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网络公司屡为不正当竞争开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4:00:33 308 人看过

今天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北京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庭受案量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1168件,同比去年增长87.3%,结案量同比增长57.2%。

北京高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张XX告诉媒体,今年审理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数量继续激增,成为导致知识产权案件整体数量提升的主力军,其余类型案件增长则较为平稳。而在案件类型上,著作权纠纷仍占知识产权案件的近七成,特别是涉及网络的著作权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也呈数量越来越多、矛盾日趋激化的趋势。

商标侵权赔偿力度将加大

据张XX介绍,商标确权授权类行政类案件今年以来持续猛增。去年上半年,此类一审案件总量只有700余件,而今年上半年,这一数字已经达到5283件,增长7倍还多。这主要是因为,近年来,企业商标意识不断增强,国内商标申请量大幅增加。

除此之外,新修订的商标法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也给商标权案件审判带来新变化。

张XX说,新商标法一大突出变化在于,加大了商标权保护力度。例如将商标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无法确定的赔偿上限,从过去的50万元调整到300万元。与此同时,北京法院还加大了诉前禁令的工作力度。

今年5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向互联网企业发出行为禁令,在百度公司与奇虎公司之间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中,裁定百度公司立即停止相关侵权行为。禁令发出后两个工作日内,百度公司即按照禁令要求,将相关内容全部删除。

加大赔偿力度、加大诉讼保全措施,将成为今后商标侵权案件审理的新趋势。张XX说。

媒体了解到,为了应对商标行政案件数量激增的现实,配合新商标法的实施,北京高院下发《关于商标授权行政案件的审理指南》,从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地理标志的保护与认定等5个方面,对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统一此类案件的执法尺度。

网络著作权频现新型问题

去年,北京全市法院受理一审著作权案件7600多件,约70%涉及到网络。除了所占比例大之外,网络著作权案件中各种新型问题不断涌现。

北京某网络公司因未经授权在网络上转播央视16套电视节目,并对央视所有能够播放伦敦奥运会节目的电视频道进行排列和整理引发诉讼。北京一中院审理后认定,某网络公司并不侵犯央视的广播权和广播组织权,但构成不正当竞争。

张XX告诉媒体,目前,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越来越多地通过网络传播自己的产品,从而引发与网络媒体之间的频繁纠纷。这种案件由于涉及的作品数量巨大,经常引发大批关联案件,不仅北京多个法院均会受理到类型相近的关联案件,甚至在全国多地法院也会同时出现。司法实践中,涉及网络的侵权行为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隐蔽,也越来越多样化,权利主张者是否能够获得著作权保护,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除此之外,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经营模式不断创新,也不断给网络著作权保护带来新课题。例如,涉及开放性平台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就是近期涌现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如苹果公司的APP、腾讯公司的开放平台等,其提供服务和平台,允许第三方开发者上传自己开发的软件程序。但这个开放平台提供者到底应不应该对第三方上传软件是否侵权进行审查,应该尽到何种程度的注意义务,都引发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高度关注。目前司法实践中对此还存在不小争议。

网络不正当竞争法律滞后

网络不正当竞争类案件不仅数量增加且矛盾十分激化,腾讯、奇虎、百度、金山、优酷等知名网络公司之间,因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引发的纠纷可谓硝烟不断。

张XX告诉媒体,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开始实施,至今20多年没有进行修订,其中仅例举了虚假宣传、商业诽谤等几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实践中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越来越多,大多数已无法从反不正当竞争法找到明确规定,原告主张权利难度很大。实践中,很多案件当事人选择同时主张侵权行为侵犯著作权和构成不正当竞争,试图充分保护自己的权利。

法院一般只能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性规定,即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作为判断依据。张XX说。

