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思路决定案件成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21:13:13 111 人看过

杭州某公司与其一员工就提成款的支付问题所产生的劳动争议案现已经二审终审,以我所代理的公司获得完胜而告终。这个案子在我接手时,已经是仲裁裁决下来后了,当时公司在仲裁阶段是完败。本人在接收这个案子之后,发现对方律师在这个案子中其实犯了一个致命的失误,但是仲裁庭最后居然还是判了他胜诉。

这个案子对方律师的诉讼思路其实存在错误,即对方在仲裁阶段居然认可了公司制定的关于提成工资的一个规章制度,但是又认为公司不发放提成工资属于限制员工权利,免除自身责任,因此认为这有违公平原则。但是,这个案子就律师而言,不应把判断合理与否交给仲裁庭,而应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毕竟合理与否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也就是主动权不再自己手上。作为律师,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把判断合法与否交给仲裁庭,因为这往往是有具体的标准可以参考。结合这个案子,其实对方律师应该不承认这个关于提成公司的规章制度,而应该依据往年的对员工有利的工资发放惯例来进行。因为这个规章制度在程序上是存在瑕疵的,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这样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往往是无效的,哪怕根据浙江省关于劳动纠纷处理的指导意见,这种在制定程序上有瑕疵的规章制度,事后没有员工的认可,也是无效的。所以,我在接到这个案子之后,牢牢抓住对方律师的这一漏洞,成功在一审、二审取得完胜。核心点即对方在承认规章制度的情况下,我国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这些劳动基准法关于工资的规定,仅仅是对工资的最低标准的要求,而在对方有大大超过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本工资的情况下所约定的提成工资,只有在完成业绩的情况下,才能获取,这样的约定并不存在免除自身责任有违公平原则的情形。最后法院采纳了我的只要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对提成工资获取的前提约定,并不违反劳动法等规定,也不存在违反公平原则。

