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具有军队特点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日前联合发布《军队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办法》,自2009年9月23日起在全军和武警部队施行。
《办法》共16条,就特别扶助的原则、申请程序、各部门职责进行了规范,明确了需要扶助的范围、标准、条件以及审批权限,是军队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工作的基本依据。
《办法》规定,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军队人员家庭,符合下列条件者,即可享受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夫妻双方均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但女方必须年满49周岁;现无存活子女或者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因丧偶或者离婚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必须年满49周岁;再婚家庭,以其本人生育和收养的子女数分别认定,符合条件的一方或者双方以及未生育过子女的另一方,列入扶助范围;依法收养子女包括法律法规承认的事实收养子女。
《办法》明确,凡符合特别扶助规定条件的军队独生子女家庭,发给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者未收养子女的夫妻每人每月150元的特别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发给独生子女残疾后未再生育或者未收养子女的夫妻每人每月120元的特别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夫妻一方为非军队人员的,其特别扶助金标准和申领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
全军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称,《办法》的发布施行,对维护保障广大官兵的计划生育权益,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巩固提高部队凝聚力战斗力,促进部队全面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政策
186人看过
-
农村子女失独残独家庭扶助标准统一
168人看过
-
四川全方位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207人看过
-
浙江出台失独家庭新政:收养子女补助5万
61人看过
-
惠州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金申请指南
406人看过
-
重庆财政加大力度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152人看过
如何界定独生子女: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 更多>
-
独生子死亡后抱养一女的能办理特别扶助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6他们会给你一个详细的解释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应该是可以的,你所抱养的孩子必须是符合合法收养子女的要求。还需要知道其他信息的,可直接向当地县级计生局(卫计局)咨询。前提是
-
失独家庭每月可以领取多少特别扶助金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6国家卫计委、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将城镇“失独”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提到了每人每月340元,并享受一系列关怀政策。(漏发的应该补发)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从2008年起,国家全面实施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9周岁后,夫妻双方分别领取
-
国家为什么对失独家庭和不能领养子女的夫妻,都出台了这项扶助政策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2【1】各省都出台了对于失独不能再生育或者不能领养子女的夫妻都实施扶助政策。【2】以山东省为例:今年山东失独家庭扶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500元自“失独家庭”的概念提出以来,这一群体的生存现状引起社会的关注,连续多年都有政协委员为保障这一群体的权益而呐喊。自2014年1月起,山东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400元,超出城镇340元、农村170元的国家标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扶
-
-
失独家庭扶助政策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1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经济扶助;二、保障房优先安排;三、城乡医疗,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帮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四、养老保障,优先入住养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