媒体了解到,北京市法院目前已针对涉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确立了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即企业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之间不能互相干扰,除非这种干扰是为了保护大多数网友的整体利益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且这种干扰必须严格限制在必要范围内。目前,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已经成为审理此类案件的一个重要指导性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4: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正当竞争相关文章
  • 我国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
    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管理手段的滞后性,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已成为阻碍网络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绊脚石,成为工商部门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重点。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曾提出,要把打击利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的重点之一,并下发《关于开展打击利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活动的通知》,要求工商部门切实做好打击利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工作。一、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与实体社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相比较而言,目前在网络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普遍性。当前在互联网上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极为普遍。有关各网站间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诉讼每年呈上升势头。网络上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实体社会不正当竞争行为普遍存在的缩影。国内是如此,国际上也如此。在互联网上的不正当竞争是没有国界的。(二)跨国性。互联网并非是局域网,它将全世界24小时联系在一起。由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常常是跨越国界的,使得
    2022-12-01
    247人看过
  • 网络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何影响行业竞争格局?
    网络中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有:1、利用网络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进行虚假宣传;2、上交易中的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3、利用因特网侵犯竞争对手的商誉;4、网页抄袭;5、侵犯商业秘密;6、利用网络技术措施实施不正当竞争;7、域名纠纷。通过网络销售假冒知名商品的独特名称、包装、装饰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假冒他人企业名称商品和假冒商品。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1)以网络为传播媒介的行为:虚假广告、泄露商业秘密和侵犯名誉通过网络发布虚假广告、侵害他人商业秘密,通过网络捏造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商品信誉等。(2)侵犯域名权的行为:抢注和混淆域名虽然与商标一样,具有标识性作用,同属知识产权法保护范围,但保护程度有不同。商标法不仅禁止相同的商标,而且相近的、构成实质性类似的商标都将被禁止。域名淡化”是指故意注册与他人商标权相同或者相近的域名,借此讽刺、诋毁或损害商标权人的
    2023-07-03
    81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网络市场竞争行为的规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网络市场竞争行为的规定。通读《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三十三条规定,没有关于网络的只字片语。由于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时间较早,且此后20多年一直未曾修改,有些规定显得呆板而陈旧,所以,用它来规范网络市场行为显得力不从心。但是,从法条的核心内容来看,其对网络市场行为具有普遍适用性。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由于网络市场自身的特殊性,是一个虚拟却开放的空间,对于网络市场中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散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样具有适用性。其他相关的网络市场行为规范。关于规范网络市场竞争行为的相关立法,除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之外,大多是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例如,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
    2023-04-24
    85人看过
  • 不正当网络宽带的侵权竞争
    在广州存在一些虚假冒牌的宽带安装公司,其假冒正规电信运营商,宣传虚假广告,通过优惠促销宣传,以知名公司的名义实施诈骗。这些虚假网络公司的不正当竞争,不光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而且侵犯了知名公司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以下是相关内容报道。广州一些住宅小区里面或者附近商铺,你可以看到粘贴着安装宽带的广告海报和有人在派发宣传单张,单张上还写着宽带公司的套餐价格和报装电话,一些海报还声称只要拨打上面的报装电话,就会有工作人员上门为你安装宽带,看起来十分可信又惠民。今年3月,住在番禺大石的邱小姐,看到楼道内的某电信公司宽带广告,600元的4M套餐,买6个月赠送2个月,看来不错,马上拨打了报装电话。很快,一名自称某电信宽带公司员工的人上门,接通了网络。但仅仅过了4天,邱小姐就发现电脑再也上不了网了。邱小姐打电话给这家公司,想叫公司技术员过来看看是怎么回事。对方开始还说立即派人维修,但后来连电话都不接了。花
    2023-06-05
    449人看过
  • 确认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必备技巧
    一、确认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必备技巧确认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必备技巧为:1.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规定,进行商业贿赂;2.对在网上提供的产品进行不符合产品本身质量的虚假宣传;3.对他人的产品污蔑、诋毁;4.抄袭他人的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针对不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设置了不同的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
    2023-08-01
    337人看过
  • 俩开心网涉不正当竞争开打二审官司
    不知众多玩开心网的朋友在输入域名时是否发现了kaixin001.com和kaixin.com是两家不同公司经营的网站,在2009年时,kaixin001所属的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认为kaixin.com所属的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千橡网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犯自己的权益而提起诉讼,开心人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4月1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并当庭宣判。开心人公司认为其开心网(kaixin001.com)系知名网站,千橡互联公司和千橡网景公司使用开心作为网站名称、使用kaixin.com域名的行为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构成对其知名服务特有名称开心网的仿冒,构成不正当竞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1、千橡互联公司和千橡网景公司不得在提供社会性网络服务中使用与开心人公司知名服务特有名称开心网相同或相似的名称;2、千橡互联公司和千橡网景公司赔偿开心人
    2023-06-05
    237人看过
  • 仿冒知名商品如何认定为不正当竞争?(上)
