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安部门和消防部门共同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应当向谁提出行政复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5:21:43 370 人看过

行政复议法规定,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共同的行政行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前面介绍的情况不同的是,作出这个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不是一个机关,而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联合大检查;也可能是依据几个部委联合下发的文件地方多个部门综合执法;还有政府部门合署办公等等,但必须注意的是,看这个具体行政行为是一个机关作出的还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关作出的,不能只看表面形式,要看最后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谁的名义,有些联合检查,各部门调查讨论都是在一起,但作出决定是以自己单位的名义,对于这样的决定不服,行政管理相对人不能将几个机关都视为行政复议对象,只能对具体作出行政决定的机关提异议。根据法律规定,对共同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其共同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在实践中可能有这样几种情况:一是同一政府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作部门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如:同一个市的公安、消防、工商管理部门在联合执法过程中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由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市人民政府进行复议管辖。二是不是同一个地方政府的两个所属的工作部门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这还可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两个部门隶属于同一个行政主管部门,如:同一省两个市的规划局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由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省规划局进行复议管辖;第二种情况是,两个部门不属于同一个行政主管部门,如:一个市的物价局和一个县的工商局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由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省人民政府进行复议管辖。三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宣武区政府和崇文区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北京市人民政府进行复议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防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应向哪个部门申请
    对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那么申请行政复议应向哪个部门申请,可以向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对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依法受委托的属于事业组织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机构、乡镇劳动工作机构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委托其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委托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被申请人。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组织执法检查,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部门是共同被申请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直接管理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
    2023-03-01
    392人看过
  • 对国务院部门行政处罚不服
    根据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向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国务院通常实行“自我管辖”,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只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一、对国务院裁决不服可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国务院裁决不服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只能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法律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行政复议机关的特征如下:1、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2、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3、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二、公民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合法该如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2023-02-23
    159人看过
  • 我要行政复议应该向哪个部门提交
    提出行政复议,应当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从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那天起60天之内,都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如果是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由申请人选择向直接管理这个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选择向这个部门的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递交行政复议申请;如果是对某个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要向它的上一级政府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一、行政复议有什么依据行政复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具体内容如下: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3、行政复议期限一般为60天
    2023-03-02
    498人看过
  • 公安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复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如公民对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一、申请复议的行政机关有哪些?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二、警察处理不公该向哪个部门投诉派出所对于案件处理不公的,当事人可以向本级政府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进行投诉。《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三、省公安厅复议找谁一、对公安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公安部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二、对市、地、州、盟公安局算做出的具体行政行
    2023-02-19
    96人看过
  • 对行政复议不服向哪个部门诉讼,行政复议机关有哪些
    一、对行政复议不服向哪个部门诉讼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不能通过投诉解决的,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行政复议机关有哪些(一)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
    2023-04-19
    476人看过
  • 对行政复议不服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再次行政复议吗
    对行政复议不服的不能向上级部门申请再次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就是对于前面的行政规定有所不服,要求法院进行再次进行审理,一般需要到更高一级的法院去要求进行复议,复议的结果需要根据案件本身,以及法官对于该案件的相关判断来决定。如果对于复议不服还可以进行进一步的行政诉讼。一、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有哪些?(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
    2023-02-12
    227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防
    相关咨询
    • 对劳动部门做出的决定不服,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吗?不服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23
      1,劳动部门做出的决定,属于行政管理范围。对劳动部门做出行政决定不服,行政相对人可以向做出决定的劳动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行政相对人也可以不经过复议,直接向做出决定劳动部门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后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3,《行政复议法》规定: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 行政复议应当向哪个部门提出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
    • 行政复议应当向什么部门提出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
    • 行政复议应当向哪个部门提出?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
    • 行政复议主管部门向谁提出?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