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债务什么情形下能免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20:15:43 169 人看过

连带债务可以免责的情形为,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人的债务,或者是连带责任保证的主债务已经偿还等,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一、怎样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方法:

1、担保人免责条件不同:在一般担保中,担保人和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连带担保中,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和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自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担保责任;

2、担保人的先诉抗辩权不同:一般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担保人可以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3、承担责任的具体方式不同:一般担保人只有主债务人不履行的义务,即补充;连带责任担保中的担保人和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在担保范围内,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或担保人索赔。

二、民法典两个连带保证人如何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法律概念解析---1、连带保证人:连带担保人就是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连带责任就是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2、责任承担:保证人与债务人分别就同一债务对债权人承担全部清偿义务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人追偿权法律规定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7: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债务连带责任人的免除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连带责任人的担保义务可以被免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根据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连带责任人的担保义务可以被免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保 证 人 不 负 责 任 的 情 形保证人不负责任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提供保证的;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保证的主债务人具有债务不能清偿的情形,仍然提供保证的;保证人提供保证时对被保证的主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或者负债情况不知情,或者虽知情但轻于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2023-09-11
    234人看过
  • 连带责任担保人免责情形是如何的
    连带责任担保人免责情形:1、所谓特殊情况,特殊对“贷”。担保人若是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债权人合起伙来串通一气,诱骗保证人提供贷款担保,便可免责。2、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保证合同,可被视为无效合同,无需承担还款义务。3、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且债权人与担保人未约定保证期限,债权人有权自债务履行期满的半年内,向保证人主张还款权力。若在此期间,债权人成为了“淡定哥”,没有行使权力,则视为主动放弃,担保人可再度回到放晴的天空,摘掉负债的帽子,呼吸新鲜空气。不难看出,可以免责的担保人,身上都有一种特殊性。所以,还是要提醒大家,担保有风险,承诺须谨慎。当然,对于关系太过亲近的人提出的请求,都属请求简单,推脱太难。如果难以拒绝,万般无奈之下扛起了担保人的担子,不如选择风险相对可控的一般保证,而非连带责任保证。妙处在于,贷款还不上时,债权人会优先向债务人追偿
    2023-06-13
    286人看过
  • 连带责任算是连带债务吗
    一、连带责任算是连带债务吗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都是民事责任的一种。他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债务承担中,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3.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4.连带责任的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三、连带债务诉讼时效为多久连带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连带债务,“按份债务”的对称。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
    2023-04-14
    496人看过
  • 连带债务免除其中一人债务
    连带债务免除其中一人债务,指被免除债务者无需再对债权人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但另一人作为连带债务人应对剩余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一、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有哪些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有:1、一般担保责任是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应承担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担保责任的责任是债务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担保人偿还债务。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或者担保物权未能执行之前,拒绝债权人偿还的请求。连带担保人没有这种权利;3、撤销担保人的责任,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导致担保物价值减少或者毁损或者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担保责任。二、共同债务的连带债务责任是什么?连带债务责任的效力,一为其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二为内部效力,即在连带债务人之间发生的
    2023-04-01
    342人看过
  • 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各有什么特征?
    有下列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2、合伙中的连带责任。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6、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7、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一、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清偿原则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有:1、共同偿还原则,夫妻财产是共同的共同关系,夫妻共同平等地享有共同财产的各种利益,共同平等地承担共同财产产生的各种义务;2、协议偿还原则,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3、判决偿还原则,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对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夫妻关系是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产生的债务必须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二、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债务承担什么责任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合同是两个以
    2023-04-05
    132人看过
  • 债务债务连带保证中的连带责任有哪些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担保人风险的内容保证人在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旦债务人无法承担自己的义务,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有义务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说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不能立即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必须是在主合同依法审判或仲裁后,确认债务人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的前提下才行。而连带责任保证人,也就是通常说的保证人则不享有该权利,债权人可以直接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追偿。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2023-06-22
    433人看过
  • 破产情况下连带债务人的处境
