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邀请名词解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7:01:14 496 人看过

一、要约邀请名词解释

要约是指缔约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而向对方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关于要约的形式。合同要约及承诺均可以通过电子意思表示的手段来表示,并不得仅仅以使用电子意思表示为理由否认该合同的有效性或者是可执行性。要约的形式,即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一旦做出就不能随意撤销或者是撤回,否则要约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二、要约邀请、要约以及承诺之间的区别

(一)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

(三)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四)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从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承诺在国际贸易中,也称“接受”或“收盘”。

三、要约邀请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在我国实践中一般采取将要约邀请“视为要约”的方式,把要约邀请转化为要约后赋予其法律效力。

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06: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要约邀请相关文章
  • 股东回购请求权名词解释
    一、股东回购请求权名词解释股东回购请求权是指:当股东大会作出对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决议时,对该决议表明异议的股东,享有请求公司以公平的价格收买其所享有有的股权,从而退出公司的权利。我国《公司法》在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中对股东的此项权利作出了规定。二、行使股东回购请求权的情形《公司法》第74条规定了持异议股东享有股份收买请求权的三种情形: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赢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三、什么叫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又称股份评估权、股份收买请求权,渊源于普通法国家,该制度旨在当公司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时,赋予异议股东在获得合理补偿后,退出“结构业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的权利。该制度是对
    2023-04-26
    184人看过
  • 什么是假释名词解释
    一、什么是假释名词解释在一定条件下,把未满刑期的犯人暂时释放。假释期间,如不再犯新罪,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否则,就把前后所判处的刑罚合并执行。二、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构成累犯吗不构成,因为累犯是上一个刑罚执行完毕后一定期限内再犯某种罪行的,假释只是满足一定条件的犯罪人有条件的提前释放,刑罚还未执行完毕,又犯新罪的应该立即取消假释,数罪并罚。假释的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三、新刑法减刑假释条件1、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
    2023-04-12
    104人看过
  • 物流名词解释(二)
    MRP物料需求计划(materialreqirementplanning)的概念:物料需求计划简称MRP,它是推进式生产物流控制原理的代表方法。制造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制定了营销计划之后,生产系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交付出产成品,由此而产生了主生产进度计划MPS(masterprodctionschedle),再根据产品的数量与产品的层次结构可以逐层逐次地求出各种零部件的需求时间,这就叫做物料需求计划。BOM产品结构文件BOM(billofmaterial)。它反映产品的层次结构,即所有零部件的结构关系和数量组成。根据BOM可以确定该产品所有零部件的需要数量、需要时间以及相互关系。MPS主产品进度计划MPS(masterprodctionschedle)的概念:根据营销计划、BOM和工艺规程决定成品出厂时间和各种零部件的制造进度。他决定了产成品与零部件在各个时间段内的生产量,包含产出时间、数量或
    2023-04-24
    180人看过
  • 名词解释绑架罪
    有期徒刑
    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处罚标准具体如下:1、对于犯此罪的行为人,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主体要件为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2、具有主观方面的故意;3、侵犯的客体为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4、客观方面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
    2023-08-09
    445人看过
  • 流转税名词解释
    注销税务登记
    流转税名词解释如下:流转税又称流转课税、流通税,指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流转税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产物,各种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流转税的主要特点如下:1、以商品生产、交换和提供商业性劳务为征税前提,征税范围较为广泛,既包括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产品销售收入,也包括第三产业的营业收入;既对国内商品征税,也对进出口的商品征税,税源比较充足;2、以商品、劳务的销售额和营业收入作为计税依据,一般不受生产、经营成本和费用变化的影响,可以保证国家能够及时、稳定、可靠地取得财政收入;3、一般具有间接税的性质,特别是在从价征税的情况下,税收与价格的密切相关,便于国家通过征税体现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4、同有些税类相比,流转税在计算征收上较为简便易行,也容易为纳税人所接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8-12
