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缴纳对象具体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9:45:38 65 人看过

一,土地使用税缴纳对象具体有哪些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纳税义务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例如:几个单位共有一块土地使用权,一方占60%,另两方各占20%,如果算出的税额为100万,则分别按

60、20、20的数额负担土地使用税。

三,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

从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用地也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特点

1、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

2、征税对象是土地

3、征税范围有所限定

4、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纳税人计算土地使用税所依据的占地面积按照以下顺序核定:

1、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地产证上记载的用地面积;

2、土地使用费登记证(或通知书)上记载的征收面积;

3、相关的房地产权属资料、合同记载的用地面积;

4、建筑面积÷楼房总层数;

5、建筑面积÷容积率。

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缴纳期限

1、城镇土地使用税从取得产权或交付使用的次月起计征。

2、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两期缴纳,申报纳税期限为每半年结束后次月的申报期内。纳税人选择一次性缴纳全年税款的,申报纳税期限为上半年结束后次月的申报期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7: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买房子缴土地使用税么,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买房子缴土地使用税么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是对房地产所有人征税,租用的是由房产所有人交的,承租人不需要交的。如果自己开的公司用的是自家的房子,应该是在征税范围内的。关于房产税的问题租赁房屋用于办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其房产税纳税义务人是出租方(学校),而不是承租方(公司),因此,公司不需要交纳房产税。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因此,公司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只要在土地使用税征
    2023-03-21
    289人看过
  • 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税要如何缴纳
    1、于1988年9月开始。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国家增加了土地使用税税种,启用《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开始计征土地使用税。2、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3、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一)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4、
    2023-02-28
    302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税缴纳有何规定
    我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工厂是租赁的,租金每年8万,五年内增加1万。租赁的工厂是锦州区一个村委会的土地。从公司成立到2005年,我们交了房租。他们到地税局开发票给我们。从2006年开始,我们正常支付租金,但由于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万元)的问题,发票一直没有开给我们。我想问的是,我们是否属于城市土地使用税的范围,而不是农村地区。地方税为什么要征收我国城市土地使用税?如果缴纳了城市土地使用税,这个农村集体土地该由谁来缴纳?你们有什么相关政策吗?律师答复:目前,我市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规定,建制镇管辖的行政村也属于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因此,如果你的公司在一个镇的管辖范围内,它应该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出租给“村委会”生产经营的集体土地,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城市土地使
    2023-05-08
    106人看过
  • 工业用地土地使用税有哪些标准,如何缴纳
    一、工业用地土地使用税标准我国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税主要看该块地位于的城市规模是怎样的。城镇工业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
    2023-02-23
    49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变更税都有哪些具体的税种
    1、转让方:增值税、城建税等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1)增值税: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此处说的“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是什么意思?如果土地是从政府手中取得,则原价指土地出让金;如果土地是从别的企业受让的,还要看当时交契税时是按什么金额计算的,如果是按高的评估价计算的,则扣除额是评估价(评估价是不含税的);如果是按合同金额计算的,则扣除额仅指发票上标注的不含税价款。(2)城建税等附加:实交增值税*13%(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地方水利建设基金1)(3)印花税:合同标注的价款(非评估价)*万分之五(4)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扣除数增值额=价款(如果评估价大于合同价选评估价,如果评估价低于
    2023-06-18
    337人看过
  • 房产税具体缴纳有哪些
    1、契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买房时按评估额1%-3%缴纳,面积90平米内首次购房1%,面积90平方-144平米且首次1.5%,非首次购房或144平方以上按3%缴纳,由买方缴纳。2、营业税营业税是对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营业税按5.6%由卖方缴纳,普通住房若是满2年可减免。3、个人收入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卖房者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所得税按全额的1%或差额的20%缴纳,由卖方承担,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减免。4、印花税印花税是一个很古老的税种,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房屋产权证印花税5元。5、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价或出租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一、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
    2023-05-03
