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原状与赔偿损失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21:11:30 73 人看过

一、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的区别

恢复原状是指行为人导致他人财产损害后,应当进行修补,使财产恢复原有的状态。物权请求权中的恢复原状,主要是指对物的恢复原状而非对人格利益遭受损害的恢复,它不同于恢复名誉,亦不同于合同被宣告无效以后的恢复原状,后者是指通过返还财产,使当事人达到订立合同前的状态。

损害赔偿。就是如果因为故意或过失造成物的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通俗地讲就是赔钱。损害赔偿是民事纠纷中最常见的纠纷和案由。损害赔偿的证据最为繁多和复杂。

二、恢复原状属于民事责任吗

是的。恢复原状,是指要求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国采取措施使受到其不法行为损害的有关事物或局势恢复到该不法行为实施以前的状态的责任形式。这种责任形式一般适用于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给他国造成物质损害的情形,其具体措施按照损害的情况有所不同,通常包括归还被掠夺或非法没收的财产、历史文物和艺术珍品,修复被非法损坏的使等。

三、恢复原状纠纷被驳回怎么处理

恢复原状纠纷被驳回,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或者通过庭外和解方式解决。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上诉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适格的上诉人。被告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2.必须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后决定是否允许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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