    362人看过
  • 无记名债券名词解释
    无记名债券
    不记名债券是一种发行公司或政府没有把债券所有人姓名登录在名册上的债券。持券人只需凭息票领取利息,这种债券的转让效力产生与记名公司债券转让不同。无记名债券的转让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内进行,而记名债券的转让则需要将受让人的姓名、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一百五十四条 本法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五十一条 依照本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的罚款、罚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以其固有财产承担。 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和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三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一十六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时,被调查
    2024-01-05
    346人看过
  • 隐名出资人名词解释
    一、隐名出资人名词解释隐名出资人名词解释也就是隐名股东,公司中的隐名出资是指一方(隐名出资人)实际认购出资,但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出资人却为他人(显名出资人)的法律现象。隐名出资人实际认缴企业出资,但企业实际的出资认购人与公开登记的出资人不一致。实际的出资认购人是隐名出资人,而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出资人为显名出资人。二、隐名出资人如何证明有出资行为隐名出资人可以依据其与名义出资人之间的隐名投资合同或者其他出资事实证明其为真正的出资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涉及实际出资额、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等。确认股东资格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在具体案件中对事实证据的审查认定,应当根据当事人具体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选择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三、隐名股东存在哪些法律风险隐名股东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
    2023-04-25
    444人看过
  • 商标申请在先原则名词解释
    一、商标申请在先原则名词解释商标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最先进行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申请有效,在后的申请予以驳回的一种法律制度。二、申请商标注册代理费用一般是多少商标注册的费用包括官方费用和代理费用。1枚商标1次申请官费为3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不足10个类别仍收取600元官费,超过10个类别超出部分按照30元/个类别收取官费。企业可以自行到商标局注册大厅,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申请事宜。但建议企业通过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商标申请,因为商标代理机构每年处理商标代理案件更多,会对企业试图申请的商标图案进行检索,已确定试图申请商标的图案是否存在在先已经申请的商标。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的,还需要向代理机构缴纳一定的代理费,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费,一枚商标一次申请费用为人民币1500元至20
    2023-06-19
    337人看过
  • 间接故意名词解释
    法律综合知识
    一、间接故意名词解释间接故意是犯罪故意的一种类型,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没有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有效地阻止,既无所谓希望,也无所谓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它发生与否,对结果的发生在行为上持一种消极的态度,但在心理上是肯定的,不与其意志冲突。二、间接故意的情形1、为了实现某种非犯罪意图而放任一个危害结果发生;2、为了实现某种犯罪意图而放任另一个危害结果的发生;其中又可以分为情况:(1)为了追求某种危害结果而对同一对象可能造成的另一危害结果持放任的态度;(2)对某一对象实施犯罪行为时,放任对另一对象造成的危害结果。三、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1、从认识因素看,二者对危害结果发生认识程度有所不同。在直接故意的情况下,行为人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或者必然性;间接故意的情况下,行为人认识到危害结
    2023-04-14
    264人看过
  • 死刑复核名词解释
    一、死刑复核名词解释死刑复核名词解释是: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二、死刑复核方式有哪些1.对于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以及虽然提出了上诉或者抗诉,但不是针对事实认定而是针对法律适用或程序问题的案件,法院可以采用非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但即使非开庭审理仍必须包括审查书面卷宗材料、讯问被告人和听取公诉机关、辩护人的意见等内容;2.对于一审判处死刑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并且是针对事实认定提出的案件,法院应当采用开庭审理的方式,即在确定的时间吸收检察机关、被告人、辩护人以及其他必须参加的诉讼参与人共同参与复核程序。操作方式上可以采取形式面对面的直接审理和
    2023-04-13
    104人看过
  • 除斥期间名词解释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除斥期间有哪些分类除斥期间可以分为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前者由法律直接规定,后者允许当事人根据法律自行约定。甚至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由一方向对方单方提出一合理期限。例如,中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这一规定明确了合同解除可以由法律规定除斥期间,也可以由当事人直接约定除斥期间,并允许在法律没有规定或
