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专家详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08:45:15 290 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较好,签订劳务合同得到的法律保护和待遇比签订劳动合同少一些。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1)两者法律性质不同。(2)合同主体不同。(3)合同履行阶段,主体双方地位不同。(4)合同的内容不同。(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07: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期限如何选择?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企业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表明的建立的劳动关系自何时开始至何时结束。根据《劳动法》第20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了具体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根据《劳动法》第20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明确合同的起始日期,而没有明确终止日期,是合同期限不固定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一般要明确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在履行过程中,如果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当事人双方应该终止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任何一方不得终止合同,直到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才可终止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
    2023-06-10
    82人看过
  • 无效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唯一选择吗?
    可以解除,但并非唯一选择。劳动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单方解除(或称法定解除、过错解除)结果的发生。劳动合同无效可能产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双方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或是变更原合同中的无效条款,使原劳动关系继续存续;二是劳动合同无效的无过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通常在劳资双方继续维持劳动关系时,原劳动合同可以被新劳动合同取代,双方没有必要就效力问题争执不下;只有在劳动合同被单方解除的情况下,有过错方会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的争议,向有权机关提起仲裁或诉讼。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5
    2023-06-28
    67人看过
  • 是否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选择?
    员工可以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病假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员工病假期间可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
    2023-07-06
    431人看过
  • 选择劳动合同条款的技巧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是:(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条款是怎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它任何单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公司地址第二条乙方性别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现居地址2、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从事的工作,工作地点为南京市。经双方协商
    2023-07-04
    136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有哪些选择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法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约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有必要时,与另一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形式1、预告解除。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即时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
    2023-07-06
    308人看过
  • 选择哪种劳动合同期限好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企业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表明的建立的劳动关系自何时开始至何时结束。根据《劳动法》第20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了具体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时间。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根据《劳动法》第20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明确合同的起始日期,而没有明确终止日期,是合同期限不固定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一般要明确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在履行过程中,如果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当事人双方应该终止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任何一方不得终止合同,直到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才可终止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
    2023-06-10
    187人看过
  • 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优先选择权
    在劳动合同届满前,劳动者未提前向用人单位书面申请续约,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不料被法院判令支付劳动者二倍赔偿金。近日,珠海市世H饲料公司负责人拿到珠海市中级法院的终审判决书顿时傻了眼。广西博白人李斌2006年5月20日入职珠海市世H饲料公司,从事锅炉工作。2008年4月28日续签合同,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2008年4月28日续签合同时,世H饲料公司要求李斌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该协议第八条规定:合同期限届满前,乙方(李斌)同意续订的,应提前7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乙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本合同将自动终止。2013年12月20日,世H饲料公司以李斌未提前7日书面申请续约为由,向李斌发出《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李斌于当年12月24日办理了离职手续,世H饲料公司同意向李斌支付相当于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我是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但是我们锅炉工
    2023-04-22
    41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类型详解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怎么填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就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协商达成一致后约定来填。试用期工资有明文规定的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绩效和考勤和岗位工资应该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于工资的填写仅约定了基本工资如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合法的,反之是违法的。如违背了劳动者和单位约定的工资待遇的,劳动者可以就该争议提起劳动仲裁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
    2023-07-07
    251人看过
  • 如何选择合适的法院解决劳动合同纠纷
    根据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向同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并行审理,双方互为原告和被告。在诉讼的过程中,如果一方出现撤诉的情况,当地的人民法院应该要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进行审理。先经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由人民法院管辖;注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双方当事人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争议仲裁合同履行地的委员会有管辖权。劳动合同纠纷管辖法院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最高人民法
    2023-07-08
    131人看过
  • 劳保专家东莞解读新劳动合同法
    本报讯今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引发了不少争议。昨日,法治东莞讲坛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下称实施条例)讲座,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林嘉解读新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对我市产生的影响。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国辉出席。林嘉在讲座中详细剖析了全球金融危机等形势下新劳动合同法对我市双转型带来的影响、实施条例的内容等。她认为,新劳动合同法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的价值理念,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既为企业间的公平竞争提供必然的法律环境,注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据悉,为保证新劳动合同法更具操作性,今年9月18日推出了实施条例,它是新劳动合同法的配套行政法规,重点对新劳动合同法中比较原则的规定和一些在社会上存在误解的条款,作出具体的规定和必要的衔接。
    2023-06-09
    169人看过
  • 女职工怀孕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故女职工怀孕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相应的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劳动者哺乳期满。一、怀孕被辞退怎么赔偿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怀孕被辞退了怎么赔偿?首先,法律明文规定,怀孕期间公司是不能无理由的辞退,其辞退条件也是相对严苛的,一般是劳动者有相应违法或者损害公司的行为。当公司违法解除怀孕期间的员工劳动合同,员工有两种维权方案:第一种,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法院会撤消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第二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
    2023-06-20
    17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后可以选择续签还是终止?
    劳动者在因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而使得劳动合同的终止,导致劳动合同期满的,需要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来执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可以终止也可以续签劳动合同,而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补偿金如何支付?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补偿金如何支付?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按照你满三年的工龄支付你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023-06-30
    426人看过
  • 劳动合同备案里工种怎么选择
    第一大类:单位负责人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第三大类:办事员和有关人员第四大类:商业和服务业人员一、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10条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中的应当,就是必须"的意思。在法律上,含有应当的规定是义务性规定,因此,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第10条还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就确立了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违反该义务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条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的方法来促使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特殊情形下劳动合同的履行(一)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时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法》第33条规
    2023-04-04
    252人看过
  • 孕期劳动合同期满是否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
    一、孕期劳动合同期满是否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怀孕女员工合同到期了可以不续签,但在该员工哺乳期结束后方可终止。劳动者在孕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用人单位不得单方终止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应具备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具备这些内容:1.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2.劳动者的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报酬;5.劳动者应遵循的纪律;6.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7.法律责任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
    2023-08-13
    34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如果选择的,签订的是还是劳务合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8
      要看具体的情况。《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未将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作为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决定性条件。应当认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仍为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
    • 劳动合同期限如何选择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8-16
      劳动合同期限合同人双方可以自由选择,没有限制。但是关于劳动合同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限制范围内进行约定,并且试用期一般只能约定一次。
    • 劳动合同第38条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5
      可以的。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
    • 如何选择合适的劳动合同期限?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21
      劳动合同期限分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
    • 劳动合同盖公章是唯一选择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5
      劳动合同上基本是盖公司公章,但如果盖合同章,也是可以的。现在你应该清楚劳动合同盖公章不是唯一选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