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4 10:16:28 407 人看过

一、中卫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1、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变更法人时提供);

2、社会组织变更登记表;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变更开办资金时提供);

4、章程修改核准表和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变更名称、业务范围或业务主管单位的);

5、原业务主管单位和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文件(变更业务主管单位时提供);

6、新住所的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材料(变更住所时提供);

7、登记证书正、副本;

8、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9、变更名称申请书(变更名称时提供)。

二、中卫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设定依据节选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1号)

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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