因此,办完这个案子之后,给我最大的体会即诉讼思路决定案件成败,其实一个案子有时候换种思路即会豁然开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14: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庭相关文章
  • 公路赔偿诉讼案件的研究
    公路行业不是法律的真空,随着法治和公路的发展,在公路行业相应出现诉讼问题在所难免。但由于诉讼法律和公路管理法律衔接上的不协调,出现了一些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过分加重了公路管理人员责任。因此正确处理这类纠纷是促进法治和公路的发展的重要任务。诉讼制度一般分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三大诉讼在公路行业都有表现,本次讲座主要研究出现的民事诉讼(也俗称赔偿诉讼)。一、中国赔偿诉讼的分类概况我们在研究公路诉讼案件的时候,首先要简要了解中国赔偿诉讼的分类概况。目前中国赔偿诉讼大体分为四类。(一)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又分为三类。1.刑事赔偿:主要解决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违法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问题。2.行政赔偿:主要解决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违法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问题。3.司法赔偿:主要解决司法机关在办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中,违法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问题。(二)行政侵权赔偿主要解
    2023-06-08
    70人看过
  • 胜诉败诉 - 什么意思?
    植物新品种保护
    主要看判决书上内容分析是胜诉败诉,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就是胜诉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就是败了,再一个看诉讼费由谁负担,判决被告负担就是原告赢了,判决原告负担就是输了。这部分内容就在判决书的最后判决如下部分,一般都会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标的很清楚。败诉一方固然要看判决全文看看法院判决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明白自己为什么败诉。可是作为胜诉一方也应该仔细阅读判决全文,判决结果胜诉了并不代表法院认定的事实与胜诉方表达的事实一致,而且有些案件事实的认定直接会导致当事人其他案件的审理,会对其他案件事实产生直接的影响。美人榆“打官司”终胜诉近年来,一种叶色金黄且可打扮成不同造型的景观树,在北方许多城市绿化景观中迅速风靡。这个景观树不仅外观喜人,还有个好听的名字——美人榆。因为景观效果好,美人榆越来越受到各地园林部门青睐,其苗木生产、繁殖和交易、使用市场也随之扩大。然而,曾经培育出美人榆这个植物新品种的科研工
    2023-07-19
    304人看过
  • 离婚案件办理思路
    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调解成功的,发民事调解书。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将继续开庭。一、家庭暴力要怎么借助法律手段解决家庭暴力借助法律手段解决的方法具体如下:1、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应及时的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的帮助;2、可向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1、书写离婚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2、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家庭暴力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等;3、携带资料到法院办理起诉手续;4、法院受理案件;5、离婚调解,法院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调解成功的,发民事调解书,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将继续开庭;6、开庭,法院判决。二、不请律师怎么起诉离婚向法院
    2023-03-11
    136人看过
  • 死刑案件的辩护思路
    死刑案件不同于一般案件,辩护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生命是否能够得以留存,那么对死刑案件的辩护就应当采取不同于一般辩护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死刑案件首先要以能够保留当事人的生命为辩护的前提,而不能片面追求庭审效果,法庭上侃侃而谈,口若悬河,赢得满堂喝彩,但判决后当事人被执行死刑,家属非常不满意,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不是一个优秀的辩护应该做的。死刑案件的辩护没有一定之规,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辩护方案,但下面几个方面一般要考虑到:(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是否成年,妇女是否怀孕或在羁押期间是否有流产情况);(2)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与本案的关联性如何;(3)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合法、齐备;(4)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是否具有鉴定资格,鉴定结论及理由是否合理;(5)被告人的口供是否受客观条件的影响,是否真实;(6)有刑讯逼供、诱供的
    2023-06-11
    370人看过
  •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案件诉讼费用如何划分
    一、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案件诉讼费用如何划分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案件,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2、法律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二、民事诉讼中败诉方承担哪些费用1、原告诉讼请求中法院判决由被告承担的部分,诉讼费,可能承担一部分律师费。2、一般诉讼费先由原告交,如果被告败诉,且法院支持了原告请求被告支付诉讼费,被告需要到法院交诉讼费,或者和法院协商,直接将诉讼费支付给原告。3、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承担主体的,或者在某些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等,原告在诉状中要求被告承担因调
    2023-06-04
    338人看过
  • 争议解决失败后的诉讼进程
    法律对调解不成到开庭审理没有明确规定。只是对审限有规定。如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什么情形调解无效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
    2023-07-11
    243人看过
  • 名誉权案件败诉怎么办
    侵犯名誉权败诉之后需要给当事人道歉,也需要给一定的赔偿。还可以起诉,在起诉时需要提交以下证据:(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2、虚构事实,含沙射影,对他人进行诽谤的文学作品。3、以口头、书面或暴力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贬损他人人格的证据。可举出证人证言、书面材料。4、以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的方式诋毁他人名誉、信誉,损害他人尊严的证据等。(三)证明侵权事实造成损害后果的证据,如单位处分,当事人精神受打击患精神病,法人经济效益滑坡等证据。(四)被告如主张免责,应提供其没有过错,或没有损害原告名誉权的证据。(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依据和清单。一、侵犯名誉权的认定条件有哪些?1.行为人主观有过错。主观有过错是指行为人对于他人名誉权受侵害的事实主观
    2023-03-17
    168人看过
  • 退回案件决定书什么意思
    就是退回案件,对于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退回案件决定书(2016)湘1382刑决16号公诉机关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严xx,男,1972年3月14日出生于湖南省涟源市,汉族,初中文化,务农,住湖南省涟源市桥头河镇檀山湾村新屋组328号。曾因犯故意伤害罪,2000年10月18日被原广东省顺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03年12月5日被假释;又因犯寻衅滋事罪,2008年6月17日被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9年11月17日刑满释放。现因涉嫌开设赌场犯罪,2015年7月7日被湖南省涟源市公安局监视居住;2016年1月12日经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次日由涟源市公安局执行。本院于2016年7月21日收到湖南
    2023-06-14
    416人看过
  • 缺席判决一定败诉吗
    不一定,被告到庭主要就是可以给自己进行辩解,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一般被告不出庭,会缺席判决,不出庭、不提交证据及答辩意见的,丧失了答辩的可能,可能承担不利后果。但不代表缺席判决一定败诉,如果原告的证据不可靠,原告也不能胜诉。一、离婚不收法院传票会怎样作为离婚的被告,可能会采取不收法院传票或者即使收了法院传票也不出庭的行为,似乎认为只要不到庭就离不了婚,事实上,这是对法律的误读。虽然离婚涉及人身关系的解除,法律规定只能一般代理,也就是说当事人本人必须到庭。但如果一方不收传票或拒绝到庭,真的就没有办法了吗?当然不是。如果遇到拒不配合的当事人,法院会派员送达。即使当事人拒签,法院仍可依法采用留置送达。如果拒绝到庭的,缺席判决对离婚案件同样适用,法院可能会作出对拒不到庭一方不利的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同时,法律也
    2023-02-26
    241人看过
  • 二审败诉可以报案虚假诉讼吗
    可以。虚假诉讼一般由法院认定,法院在尚未查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无法认定虚假诉讼也属正常。对于虚假诉讼,一般原告申请撤诉的,法院不予准许,而是驳回其诉讼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2023-06-18
    180人看过
  • 诉讼案件: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
    刑事诉讼法中的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二者之间是有区别的,主要是:1、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2、犯罪危害程度不同。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一般来说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而自诉案件犯罪行为的性质多数不甚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小。3、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公诉案件中公诉机关居原告地位,被害人处于证人地位;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是自诉人,居原告地位。4、刑罚处罚不同。公诉案件的刑罚处罚可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而自诉案件的刑罚处罚,一般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自诉: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向法院直接提起的刑事诉讼。公诉:公诉案件是指由国家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控
    2023-07-11
    150人看过
  • 诉讼时效如何规定来解决行政案件?
    第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起诉时效是多久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
    2023-07-03
    398人看过
  • 案件进入审委会会败诉吗
    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所以案件会不会败诉在案件本身,不会进入审委会就会败诉的情况,但是如果案件本身就是不合法的,那就是一定会败诉。一、审判委员会可以审判哪些案件呢(一)拟判处有重大影响和疑难复杂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或拟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及宣告无罪的案件;(二)贪污贿赂案件及副科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三)社会影响大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集团诉讼案件、执行案件,人人和上级法院关注、督办、交办的案件;(四)本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拟改判的案件;(五)检察机关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六)新类型案件及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难以作出决定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七)被告为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各职能局以上的行政机关且拟判决其败
    2023-02-22
    391人看过
  • 离婚案件原告败诉怎么办
    一、离婚案件怎么算败诉1、在民事诉讼中,所谓“赢”,也就是胜诉的意思。是否胜诉以生效判决书是否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为判断标准,如果判决完全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原告就算胜诉。如果判决支持原告的部分诉讼请求,原告就算部分胜诉、部分败诉,被告反之亦然。从判决中诉讼费用的承担也可以看出是否胜诉,如果诉讼费用全部由原告承担,原告就是败诉。如果原告承担一部分,被告承担一部分,原告就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被告反之亦然。对于离婚案件来说,如果原告只有一项诉讼请求,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原告就算胜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离婚案件小孩抚养费应怎么算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
    2023-03-10
    104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庭
    词条

