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房的约定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9:53:02 317 人看过

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

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无论是购买期房还是现房,其实都是会涉及到交房的问题。具体关于交房的条件,则法律中区分为了商品房交房的法定条件和约定条件。很显然,其中约定条件就是由当事人自由协商之后确定的,而法定条件,则是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必须要符合的。

一、商品房交房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约定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并写在工程质量保证书中。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3: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期房相关文章
  • 商品房广告构成要约的条件
    商品房销售广告性质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都属于要约邀请。要约的内容是具体明确的,只要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和第四百七十三条的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而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则构成要约。因此,商品房销售广告性质一般属于要约邀请,但如果广告中有具体和明确的条款,则构成要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
    2024-01-05
    474人看过
  • 目前商品房都有哪些条件是现售的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商品房现售的申办流程1、开发企业在房屋竣工并具备实测条件时,持规划核准图至测绘管理科申请共有共用部位审核;2、测绘管理科对开发单位提供的规划核准图进行审核,同时通知开发企业办理实测申请手续;3、开发企业取得实测成果后,办理入网认证,通过综合业务系统获取实测数据建立楼盘并补充定义相关楼盘信息,同时提交商品房现售申报资料;4、商品房管理科获取楼盘实测数据后,对申报资料和上传信息进行审核,并确认自建商品房和共有共用部位;5、商品房管理科办理初始登记审批手续;6、商品房管理
    2023-08-07
    388人看过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于商品房交付的规定有哪些?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于商品房的交房条件、法律责任和交付条件都有规定。那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于商品房交付的规定有哪些?商品房在满足哪些条件的前提下才能完成交付?商品房交付的具体规定有哪些?商品房交付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第三十二条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
    2023-06-19
    257人看过
  • 商品房验收合格与商品房综合验收商品房的交付条件
    交房,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的主要义务,同时也是房屋毁损、灭失风险由开发商转移至购房人的标志。所以,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对交房条件、交房期限等作出详细的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八条对于交房条件有五种备选项: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5.___________。一般来说,这其中的第五种选项可以约定为“该商品房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这里,谈谈我对于这些交房条件的一些认识。一、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未经验收合格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此可见,对未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法律已明文规定不允许交付使用。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2023-06-10
    138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有哪些限制条件(三)
    所以虽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6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3条、《城巾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5、6条中规定商品房预售应该满足一定的条件,但是没有明确该条件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生效要件,所以也不能直接认定这些条件为合同生效要件。3、在商品房预售的四个条件中,实际上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办理第四个条件的前提是必须具备前三个条件。所以,商品房预售的四个条件对于合同效力的地位是不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可见第四个条件,即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生效要件。但是其他三个条件则与合同效力无关。因为只要求其中一个条件,即商品预售许可证
    2023-06-09
    344人看过
  • 兰州限价商品房交房条件
    一、兰州限价商品房交房条件1、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2、申请人家庭成员按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确定;申请人配偶或子女为本市以外户籍或农业户籍的,也可作为其家庭成员共同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在计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时,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数的1.5倍计算。二、限价商品房购买时应该注意什么1、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
    2023-05-28
    145人看过
  • 商品房开发商的资格审定应具备哪些条件
    1、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记的名称和组织机构;2、有适应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的固定的办公用房;3、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且流动资金不低于100万元;4、有四名以上持有专业证书的房地产、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两名以上持有专业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以上条件,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持有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进行房地产预售必须持有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前提条件,但不是有了法人营业执照就可以进行房地产开发,因此审查房地产开发商的资格不仅是看其有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是要看《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等登记项目是否符合《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最低标准;同时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分为五个等级,只有一、二、三、四级企业才能从
    2023-06-13
    152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条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条件是什么商品房买卖需要注意交房,交房,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的主要义务,同时也是房屋毁损、灭失风险由开发商转移至购房人的标志。所以,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对交房条件、交房期限等作出详细的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八条对于交房条件有五种备选项: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5、___________。一般来说,这其中的第五种选项可以约定为该商品房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这里,谈谈我对于这些交房条件的一些认识。一、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未经验收合格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此可见,对未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法律已明文规定不允
    2023-04-22
    311人看过
  • 自住型商品房是什么,申请自住型商品房条件有哪些