    305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具体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对国有土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并依权利取得方式之不同享有不同的收益权、处分权。但对于依法律或依约定不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客体的土地空间范围及物,不得行使上述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和权利设定时约定的义务。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法律规定的情形而终止。一般来说,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的主要原因是国家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除此之外,使用权人放弃使用或因特定原因停止使用;使用权人为自然人的,使用权人死亡后无人继承,也可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具体流程1、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2)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3)因买卖、转让地上
    2023-08-06
    242人看过
  •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征税对象
    美国房产税税率大约是0.8%-3%。其政府公共部门、教育组织等所有或占有的物业全面性免税。美国各州对于自用住宅免税额方式不尽相同。加州是对财产课税价值给予一个固定金额免税额。有些州是按财产课税价值给予某一比例免税额,如麻省给予20%,印地安纳州给予4%。这一免税项目是最大项目。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
    2023-02-12
    217人看过
  • 租用集体土地的企业应怎样缴纳土地使用税
    案例简介:近期地税稽查人员在对某生产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2011年在郊区租用了村委会所有的集体土地一块,面积约5000平方米,并在该土地上自建厂房从事生产工作,经查,该企业已经按“从价”方式缴纳了房产税,但没有缴纳土地使用税。检查人员对照税收相关规定查补了该企业应缴的土地使用税约6万元,并加收了滞纳金,对少缴税款的行为处以3万元罚款。专家分析: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在该案中,由于并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手续,因此只能由实际使用人,也就是承租方缴纳土地使用税。由于常规的原则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财税[2006]56号的规定和常规规定有较大不同。
    2023-05-04
    124人看过
  • 缴纳耕地占用税后土地使用税还需要缴纳吗?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是不同的税种,在不同的环节征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都有所不同,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耕地占用税是在全国范围内,就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在土地取得环节一次性征收的税种,目的是保护耕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在土地的持有和使用环节征收的一种税,目的是引导企业集约、节约土地,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新征收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征收的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收的非耕地,自批准征收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
    2023-06-26
    472人看过
  • 转让土地使用权有哪些税种和税费需要缴纳
    一、土地使用权的纳税税种1、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2、课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①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将房产、土地使用权赠与“直
    2023-02-24
    162人看过
  • 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1]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2023-03-20
    159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缴纳攻略:招拍挂土地使用权
    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闲置土地缴纳土地使用税需不需要缴纳企业个人对于土地使用权的获得都是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但是并不是所有土地拥有人都会对土地进行使用,土地闲置的情况也是非常常见的,这涉及到的就是土地使用税的缴纳问题,部分人认为不适用的话是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也有人认为不管怎样都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那闲置土地缴纳土地使用税到底需不需要缴纳呢?闲置土地缴纳土地使用税需不需要缴纳有部分企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与国土部门认定书上的面积不相符,经查证,一些“没有利用的荒地”在申报时被忽略了。财务人员认为,企业占地面积中含没有利用的荒地,荒地没有任何收益,所以就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新修改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
    2023-07-05
    370人看过
  • 土地使用补偿款对象是哪些?
    一、土地使用补偿款对象是哪些?农村征地补偿和安置费的对象主要是被征地村民,还包括村委会,征地补偿款包括几种,其中安置费和青苗费归村民自己,而土地补偿款中的一部分要划给村委会,原则上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各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不同的,经济发达地区可能会高一些。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
    2023-06-03
    5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税征收对象有哪些,征收对象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
    • 地下土地使用税具体应该怎样缴纳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
    • 土地使用权使用费缴纳手续有哪些具体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30
      土地使用费缴纳手续办理如下:土地权属变更的用地者应自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市土局缴纳土地使用费,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用地者应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国土局缴纳土地使用费。
    • 租用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税是由谁缴纳,具体的土地使用税由谁承担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但是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
    • 企业未按期缴纳土地使用税, 是否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相关规定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0
      一、房地产企业尚未开发土地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应该记入“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科目,不能记入开发成本中核算。二、土地使用税现行的免税规定主要有:(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均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些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2)市政街道、广场、绿化用地等公共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