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在法律上通常没有任何的保障。是国家允许的分给的补助性质的住房,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小产权房不许买卖,买卖合同无效.只要到了年限,国家就要收回。小产权到期要看当地的政策,一般来说是自动续期,但也有土地被回收的情况.权到期分为三种情况: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小产权房能公证吗?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是不能公证的。小产权房屋在我国是禁止买卖的,任何买卖小产权房屋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公证的目的是在于公证房屋买卖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对于国家命令禁止的行为是不会进行公证的。所以小产权房买卖不可以到公证处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协议;(二)招标;(三)拍卖。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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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国家土地使用权证,无法获得国家认可的房屋产权证。 由于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为农村集体土地,因此无法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交易,只能在农村内部进行流通。 由于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正式的房屋产权证,因此存在较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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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屋如何认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07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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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屋属于小产权房?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13一般而言,小产权房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1.一种是农村集体组织经一定的批准手续后,在自有的农民集体地土地上修建的村民住宅用房。在房屋建设完成分配给村民后,农村集体组织将剩余部分的房屋卖给本集体组织之外的个人。 2.另一种情况是农村集体组织未取得任何批准手续,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自有的集体土地上修建的房屋,该类房屋往往也冠以“农民新居”或“新农村建设工程”等名义,但是建设的目的主要是向本集体组织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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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2一般而言,小产权房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1.一种是农村集体组织经一定的批准手续后,在自有的农民集体地土地上修建的村民住宅用房。在房屋建设完成分配给村民后,农村集体组织将剩余部分的房屋卖给本集体组织之外的个人。 2.另一种情况是农村集体组织未取得任何批准手续,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自有的集体土地上修建的房屋,该类房屋往往也冠以“农民新居”或“新农村建设工程”等名义,但是建设的目的主要是向本集体组织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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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屋属于小产权房?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5一般而言,小产权房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1.一种是农村集体组织经一定的批准手续后,在自有的农民集体地土地上修建的村民住宅用房。在房屋建设完成分配给村民后,农村集体组织将剩余部分的房屋卖给本集体组织之外的个人。 2.另一种情况是农村集体组织未取得任何批准手续,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自有的集体土地上修建的房屋,该类房屋往往也冠以“农民新居”或“新农村建设工程”等名义,但是建设的目的主要是向本集体组织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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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3一般而言,小产权房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1.一种是农村集体组织经一定的批准手续后,在自有的农民集体地土地上修建的村民住宅用房。在房屋建设完成分配给村民后,农村集体组织将剩余部分的房屋卖给本集体组织之外的个人。 2.另一种情况是农村集体组织未取得任何批准手续,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自有的集体土地上修建的房屋,该类房屋往往也冠以“农民新居”或“新农村建设工程”等名义,但是建设的目的主要是向本集体组织之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