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程序一般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0 18:14:49 302 人看过

一、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程序一般会有哪些

(1)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

(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由,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宣布听证开始;

(3)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陈述实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4)当事人双方进行申辩;

(5)听证主持人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调查;

(6)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5、房屋拆迁笔录由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当场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签名认可。拆迁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记名;

6、主持人在听证会结束后,填写《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听证意见书》;

7、听证结束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将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情况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行政强制拆迁应当具备的条件

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

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是生效的行政裁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拆迁的前提条件是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了行政裁决的申请。只有在当事人将纠纷提请行政机关来解决,行政机关依法做出强制拆迁的决定之后,行政强制拆迁才可能发生。按照上述条例和规程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可以请求行政机关进行行政裁决。尽管立法没有明确是否允许当事人通过申请行政裁决以外的途径来寻求解决,但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如果当事人未申请行政裁决而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选择。

2、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调解。

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裁决的,应当递交《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5条和第6条规定的相关资料,并经行政机关审查决定受理以后,进行调解。调解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裁决的必要程序,这表明房屋拆迁纠纷从本质上来说还是属于民事纠纷,只是由于此纠纷与房屋管理部门的管理行为密切相关才为行政权力所介入。行政机关在调解中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做出损害申辩人合法权益的裁决。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作出裁决。行政调解的作用是进一步化解拆迁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缩小行政强制的适用范围。

3、已经落实了补偿安置。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19条规定,“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相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5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以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来说,这一规定对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已经依法组织了听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由此可见,只要是行政机关拟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都要经过听证程序,目的是要听取拆迁当事人的最后意见,保证强制执行的公正性。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也应当进行听证。

5、强制拆迁的裁决已经通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拒绝自行搬迁。

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拆迁人自行搬迁。这里的15日可以视为行政机关给予被拆迁人的最后搬迁期限,也可以视为被拆迁人进行复议或诉讼的期限。