    【案例评析】一、关于XX公司的伊XX宝牌妇炎洁洗液是否是知名商品知名商品不是经法定程序评定出来的荣誉称号,而是行政机关或审判机关在处理个案中认定的法律事实。法院在认定知名商品时,应当遵循个案认定、综合判定的原则,通常应当考虑在具体的案件中,相关公众对系争商品的知悉程度,该商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时间长短、销售金额和市场占有率,以广告及其他方式宣传系争商品的资金投入、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系争商品在权威性评奖评优中获奖记录等因素,在此基础上综合判断。从本案来看,XX公司的伊XX宝牌妇炎洁洗液,面市6年多,通过著名歌手在中央电视台的广告、全国各地电视台的广告及多种媒介的长时间巨资宣传,并通过全国省、市、县三级网络的销售,使得该产品销售规模及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类产品中名列前茅,其产品还获得权威部门的各种奖项,受到政府质监部门的肯定及全国广大消费者的欢迎和信赖,具有良好的声誉。故综合以上因素应认定X
    2023-04-23
    68人看过
  • 区分正当竞争和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与公平竞争的区别在于手段是合法的,还是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正当竞争是指以善意、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为基础的良性竞争,参与警长的各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是一种符合诚信原则和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的竞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以违法或者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与其他经营者竞争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的特征反不正当竞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对竞争行为的正当性判断具有利益权衡属性。19世纪以来的竞争法史表明,竞争作为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必须加以保护,但竞争对市场机制的扭曲又需要规限。竞争的这种利弊交织的矛盾性,决定了必须通过利益衡量对其是否功能受限或过犹不及进行判断,既包括市场竞争利害关系各方的利益衡量,也包括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衡量。2、行为规制模式需要充分说理,不能机械地适用法条。就权益保护模式而言,其法律适用相对简单,只需将事实对照法条进行分析;而反不
    2023-07-01
    491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的界定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对不正当竞争作了界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从上述规定来看,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的界定包含了以下构成要件:1.不正当竞争的主体是经营者。所谓经营者,按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3款的规定:“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从该项规定来看,从事不正当竞争经营者的范围,既包括依法登记成立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包括依法登记成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合伙企业、私营独资企业、合伙型联营企业等经济组织。作为经营者的个人,一般是指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上述主体必须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不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即使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也
    2023-06-08
    472人看过
  • 什么是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其特点可概括为:(1)不正当竞争发生在竞争活动之中。只有在经营活动中即在竞争中才能产生不正当竞争行为。(2)不正当竞争违反了诚信、公正原则。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3)不正当竞争造成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危害后果。不正当竞争是一种有目的的排他性或伤他性的行为,是以侵害相关竞争对手合法权益为直接目标的行为,其行为的后果是阻碍市场竞争运行机制、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1)商品假冒行为。它包括商品主体混同行为与商品虚假标示行为。前者指不正当地利用他人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致使其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发生混淆的行为。后者是指在表示商品的质量及荣誉、产地或来源以及商品的其他成分上作不真实的标注,致使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发生误
    2023-06-08
    131人看过
  • 现实生活中存在哪些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现实生活中存在哪些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主要包括:1.抄袭他人的产品的;2.对在网上提供的产品进行不符合产品本身质量的虚假宣传的;3.对他人的产品污蔑、诋毁的;4.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规定,进行商业贿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二、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什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正
    2024-02-03
    191人看过
  • 网络低价销售属于不正当竞争吗
    日前曾有某网站将一本定价19元的畅销书以10元的促销价在网上销售,有人认为,这样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站低价销售属于不正当竞争。而某网站的人认为,网上销售和其他传统书店的销售是一样的,降价只是一种促销方式。请问,网站低价售书是促销还是属于不正当竞争呢?律师回答:法律意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掠夺性定价等不正当竞争方法,其中掠夺性定价这一不正当竞争方法的表现形式就是经营者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格。现在许多电子商务网站在经营活动中,将一些商品以低于市场价格进行销售,以招徕顾客,这是否也构成掠夺性定价这一不正当竞争行为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中华人民共和
    2023-04-24
    159人看过
  • 网络新型不正当竞争形式有哪些
    (一)通过网络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冒用他人企业名称的商品以及具有虚假表示的商品。(二)利用网络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三)网络交易中的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四)利用因特网侵害竞争对手的商誉。(五)网页抄袭。(六)侵犯商业秘密。(七)利用网络技术措施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八)域名纠纷。一、合同欺诈有哪些手段合同民事欺诈的主要表现,是围绕合同的主要内容条款耍花招、玩手段:如虚假的陈述或说明,或制造假象、隐瞒真相,目的在于骗取对方信任,利诱对方签订合同,借履行合同来获取非法利益。因此,就个案来讲,它的危害后果比合同刑事诈骗要小,就普遍性而言,它的危害程度比合同刑事诈骗要广。一般来说,合同民事欺诈的手段包括以下几种:1、虚假的质量欺诈,在合同标示质量条款上作出引人误解的不真实表示。2、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具体
    2023-06-21
    475人看过
  • 短融网曝光竞争对手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如下: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6.附条件交易行为。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8.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9.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0.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1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研究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列举式规定,凡《反不正当竞争法》已在特别规定中作穷尽性保护的行为,一般不再根据第二条规定扩张其保护范围,防止因不适当扩大不正当竞争范围而妨碍自由、公平竞争。但《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实施十多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走向成熟,新的社会现象和技术层出不穷,在不正当竞争的控制与反控制方面有了新的发
    2023-07-23
    137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正当竞争主要靠提高质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创立名牌,提高信誉来取得竞争的胜利。 正当竞争具有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利益,提高劳动生产... 更多>

