以分公司名义履行是否可以?
    签订合同后又以分公司名义履行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其登记的营业执照,就能明白总公司授予了分公司哪些业务范围,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一、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一)分公司与本公司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实质上,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代理的法律关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代理人。总公司授权了分公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但是,与分公司签订合同
    2023-03-11
    203人看过
  • 未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土地转让效力
    一、未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土地转让效力进行土地转让时,土地使用权的效力以登记为准,如果办理转移登记,行使未签订转让合同,不影响土地转让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二、土地转让要办理那些手续1、你们交易双方提出申请。你要去申请办理转让手续,还应该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注意,必须要带齐资料。要是不知道需要携带哪些资料的话,那么建议你可以及时找个专业律师问问下。2、等待机关经办人审查。在申请机关接到申请后,经办
    2023-04-18
    348人看过
  • 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可否要回土地
    一、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可否要回土地签了土地转让合同可以要回来。但是违约方要向守约方承担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约定不明的,可以根据损失大小及损失性质,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二、流转合同怎么写土地流转合同转让方:(三人)(简称甲方)受让方:(二人)(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一)转让标的物: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敦煌市转渠口镇盐茶村二组的承包地(面积:四址界限:)的承包经营权转让与乙方从事生产经营。(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为一次性长期。国家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届至后如果不进行调整为永久长期,如果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期限顺延。(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
    2022-05-01
    198人看过
  • 划拨土地是否可以转让为出让土地
    一、划拨土地是否可以转让为出让土地划拨土地是可以转让为出让土地的。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划拨国有土地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可以转化为出让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二、划拨土地的条件下列情况下土地可以划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
    2023-10-02
    409人看过
  • 开发公司土地是否可以转让
    可以,但转让有要求,开发公司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国家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地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
    2023-03-26
    308人看过
  • 中标单位的分公司来签订合同是否可以
    如果是总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是可以的。法律规定,中标单位如果已经中标可以委托分公司进行签署合同,但是中标人不得向其他集团和公司进行转让中标;也不能进行肢解后向他人进行转让,只能够由本公司或者是本公司旗下的相关分公司进行工作。一、建筑分公司可以直接投标吗?如果你们没有单独注册分公司,那么一切投标中标签署行为,都被认为是总公司的名义参加的,所以不用总公司给授权委托书,资料盖章就必须用总公司公章(也就是章上不能带有什么类似项目部或者分公司后缀字样)或者总公司的授发的资料章,至于工程款,如果没有明确要求使用总公司所在地的公司账户走账,只是要求对公账户的话,用你们在分公司所在地开设的以总公司名称为户名的对公账户就可以的。如果注册了分公司,说明你们就具有了独立的法人资格,那么一切的投招标行为、资料提交、工程款结算、工程竣工都与你们分公司是直接关系,工程事务全由你们分公司办理,不用总公司授权,
    2023-03-29
    336人看过
  • 土地转让合同能否由私人签订?
    农村土地私下买卖协议无效,房屋买卖协议有效。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非经依法征收征用不得转让,因此土地私下买卖协议无效;农村的房屋可以买卖,但是只能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人,且出卖人将失去宅基地,不得再在集体土地上建造自有房屋。房屋买卖合同是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而不能向非农村组织成员转让。农村组织内部成员具有农村户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宅基地本就属于农村集体的建设土地,集体享有所有权,分给农民使用,农民之间相互转让不违反法律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个人享有,农民买卖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也随着转移,此时,宅基地的转让是有效的,只是农民转让、出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不能再另外申请宅基地。土地转让合同个人可以签吗1、个人可以签土地转让合同。《城镇国
    2023-07-05
    286人看过
  • 私下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非经依法征收征用不得转让,因此土地私下买卖协议无效;农村的房屋可以买卖,但是只能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人,且出卖人将失去宅基地,不得再在集体土地上建造自有房屋。房屋买卖合同是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而不能向非农村组织成员转让。农村组织内部成员具有农村户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宅基地本就属于农村集体的建设土地,集体享有所有权,分给农民使用,农民之间相互转让不违反法律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个人享有,农民买卖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也随着转移,此时,宅基地的转让是有效的,只是农民转让、出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不能再另外申请宅基地。一、宅基地合作建房有效力吗农民与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宅基地上共建住宅时,往往约定房屋产权分配份额。但由
    2023-03-12
    244人看过
  • 总公司签订合同是否能以分公司为原告
    1、总公司签订合同不能以分公司为原告。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不能独立申报债权,不能申请破产,但是应当领取营业执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是没有股东的。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1、分公司在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活动是违反规定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2、法律后果: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而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则应由设立它的公司承担,但是与分公司签定
    2023-03-28
    191人看过
  • 土地出让合同可以公开查询吗
    土地出让合同可公开查询吗土地出让合同可以公开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属于民事审判,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民事合同进行审理;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也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作为民事合同纠纷进行处理。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其拟制的法律依据及争议解决方式也均以民事合同定位。因此,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土地出让合同应当属于民事合同。土地出让合同的相关规定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书面合同。同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23-02-24
    405人看过
  • 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但已开发使用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虽然没有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但土地已经实际使用的,土地使用者是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3-06-15
    65人看过
  • 购房合同签订续交土地出让金是多少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2018年上半年地方政府获得的土地转让金为26941亿元,比去年增加了43%。计算方法一,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二,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三,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四,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
    2023-08-05
    384人看过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违约金怎么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违约金一般根据双方的约定计算。但约定不得超过法定上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约定的数额不得超过造成的损失30%,否则当事人可以请求不履行超过的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
    2023-06-24
    31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怎么和分公司订立出让土地合同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13
      分公司可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因为分公司一切经营活动受总公司指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
    • 分公司能够与分公司签订土地出让协议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31
      分公司可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提是该分公司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可以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就可以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 公司与分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01
      可以,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已经依法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无效。
    • 关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29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 在诉讼中能否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8
      一般属于行政诉讼。最高法院认为,“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十一)项有将此类纠纷纳入行政诉讼范围的趋向,但该行政诉讼法直到2015年5月1日才实施,不能作为本案审理依据。至于此法实施后发生的法律行为产生争议是否按行政争议处理,再依据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作出判断。”本书作者在写作中也关注到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已有高院裁判文书依据上述规定认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