    2023-08-09
    104人看过
  • ”三定三限”名词解释
    北京市住建委发布最新公告,市住建委与市国土局拟定文件,解决了“三定三限”定向房的产权登记和上市交易等问题。明确其性质为定向安置住房,5年内不得上市,上市交易则不需补交土地收益。另外,规范了“三定三限”安置房销售和登记管理流程。新文件将于201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建设单位即可根据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交易和登记手续,购房家庭也可依法办理和领取房产证。“三定三限”名词解释1、三定定性:此类定向安置房为普通商品房性质,土地供应采取定向供应原则;定向:专为全市道路、市政等基础设施工程和其他社会公益项目各类工程、项目需要征收集体土地特别是征地范围内涉及农村居民点搬迁的农(居)民安置使用;定量:严格限定需定向安置的农(居)民的人数、标准和建设规模,即定向安置房人均建筑面积按不超过50平方米掌握。2、三限限户型:按规定执行“90/7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房型比例不低于70%)的相关标准;限价
    2023-05-04
    100人看过
  • 药品收入名词解释
    1.药品收支结余:指医院向患者收取的药品销售收入及药品折扣等全部药品收入,扣除药品购进成本及有关费用后的药品纯收入。2.平均药品收支结余率:指当地应上交药品收支结余资金的所有医院的收支结余合计占药品收入合计的比重(不同类别医院可分别计算)。平均药品收1.药品收支结余:指医院向患者收取的药品销售收入及药品折扣等全部药品收入,扣除药品购进成本及有关费用后的药品纯收入。2.平均药品收支结余率:指当地应上交药品收支结余资金的所有医院的收支结余合计占药品收入合计的比重(不同类别医院可分别计算)。平均药品收支结余率计算公式:药品收入合计-药品支出合计收支结余率=---------------×100%药品收入合计3.药品收支结余上交金额:指卫生行政部门按平均药品收支结余率确定的药品收入上交比例核定的医院上交金额。计算公式:上交金额=某医院药品收入×某地药品收支结余率4.弥补医疗成本的资金总额:即医疗总
    2023-04-22
    148人看过
  • 差额选举名词解释
    差额选举是指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选举。差额选举是相对于等额选举而言的。我国现行选举有:1、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一律实行差额选举。具体的差额幅度为,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2、人大常委会主任、秘书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主席,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什么是差额选举?差额选举指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选举。具体差额数由本级人大根据应选人数在选举办法中规定,进行差额选举。差额选举的实施,不仅为选举人依法行使选举权提供了选择的余地,而且也在被选举人的选择上形成了相应的竞争机制,有助于从制度上切实提高选举的民主化程度,也有利于人才的选拔,使优秀人才得以脱颖而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
    2023-08-09
    30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它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要约邀请原则上不具有实质拘束力,但要约邀请中承诺交易条件或其条件不变的,要约邀请就具有... 更多>

    #要约邀请
    相关咨询
    • 名词解释名词解释廉租房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7
      廉租房是国家房改政策提出的概念,是指政府通过租金补贴或实物租赁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租金分配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自2014年起,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简单来说,廉租
    • 我应该如何解释要约与要约邀请?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26
      一、什么是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又被称之为要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可以是向特定人发出的,也可以是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的。要约邀请与要约不同,要约是一个一经承诺就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自己如果承诺才成立合同。要约邀请与要约存在很大的区别:在目的上,要约是希望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的目的是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内容上,要约必须
    • 抵毁名词解释(名词名词)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08
      诋毁是诽谤的意思,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恶意诋毁他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共同保证名词解释名词解释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31
      共同保证是数人就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共同担保的保证。为保证的种类之一。共同保证的共同保与之间约定按份承担保证责任的,应按约定的份额承担保证债务,即各保证人仅就自己的份额负保证责任。如果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又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视为各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对于共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有履行全部保证债务的请求权,各保证人均有履行全部保证债务的义务。
    • 非根本违约名词解释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6
      非根本违约就是部分违背缔约目的。非根本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也相对轻一些。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