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因政府占用土地导致的土地证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1 13:42:58 114 人看过

一、如何处理因政府占用土地导致的土地证问题

处理因政府占用土地导致的土地证问题是需要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二、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是房产证是可以证明该房屋的所属权的,而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公民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证只能证明该土地的审批使用年限,而在该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的所属权却并是不能够被证明的,而且一般公民买的是房产,并不是土地。所以,土地证并不能作为房东拥有房屋权的证明,而且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也是不能进行交易的。

三、土地证有什么用?

土地证的作用就是拥有该地块的合法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土地证上会注明该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使用者等相关信息。土地使用者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出资、出租或抵押。

1.按约定或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2.土地使用权转让。

3.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4.土地使用权出租。

5.土地使用权抵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5: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处理未经政府批准的土地征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县级政府违反征收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被征收人可以向市、省人民政府报告。根据我国法律,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不服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罚款、警告等;(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定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对征收征用决定和补偿决定不服的;
    2023-05-31
    93人看过
  • 政府原因导致土地闲置该怎么办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供土地闲置原因说明材料,经审核属实的,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处置:(一)因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二)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造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用途、规划和建设条件开发的;(三)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需要对约定、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的;(四)因处置土地上相关群众信访事项等无法动工开发的;(五)因军事管制、文物保护等无法动工开发的;(六)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其他行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闲置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
    2023-05-09
    314人看过
  • 因政府原因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处理办法如下:《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第三条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依法依规、促进利用、保障权益、信息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认定和处置闲置土地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供土地闲置原因说明材料,经审核属实的,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和第
    2023-05-30
    307人看过
  •  如何解决非法占用集体土地问题?
    这段内容讲述了对于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的措施以及非法占有的起诉流程和侵占罪的处罚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可以处以罚款、恢复原状等行政处罚。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则需追究刑事责任。起诉流程包括写起诉状、立案、开庭等步骤。侵占罪的处罚标准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对于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可以处以罚款、恢复原状等行政处罚。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则需追究刑事责任。非法占有的起诉流程是:1、写起诉状,将原被告双方的基本情况写清楚,然后列明诉讼请求;2、带上起诉状,证据复印件到当地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3、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会送达传票,按照传票上的日期去法院参加庭审。侵占罪的处罚标准是处二年以下有期
    2023-09-10
    236人看过
  • 土地部门如何应对伪造土地证问题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证上土地使用类型划拔是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2、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2023-07-17
    464人看过
  • 政府如何处理宅基地用途调整问题
    村民有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义务,不得擅自改变宅基地用途。未经依法批准,村民擅自改变宅基地用途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第65条第1款第(二)项的规定,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收回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如果因法定的事由,村民需要改变宅基地用途的,在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须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即有关当事人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宅基地使用证的用途是什么宅基地使用证是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是不能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我们一般称宅基地使用证称之为宅基证。农村的宅基地是允许建房的,但是在这之前还需要提出申请,批准以后才能凭宅基地走和准建证去申请办理房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
    2023-07-07
    260人看过
  •  农民土地因修河道被占用的赔偿问题
    针对具体赔偿的咨询,可以参考当地政府发布的政策。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根据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每三年至少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而对于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有关具体赔偿的咨询,可以参考当地政府发布的政策。对于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这些规定是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根据区片综合地价制定的。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参 考 标 题 : 关 于 土 地 补 偿 的 咨 询针对关于政府土地补偿青苗的规定,我们需要确保征收审批手续的合法性,并了解具体的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征地批准机
    2023-10-07
    398人看过
  • 解读土地出让与地方政府债务问题