    那么自住型商品房是什么呢?其实自住型商品房,也称为自住房,是由北京市提出的,目前也只有北京市有自住房。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自住型商品房一经推出就受热捧,但是出售的房子数量较少,需求较大,为此对于购买者而言,竞争是相当激烈的。那么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呢?目前自住型商品房只在北京推行,对于其他城市尚未有同等的政策,而目前对于北京商品型自住房的申请要求是非京籍家庭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5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住房。这意味着,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以及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都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房”。申购家庭定义为夫妇及未成年子女。有业内人士表示,无论是京籍家庭还是外地人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首先要经过政府的购房资格审核。由于
    2023-06-13
    146人看过
  • 沈阳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沈阳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1.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2.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借款人或共同申请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为购买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具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并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5.借款人或共同申请人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12个月内无现金提取公积金(不含委托还贷)记录;7.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8.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尚未还清的大额债务,且个人信用情况符合规定;(ps:有商贷或者车贷超过5万元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9.借款人所购买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10.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它条件。
    2023-05-08
    375人看过
  • 商品房交房的标准是怎样的,商品房交房需注意哪些事项
    商品房交房的标准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3、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不少购房者在开发商房屋不具备合法交房条件时,就提前进房装修,等交房期届满,开发商却交不出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房屋;或配套不到位;或质量存在问题或产权有纠纷;或有些费用未缴付,导致不能按时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和商品房房地产
    2023-08-12
    338人看过
  • 商品房退房的条件和违约金支付方式
    1.商品房退房违约金按购房合同中关于退房违约金的约定来执行。2.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则双方协商,协商解决不了则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来处理。3.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商品房退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在遇到下列情况,可以要求退:(一)面积误差。若是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依照法律规定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二)开发商擅自变更房屋规划设计。若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发生了规划或设计的变更,例如:房屋结构的变更,房屋用途的变更等,若是开发商没有告知购房人变更,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三)房屋质量问题。若出卖人交付的房屋有质
    2023-07-05
    67人看过
  • 约定退房需要哪些条件
    约定退房要符合的要求:1、双方对所约定的退房条件达成一致意见,且是真实的意思表示;2、双方约定的退房条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该退房条件已经写入双方所签订的购房合同而成为合同的一个有效条款。怎么在购房合同中约定退房条件商品房买卖活动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根据民法中交易双方意思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退房的条件。约定退房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通过购房合同直接约定解除合同或通过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双方依约解除合同。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退房的具体条件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双方对所约定的退房条件达成一致意见,且是真实的意思表示;2、双方约定的退房条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该退房条件已经写入双方所签订的购房合同而成为合同的一个有效条款。一般而言,购房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和开发商约定退房的条件,例如:自己有一部爱车,要专门购买带有车
    2023-07-23
    270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转让条件有哪些要求
    预售商品房的转让,是指商品房预售后,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行为。这种转让只变更预售合同的主体,预售合同的内容不发生变化,由商品房预购人将预售合同的债权或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使第三人与预售人之间建立新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预售商品房转让条件有哪些要求呢?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说明预售合同转让是有条件的。预售合同转让的条件如下:1、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允许预售的商品房转让的可以转让;不允许转让的不得转让,例如《深圳经济特区商品住宅外销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预售的外销商品住宅,在未领取房地产证前不得转让,否则转让无效。2、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不得转让。这种规定有利于国家加强宏观管理。因为预售商品房转让主体与
    2023-03-14
    204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期房
    词条

    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期房具有产权年限为70年的性质,同时价格相对较低,但存在无法按期交付的风险。... 更多>

    #期房
    相关咨询
    • 国家对商品房交房条件有什么规定?国家对商品房交房条件有哪些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国家对商品房交房条件有没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
    • 商品房交付时有哪些约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26
      房屋交付时,履行的手续有:房屋入住通知;钥匙收条。开发商应向购房人提交的资料有:《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该两书内容不得低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实测面积等。
    • 什么是商品房交付条件有哪些商品房交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5
      商品房交付的条件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筑法》第61条也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不得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
    • 有哪些商品房的退房条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0
      第一,开发商不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资格; 第二,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第三,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第四,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 开发商交房的约定条件有哪些,交房不符合条件怎么办?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开发商交房的约定条件1、依据购房合同,开产商在交房时,应当实现对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的交付承诺,否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2、房合同约定的其它条件。二、交房不符合条件怎么办交房不符合条件,业主应采取的措施:(一)对于开发商交房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业主完全有权力拒绝收房,同时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二)对于开发商交房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业主也可以拒绝收房,开发商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