    连带债务人破产应该清偿债务。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是按照各自的责任的大小进行确定,如果不好确定责任的大小的,则平均承担各自的责任。如果连带责任人实际承担的责任超过自己的责任份额的,则是有权向其他的连带责任人进行追偿。连带责任是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是当事人协商约定的。连带债务人能否个人求偿?在对于债权人的关系上,连带债务人各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因此,连带债务人之一即使是对债权人进行了全部清偿,也不过是清偿自己的债务而已。可是在对于其他债务人的内部关系上,则各有负担部分。传统民法认为,当清偿超过了自己的负担部分而使全体共同免责时,可请求其他债务人各按其负担部分而共同分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
    2023-07-01
    402人看过
  •  债务连带有哪些形式?
    本文介绍了四种不同类型的不真正连带债务,包括多个独立债权行为偶然结合、多个独立债权行为无意结合、独立债权行为彼此独立产生、多重独立债权行为无意结合。同时,文章还提到了不同类型的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构成要件,例如一人的债务不履行与他人的侵权行为发生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以下有四种类型:1.多个独立债权行为偶然结合产生不真正的连带债务。2.多个独立债权行为无意结合产生不真正的连带债务。3.独立债权行为彼此独立产生不真正的连带债务。4.多重独立债权行为无意结合产生不真正的连带债务。2、一人的债务不履行,而其不履行行为与他人债务不履行行为有因果关系,二者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3、一人的债务不履行与他人的侵权行为发生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4、因合同上约定的债务与其他债务不履行行为或侵权行为竞合而成立的不真正连带债务。连带债务种类连带债务是指多个债务人共同承担的债务,其中每个债务人都可能需要承担
    2023-10-21
    173人看过
  • 民法典中连带责任能否限定期限,连带责任的情形
    一、民法典中连带责任能否限定期限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连带责任是可以限定期限的,例如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时,可以和债权人约定保证的期限,超过保证期后,对债务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连带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3-04-19
    202人看过
  • 免除连带责任中一方的债务怎么规定
    连带债务中债务免除,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在连带债务中,如果连带债务人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消失,但是其对债权人的债务还存在,这时,如果死亡自然人没有遗产,那么债权人无以对其要求债权,其他债务人仍对全部债务负连带责任。这样。连带债务自然死亡人的责任就免除了,当然如果其留有遗产,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向自然死亡人的遗产继承人主张债权。2.其次,如果连带债务人中有法人破产时,债权人可就债权总额加入破产财团进行分配,其他仍存在的债务人对未清偿的债务仍负无限连带责任。破产的债务人就可以不承担连带债务中的连带责任,只是他的债务由其他仍存在的债务人代为清偿。3.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清偿了全部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随之销灭,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就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由于连带债务的特殊性,在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中的一人主张全部债权,该债务人把全部债权偿还后,其他的连带债务人跟债权人就没有了债权债务
    2023-03-02
    192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不属于股东的连带责任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定情形有: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在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对所投资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股东的连带责任条款是有哪些条款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导致公司丧失独立法人身份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
    2023-02-09
    366人看过
  • 某些情形下车主不需连带赔偿责任
    (一)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1、出售车辆未过户,登记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被盗车辆肇事,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3、买方分期付款购车,卖方保留所有权,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4、机动车交付修理厂修理,修理工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
    2023-07-07
    451人看过
  • 债权人免除某一连带债务人的债务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一、债务标的须为同一标的不同不能成立连带债务对同一债权人,甲负金钱给付义务,乙负特定物给付义务,丙负劳务给付义务,自不可成立连带债务。至于标的是否可分,学者们有两种观点:一为肯定说,认为既然债权人可请求其一连带债务人为一部分给付,如果标的不可分,一部分给付就无法实行。二为否定说,认为依当事人的意思,各付不可分债务时,仍可成立连带债务,只不过债权人不得请求一部分给付而已。我认为标的是否可分,并不影响连带债务的成立。债权人可以请求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为部分或全部给付。连带债务人在给付标的之前,其给付份额是不确定的,因债权人可请求为部分或全部标的的给付。从这方面说,连带债务的标的
    2023-03-06
    113人看过
  • 债务连带责任怎么分担
    共同债务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一、学生贷款的担保人的责任是什么?实践中,学生贷款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的学生违约不能如期归还所借贷款的,权利人有权请求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就贷款的学生所借贷款承担全部清偿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构成共同危险行为,需要构成共同危险行为,需要两个或两个人以上的侵权人,且实施的行为给他人的人身或财产安全带来了损害。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
    2023-03-14
    400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债务如果被债权人免除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22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
    • 承担连带债务的情况下能否转移债务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2-26
      债务转移,是要经过债权人同意的。如果未经债权人同意,即使新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后,债权人仍可要求原债务人承担偿债责任。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但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不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原债务人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在哪些情形下股东与公司债务有连带责任关系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28
      1.虚假出资 《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出资不到位 《公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3
    • 民法中的债权人免除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4
      能。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这也就是保证责任的免除。 此外,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债务转移连带责任如何豁免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2
      债务转移,是要经过债权人同意的。如果未经债权人同意,即使新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后,债权人仍可要求原债务人承担偿债责任。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但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不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原债务人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