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别量刑情节不包括哪些特别量刑情节针对那些本身处罚就比较轻的,比如说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员就不适用于特别量刑情节。特别量刑情节在执行的时候,有着相当严格的审核审批程序,每一道程序都需要严格经过检验才可以执行。具体如下所述:
(一)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的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低于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二)其他情况
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二、减刑概念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2014年2月中央政法委规定,职务犯罪等三类罪犯判死缓入狱后,减刑后的最低刑期不少于22年。
三、减刑程序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人民法院服刑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减刑建议书;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予以减刑,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限的,应当由社区矫正机构与提出书面意见,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管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的看守所提出意见,并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人民法院受理减刑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材料是否包括下列内容:
(1)减刑建议书
(2)终审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
(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经审查,如果上述材料齐备的,应当收案;材料不齐备的,应当通知提请减刑的执行机关补送人民法院审理减刑案件,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起1个月内审理完毕作出裁定;对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案件,由于案件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减刑的裁定,应当及时送达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以及罪犯本人。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减刑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2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收到书面纠正意见后,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1个月内作出最终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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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哄抢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包括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011、组织150人以上参与哄抢的; 2、哄抢重要军用物资的; 3、哄抢珍贵文物的; 4、哄抢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哄抢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导致公司、企业停业、停产的; 6、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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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中包括哪些情节可以减轻处罚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271、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2、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3、犯罪未遂的,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4、被告人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如自愿认罪,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简化审,可以在1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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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量刑情节包括哪些方面?新疆在线咨询 2024-12-18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指的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也就是说,所谓的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1. 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 2. 造成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3. 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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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量刑情节的具体包括哪些方面?北京在线咨询 2024-11-281.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等情况,可以予以从宽处罚。 2.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 对于从犯,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 4. 对于自首情节,应当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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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对于情节特别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数额特别严重的情形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08“刑九”规定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三种情况,相应规定三档刑罚。将原刑法中的“固定数额标准”(即十万元、五万元、五千元等三个具体数额分界量刑)调整为“弹性区间标准”。《刑法》原规定: 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