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绿园
在进出口连续数月下滑后,外汇管理政策也相应调整,以促进贸易便利化。CBN获悉,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管局”)近日发布相关文件,调整完善贸易信用登记管理相关政策,规定企业在办理报关前结汇,只要取得货权证,无需办理预付款登记手续
本政策调整内容之一是企业结汇在取得海关签发的进口货物报关单之前,如果已取得海运提单、海运单、空运单、铁路货运单、货物收据、多式联运单据和包裹邮寄收据等运输单证,或在“中国电子(1.1,-0.02)”中,-1.79%)在“港口-进口付汇系统”中有一个进口货物报关单电子台账,无需办理预付款登记手续
一位外汇局人员告诉CBN,报关单的营业额很长,有的企业不能及时拿到报关单。通常情况下,货物已到,但报关单未到,影响企业结汇。上述政策调整肯定对企业有利
“未来,企业可以省去一些麻烦,一位中国银行国际业务部人士表示
国家外汇管理局还调整了一些贸易信用登记管理办法:对企业延期支付的应付外汇金额实行余额管理,不再实行年度累计金额管理;境内银行为境内进口商开立的信用证,其项下境内进口企业的延期付款和预付款不需办理贸易信用登记手续;对于境外银行为境外进口商开立的信用证,其项下国内出口企业的预付款和延期收款,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于去年7月办理贸易信用登记手续,下发文件,规定实行全国出口收汇结汇联网核查和货物项下贸易信用登记管理。企业出口收汇(含预付款)应先进入直接以企业名义开立的待核销银行账户。未经银行核实,账户资金不得对外结算、转移或支付
该政策的主要目的是抑制非正常资本流入,这也会影响企业资金的流入和周转。但是,目前的情况不同。一方面,资本流动发生了变化:一些地区的贸易结汇和售汇优惠收入大幅减少,远远低于贸易顺差;在一些地区,第一季度资本账户出现赤字,并且有扩大的趋势。另一方面,外贸形势严峻,连续数月下滑,进口降幅超过出口降幅。据海关总署统计,一季度进出口总额同比下降24.9%,进出口总额分别下降19.7%和30.9%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缓解进出口企业的困难,去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微调,规定一般企业出口贷款外汇预收比例由10%调整为25%;一般企业进口贷款延期付汇比例由10%调整为25%。企业在贸易信用登记管理系统中办理的金额在30000美元以下的预付款和延期付款,不包括在外汇预付款和延期付款比例的限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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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是在合同签订成立后,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预先向另一方所支付的部分款项,其特点在于预付款的支付行为无数额限制且具有一定的承诺作用,同时也是一项无双向或单向担保效力的清偿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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