6、已经进行了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

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由于房屋拆除后,房屋及房屋内的财产状况都无法确定,如果引发诉讼将无据可查,所以进行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是十分必要的。美中不足的是,立法仍未明确不进行公证和证据保全的法律后果。笔者认为,应明确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是拆迁人的法定义务,相关的费用由拆迁人负担,不按规定进行公证和证据保全的,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由拆迁人承担不利后果。这样才能充分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制现实中某些开发商粗暴拆迁,先拆后补的做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0: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强制相关文章
  • 行政强制拆迁前能参加听证吗
    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之前,应当进行听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八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听证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和补偿安置标准的计算依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行政强制措施能听证吗不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由于行政强制措施具有紧急性,所以不具备举行听证会的条件。《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八条
    2023-08-08
    427人看过
  • 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代理词简述
    尊敬的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作为其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的代理人,我经过详细询问当事人,查阅相关资料,进行法律分析后,认为市建设局做出的BY建拆裁字(2008)第7号拆迁裁决书是无效的,房屋拆迁程序是违法的,同时认为有关部门目前依法不应对范jz的房屋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具体代理意见如下:一、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在程序上违法市建设局在行政裁决前,没有依法告知被拆迁人有关程序性权利。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且未经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专家评估委员会鉴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家评估委员会进行鉴定,并以鉴定后的估价结果作为裁决依据。鉴定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在被拆迁人根本不认可评估结果的情况下,市建设局完全应该依法告知被拆迁人在行政裁决中有专家鉴定委员会鉴定的程序。从《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条第四款规定可见,不管被拆迁人是否同意对评估报告复核,市建设
    2023-07-05
    118人看过
  • 行政强制拆迁及听证法律实务
    [内容提要]拆迁问题是社会敏感问题,本文试图从行政强制拆迁的法律意义、条件,以及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内容、程序等方面,探析合法拆迁的具体法律实务,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希望能为司法实践提供帮助,追求合法的行政强制拆迁途径。[关键词]拆迁行政强制司法强制听证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如今在各地的城市化进程与城市改造中成为一个沉重话题。近几年来,由于强制拆迁所引发的大量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行政诉讼案件频频发生,正不同程度地威胁着这些城市的社会稳定。这些城市暴露出来的问题,已成为当前国家和各地方制定完善城市房屋强制拆迁法律制度时重点考虑的方向。如本文讨论的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的相关问题也是热点之一。当前,我市的城市房屋拆迁正不可避免地进入强制拆迁阶段。为避免行政强制拆迁权力的滥用,在切实维护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根本利益,我市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规定正在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并决定在已着手修订的《
    2023-06-28
    479人看过
  • 天津市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办法
    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办法》的通知各区县房管局、拆迁办、拆迁单位及有关单位:现将《天津市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天津市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行政强制拆迁听证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举行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以下简称听证)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听证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便民的原则,以听证会形式公开举行,并接受监督。第四条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在做出行政裁决后、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举行听证。第五条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举行听证会,区县房屋拆迁管
    2023-04-22
    304人看过
  • 南京市首次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会公开进行
    【南京日报报道】昨天上午,被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鼓楼区铁路北街155号一户居民代表与拆迁实施单位负责人坐到一起,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区司法局、监察局、街道、社区、新闻媒体等部门人员旁听下,就拆迁补偿等问题进行两个小时的陈述和辩论。在实施行政强制拆迁之前举行公开听证会在我市尚属首次。拆迁户:补偿价格太低中国互联网络调查问卷抢注旺铺得超值礼物中国报刊广告推介年会夏季房展6.24国贸开幕铁路北街鼓楼区段拓宽总长700米,涉及拆迁居民345户,工程从去年5月2日开始至今,大部分住户拆迁完成,剩余的对工程有直接影响的住户还有2家,铁路北街155号住户就是其中之一。两层楼、100多个平方少说值90万,但评估价格只有17万多,155号沈姓户主的儿子和女婿作为代理人出席听证会辩论,他们表示,房子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拆,主要是因为在补偿方式和价格上与拆迁实施方差距太大。地处沿街,155号住户一直开着连家店,拆
    2023-07-05
    75人看过
  • 2024强制拆迁听证程序的主要步骤
    强制拆迁听证程序有哪些主要步骤行政强制拆迁听证是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听取拆迁当事人对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有关问题陈述、申辩和质证的行为。1、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组织拆迁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听证结束后,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在听证会前7日就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书》;3、房屋强制拆迁听证参加人员包括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也可邀请有关管理部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参加;4、强制拆迁听证会程序:(1)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由,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宣布听证开始;(3)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陈述实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事实、理由和
    2023-11-25
    494人看过
  • 听证会的一般程序有哪几个?
    一、听证会的一般程序有哪几个?(一)根据执法调查人员处罚建议,确定属于适用听证程序范围;(二)向当事人发出《听证告知书》,征询是否要求听证。要求听证的,应在执法机关告知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三)确定听证会时间、地点和主持人,并于7日前通知当事人;(四)举行听证会;(五)有调查取证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处罚建议;(六)由听证主持人询问当事人、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并出示有关证据和材料;(七)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进行答辩;(八)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和调查取证人员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九)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做出最后陈述;(十)由主持人征询各方面最后意见;(十一)当听证记录交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审核后签字或盖章;(十二)由主持人向执法机关负责人汇报听证情况,提交听证记录,执法机关应按照一般程序的规定做出处理处罚的决定。二、听证会之后多久出裁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