    对地方财政的了解历来都不多,但随着中央政府出台收紧信贷、打击土地和房地产投机等政策,近期对地方财政担忧大幅增加。在中国,一个广为报道并被视为事实的说法是土地出让收入在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中占据半壁江山,在有些城市这个比率甚至更高。如果这是真的,那么房地产降温和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就可能导致地方政府财政严重吃紧,并可能影响到经济刺激项目的地方融资。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使我们有必要做进一步的研究。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来源是什么?土地出让收入有多重要?如果土地出让收入减少,会出现什么情况?地方政府的债务状况如何?由于许多支出都不在一般预算之内,而债务可能隐藏于政府相关的部门和企业,要厘清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以及真正的债务状况非常困难。不过,基于可获得的信息,我们还是得到了以下的一般结论:近年来土地出让已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但对大多数地方政府而言该比率远低于50%。在地方政府的一般预算中,财政收入的主要
    2023-06-07
    472人看过
  •  政府征收土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政府违背其利益强行征地,侵犯了其权益。若想了解更多关于征地补偿的信息,可以咨询在线律师。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
    2023-11-12
    212人看过
  • 如何补偿乡村旅游开发占用土地的问题
    如何补偿乡村旅游开发占用土地的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被征地农民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活有保障。土地征收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农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为被征收农民安排社会保障费。农用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地价确定。区综合地价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原土地利用、土地资源状况、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需、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每三年至少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农用地以外的土地、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先改善生活条件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通过重新整理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补偿因征收而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以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和合法财产权及住房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
    2023-05-02
    319人看过
  • 私人占用公家土地如何处理
    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除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外,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土地原状。一、农村房屋非法占用耕地会不会强拆农村房屋非法占用耕地会被强制性拆除。但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不会被强拆;在本村没有宅基地,此宅基地为第一处宅基地,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及时补办用地手续,并且在得到批准后进行了土地确权。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农村
    2023-02-22
    110人看过
  • 如何处理划拨土地宅基地被拆迁的问题
    土地划拨的房产拆迁也是需要补偿的。房屋拆迁补偿就房屋本身来说补偿是一样的,出让与划拨只是国土管理部门在将拆迁完成以后的土地在推向市场的时候,如果是划拨,则国土部门需要履行出让的手续。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什么是划拨土地划拨是用地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无偿或部分安置、补偿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法。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这时,原土地使用随之终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大多是为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及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而设立的开发项目,比如经济适用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
    2023-07-04
    82人看过
  • 房屋超占土地如何处理
    超过审批面积,属于多占土地,以非法占地论处。一、宅基地能否翻盖以后产权归谁?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土地权利,其土地使用权人具有严格的范围限制,仅限于农民集体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而且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也有严格的限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标准和条件使用。实践中,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翻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须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如果属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然后方可改建。2、首先带着身份证、户口、原房照和土地证,去当地的土地部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一般是土地所、住建所办理相关登记,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3、批准后再到规
    2023-06-20
    423人看过
  • 邻居强占土地如何处理
    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被邻里强占的话带你的房产证或宅基地证,找村委会或居委会帮助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邻居。一、邻居盖房造成房屋开裂如何要求赔偿邻居盖房造成房屋开裂,要求赔偿:1、可以跟邻居进行协商,根据实际损失要求邻居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考虑借助村委会或居委会等基层政府服务机构的力量,进行协调解决处理;3、可收集相关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比如相关专业鉴定机构鉴定的结果,要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二、讨薪都有哪些维权途径讨薪的途径有:1、寻求法律帮助:如果被拖欠工资的人员多而且金额巨大,可以一同寻求律师的帮助,让律师以法律的途径高效率的讨薪。2、协同社会讨薪活动:这种时间点,社会关注度更高,配合这个时机讨薪,拖欠工资的企业担心其社会影响力,一般会有所顾忌,尽快帮你解决拖欠的工资。3、与用人单位协调:如果前用人单位可以沟通,可以双方协调沟通,寻求最好的解决办法和方案,
    2023-03-31
    11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向政府反映土地被侵占的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01
      向当地的国土局投诉反映情况。 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第六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政府占用个人有出让证土地如何补偿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1
      按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数额除以出让年限,得出一年出让金数额,还有多少年没到期,就退还多少年出让金。
    • 政府非法占有我的土地,土地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2
      既然是非法占用,那么你可以向上一级政府行政复议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起诉。
    • 占用土地政府强制征用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4
      向当地政府的上级政府申诉或者向法院诉讼(应该不管用,法院还归本地政府管)。你先把有关证据保留下来,比如相片或者录象征用前和征用后方便日后翻案和索赔之用,你想实地解决先向上级政府申请复议一次看看有没有效果吧
    • 被霸占的土地如何处理,找政府哪个部门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0
      如果被同村的人霸占,可以先找村委调解或者政府,如果还不能解决,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