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房地产转让形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6 10:14:09 477 人看过

一、涉外房地产转让形式有哪些

1、涉外房地产转让形式有:买卖、赠与、继承。双方应当签订买卖、赠与或继承合同,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2、法律依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所有权的形式包括哪些

1、国家所有权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集体所有权

指一个集体内部所有成员共同拥有某项资产,每个人的权利都是平等和相同的,不经全体同意,个人无法决定财产的使用和转让。

集体所有权的行使:

(1)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2)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3)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4)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本集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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