    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一般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当事人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一名仲裁员成立的,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更多>

    #仲裁庭
    相关咨询
    • 怎么样追回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29
      政府法制机构依法确认败诉,进行过错调查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移交同级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行政执法案件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第十五条监察机关应当根据承办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的职责,综合考虑案件危害结果和过错情节,认定败诉过错责任。第十六条承办人、审核人和批准人应当以下方式承担败诉过错责任:(一)承办人未经审核,擅自做出行政行为或者不按照审核,批准内容实施行政行为,弄虚
    • 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怎么书面答辩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17
      行政诉讼答辩状怎么写:答辩人×××,……(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等基本信息)。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因×××诉我单位……(写明案由或起因)一案,现答辩如下:答辩请求:……事实和理由:……(写明答辩的观点、事实与理由)。此致××××人民法院答辩人:×××(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
    • 案件一审败诉,律师二审介入时应有怎样的代理思路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二审主要是针对一审判决的事实和法律适用不服法院二审审理,主要是对上诉的内容审理。作为律师要围绕一审判决的错误和上诉理由来设计思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 离婚案件撤诉算不算民事诉讼失败?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11
      提起离婚诉讼撤诉了,应当理解为已经起诉过一次。 我国法律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 车祸案件败诉诉讼费是由谁支付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3-29
      《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在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在交强险范围内保险人承担的是法定赔偿责任,作为败诉方理应承担受害者的鉴定费和案件的诉讼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