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
担保公司收取担保费是合法合理的。信用担保机构主要从事中小贷款担保,其担保费率实行与其运行风险成本挂钩的办法,基准担保费率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执行,具体担保费率可依项目风险程度在基准费率基础上上下浮动30%-50%,也可经担保机构监管部门同意后由担保双方自主商定。然而,时下许多信用担保公司为了防止追偿不利情况的发生,在业务往来和与借款人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中,不仅约定收取担保手续费,还约定收取其他多种费率比较高的担保费用。贷款收手续费合法。贷款手续费是在贷款过程中,因申请中介或想关鉴定机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担保公司贷款流程是什么
(1)申请:提交申请贷款所需的相关资料
(2)审核:提交资料齐全后,担保公司核实资料真实性
(3)协议:通过审核后,与银行和担保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4)放款:银行发放贷款并存入借款人账户,借款人自主支配
(5)还款:按合同约定每月按时足额还款
(6)结清:借款人按时足额还清贷款本息及担保费,办理结清手续
因为银行小额贷款的营销成本较高,小企业向银行直接申请贷款受理较难,这就造成小企业有融资需求时往往会向担保机构等融资机构求救,担保机构选择客户的成本比较低,从中选择优质项目推荐给合作银行,提高融资的成功率,就会降低银行小额贷款的营销成本。
另外,在贷款的风险控制方面,银行不愿在小额贷款上投放,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银行此类贷款的管理成本较高,而收益并不明显,对于这类贷款,担保机构可以通过优化贷中管理流程,形成对于小额贷后管理的个性化服务,分担银行的管理成本,免去银行后顾之忧。
其次,事后风险释放,担保机构的优势更是无可替代的,银行直贷的项目出现风险,处置抵押物往往周期长,诉讼成本高,变现性不佳。担保机构的现金代偿,大大解决了银行处置难的问题,有些担保机构做到1个月(投资担保甚至3天)贷款逾期即代偿,银行的不良贷款及时得到消除,之后再由担保机构通过其相比银行更加灵活的处理手段进行风险化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制定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的相关优惠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
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应当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六十。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的商品和服务除外。
政府采购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政府采购部门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信息,为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提供指导和服务。
-
客户是否需要支付贷款公司的服务费?
272人看过
-
贷款买车服务费是贷款手续费吗
485人看过
-
保险费和服务费在公司贷款中是否合法?
345人看过
-
服务费用:助力贷款
261人看过
-
保费和服务费是否合理?——关于贷款的费率问题
480人看过
-
借款中的服务费是否合理
316人看过
小额贷款是以个人或企业为核心的综合性消费贷款。贷款金额一般在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办理过程一般需要担保。小额贷款是小额贷款技术和实际应用的延伸。小额贷款的条件申请条件: 1、在中国拥有固定住所、当地城市永久居留证(或有效居留证)或有固定... 更多>
-
购买二手房是否需要支付贷款服务费?江西在线咨询 2024-11-18各类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称为贷款服务费。这笔费用通常由商业银行按照相关规定收取,也可能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理办理贷款业务来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需要说明的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时,无需支付这笔费用。仅需按照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担保费用(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三作为基本标准,最低值为人民币300元)和必要的房屋评估费用(评估价格的千分之三为基准,最高限额可达人民币1500元)。
-
贷款2000收取了800的服务费是否超标了?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6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
-
贷款收取20%服务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4-11-12正规的贷款业务通常仅涉及利率部分,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贷款机构为了规避最高利率的限制,可能会采取复杂的收费手段。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国内对于非法发放高利贷和违法追偿债务等行为保持着高压严打的态势。如果贷款机构通过各种名目,如“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等,收取不合理附加费用,且该行为暗示着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意图,那么就可以视为无合法依据的放贷行为。根据我国民间借贷指导性建议,贷款本金不应预先扣
-
代款人还不钱,是否务必是贷款担保人还款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08借款人到期未偿还欠款的,担保人即负有代为偿还的责任。具体担保责任的承担因担保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 1、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
服务期辞职,是否需要支付培训费?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6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 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