    2023-06-18
    395人看过
  • 强制拆迁听证会首开先河
    本报讯(记者叶辉)再等被拆迁人5分钟。昨天上午9点35分,在比原定时间推迟了5分钟后,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强拆听证会正式开始,这在市区尚属首次。虽然被拆迁人唐阿四没有到场,但按有关规定,行政强拆听证会仍然依法进行。据了解,张家浜321号唐阿四的房屋位于苏地2004G1号的南端,处于正在施工建设的长吴路与河道的交界处,直接影响河道开挖及桥梁的施工。目前长吴路地下管线已铺设至唐阿四房屋的前面,由于唐阿四的房屋未能按期拆除,桥梁工程迟迟不能开工,已严重影响了沧浪新城的道路、河道建设进度,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目前裁决书已送达超过15天,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市建设部门拟对张家浜321号唐阿四户实施强制拆迁措施。在现场举证中,市建设局拿出了四部分证据:行政强制拆迁部分,程序部分,补偿安置标准测算部分,申请强拆理由部分。作为社会公信力代表,到场的市政协委员华以丹询问了唐阿四拒不拆迁
    2023-07-05
    103人看过
  • 强制拆迁听证会在什么时候举行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在听证会前7日就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听证会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
    2023-06-18
    149人看过
  •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程序有哪些一般规则
    法律咨询: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程序的一般规则有哪些1、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不实施强制。2、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定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不得委托。但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实施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3、严循程序:报告批准;2人以上实施;出示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告知理由、依据、权利和救济途径;听取陈述申辩;制作现场笔录等(第18条)。4、紧急情况当场强制24小时内报告,补办手续。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三条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
    2023-06-13
    486人看过
  • 拆迁强制听证通知
    仙游县鲤南镇仙安村仙连组27号(即仙连33-1、33-2、33-3号)的房屋被列入仙游县鲤南48#地土地储备项目拆迁范围内。由于该房屋产权人下落不明,拆迁人仙游县土地储备中心于2009年8月5日在《福建日报》刊登公告,请该房屋所有产权人携有关产权证件前来洽谈房屋拆迁事宜,我局也于2009年9月14日把该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但至今没有相关产权人与拆迁人联系洽谈房屋拆迁事宜。根据拆迁人仙游县土地储备中心的申请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本局决定对上述房屋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听证时间:2009年10月23日上午9:00地点:鲤南镇人民政府四层会议室主持人:陈良金记录员:吴慕芳听证由房屋拆迁当事人、被拆迁人代表和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国土、规划等有关单位、基层群众组织代表参
    2023-07-05
    386人看过
  • 强拆后的行政起诉期是多久,司法强制拆迁程序有哪些
    一、强拆后的行政起诉期是多久被强拆人对司法强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司法强拆决定作出后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二、司法强制拆迁程序有哪些流程司法强制拆迁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向法院申请,经审查后,由法院按民事诉讼程序实施强制拆迁。1、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申请,同时,交付执行根据,即行政裁决书及有关材料。2、
    2024-01-15
    83人看过
  • 房屋拆迁听证程序:行政裁决的过程
    一、业务解释: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是指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当事人未能就补偿安置有关事宜达成协议,且未达成协议户数占拆迁总户数40%以上的,经拆迁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行政裁决前组织拆迁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参加听证,听取双方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陈述、申辩和质证的行为。二、工作程序:1、拆迁过程中,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超过拆迁总户数40%的,裁决前必须举行听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听证会召开前7日就听证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房屋拆迁裁决听证会通知书》;3、听证参加人包括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证主持人与本拆迁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4、听证会的召开:(1)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2)听证主持人宣布事由,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宣布听证开始;(3)拆迁人
    2023-07-04
    144人看过
  • 行政拆迁中的听证程序如何操作
    一、行政拆迁中的听证程序如何操作行政拆迁中的听证程序是按照如下步骤操作的: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强制拆迁听证会,提前7日公告时间地点,送达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书;2.宣布听证纪律与听证事由,核实当事人身份告知其权利;3.陈述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事实与理由,双方进行申辩陈诉;4.听证笔录交由当事人核对签名,填写听证意见书报政府法制办备案。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依职权组织的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以听证会形式公开举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依当事人的申请组织的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二、行政拆迁纠纷的诉讼时效行政拆迁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23-08-10
    275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
    相关咨询
    • 听证程序听证程序行政强制法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 拆迁听证程序,听证程序,,拆迁听证的程序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2
      强制拆迁听证程序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前通知时间和地点;听证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并公开举行;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两个人代理;对于调查人员提出的当事人违法事实,建议当事人有权申辩和质证证据和行政处罚;听证笔录应在审查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 什么是行政强制拆迁听证?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2
      行政强制拆迁听证是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听取拆迁当事人对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有关问题陈述、申辩和质证的行为。
    • 被强制拆迁申请为听证的程序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6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程序:一.业务解释:行政强制拆迁听证是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听取拆迁当事人对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有关问题陈述.申辩和质证的行为。二.工作程序:1、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组织拆迁当事人及相
    • 2023年强制拆迁听证会的相关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4-11-12
      1. 拆迁人申请进行行政强制拆迁时,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应受理申请。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拆迁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听证后,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 2.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在听证会前7天向社会公告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并向听证相关人员发送《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书》。 3. 听证参加人员包括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也可邀请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