    #正当竞争
    相关咨询
    • 同音不同名开公司不正当竞争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9
      大多人不知道同音不同名开公司不正当竞争吗,具体来说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
    • 烟草公司不正当竞争形式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3
      1、关于烟草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 (1)假冒或仿冒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商业诽谤行为; (7)公用事业和独占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 (8)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9)压价销售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 (10)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的交易行为
    • 网络销售和不正当竞争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19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3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都明文禁止最高奖金额超过五千元的有奖销售,但传统环境中不正当有奖销售的主体界定为经营者和购买者,此时被告网站可能以当事人主体资格不符为由进行抗辩,这就涉及到对有奖销售进行扩大解释的问题,以将这种具有客观危害性后果的行为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 2.为了排挤竞争对手,增加市场占有份额,某些网
    • 域名如何避开不正当竞争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8
      域名(domaiame)是由一串用点分隔的名字组成的Inteet上某一台计算机或计算机组的名称,用于在数据传输时标识计算机的电子方位(有时也指地理位置,地理上的域名,指代有行政自主权的一个地方区域)。一个域名的目的是便于记忆和沟通的一组服务器的地址(网站,电子邮件,FTP等)。域名作为力所能及难忘的互联网参与者的名称,世界上第一个注册的域名是在1985年1月注册的。域名也被称为"企业的网上商标",
    • 网站未公开涉及不正当竞争问题, 是否会涉及不正当竞争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3
      网站是否是你做的,是否泄漏技术秘密,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要靠证据说,不是你说的。所以你应当详细讲清楚都有啥证据支持你的说法,我才可以给你给建议。 深圳晚报、商报特约嘉宾律师,成功代理南方报业集团、贵州同济堂药业股份公司、重庆卓创宏展房地产公司、深圳金因生物公司、深圳华生元公司、中山生物工程公司等多起商标、著作权、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成功代理四通高科股份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土地抵押、深圳影响面很大的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