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什么时候办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6:25:42 362 人看过

一、青岛市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什么时候办理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青岛市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法律依据

1、《执业医师法》法律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8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节选)

第八条:“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第十二条:“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行政法规国务院2007年3月国务院令第491号(节选)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管理工作。……”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政府规章国务院国发〔2014〕27号

附件1第25项:“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下放至省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

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及拟批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医疗机构和医师开展审定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卫生部卫办医发〔2007〕38号(节选)

第二条:“审定专家工作组将通过审核的医疗机构和医师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审定,经委员会报我部同意后,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对准予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认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相关诊疗科目登记,并将准予执业资格认定的医疗机构和医师名单向社会公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5日 14: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器官移植医疗费用报销规定
    1、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人员,必须为省财政全部定额补助单位,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2、参保人员施行器官移植手术,术前需报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批、备案,如参保之前手术,需携带手术的相关资料到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备案。3、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病人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参照门诊37种慢性病病人的报销办法执行。
    2023-12-19
    466人看过
  • 青岛医师执业证重新注册
    青岛医师执业证重新注册指南办理依据:《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全文申请材料:医师执业注册需提供材料(A4纸打印):1、《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拟注册医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4、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市内四区定点医院:青医、市立、海慈、八医,其余各区、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本人单位除外);5、拟聘用机构的拟聘用证明;6、两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三张;7、拟聘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备注:重新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首先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执业注册。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批-决定许可期限:30个工作日入驻大厅承诺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办理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联
    2023-05-29
    363人看过
  • 青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条件
    一、青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的特殊要求;(3)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并且满足申请作业项目要求的文化程度;(4)符合相应的考试大纲的专项要求。二、青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材料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2、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身份证明;4、学历证明;5、体检报告(相应考试大纲有要求的)。三、青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法律依据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第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发布。从事
    2023-05-17
    178人看过
  • 青岛医师执业地点变更条件
    青岛医师执业证地点变更条件申报材料真实、有效(逐页盖公章或骑缝章)并符合要求申请材料:一、执业地点变更需提供材料(A4纸打印):执业地点变更注册时,应先到原执业机构及原执业注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并打印医师注册变更通知单,再到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1、《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医师执业证书原件;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执业医师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5、拟聘机构出具的拟聘关系证明;6、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市内四区定点医院:青医、市立、海慈、八医,其余各区、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本人单位除外);7、跨省变更需备齐两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三张(两张贴在申请表上,一张办证使用);其它变更需备齐照片两张;8、拟聘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备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
    2023-05-29
    421人看过
  • 青岛原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
    青岛原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指南许可依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军队换领地方有关问题的通知(**医政发【2011】101号)许可条件:申报材料真实、有效(逐页盖公章或骑缝章)并符合要求申请材料:2011年1月1日以前军队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医师,经市卫生局初审合格后,到省卫生厅申请换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资格证书。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需提交以下材料(A4纸打印):1、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军队医师换领地方申请表一式三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3、由大军区级单位联(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出具的换领《医师资格证书介绍信;4、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证明(转业人员需在落户派出所人事档案中的落户指标复印件);5、原持有的军队《医师资格证书和复印件一式三份;6、申请人6个月内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四
    2023-05-10
    167人看过
  • 青岛医师重新执业注册材料
    医师执业注册需提供材料(A4纸打印):1、《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拟注册医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4、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市内四区定点医院:青医、市立、海慈、八医,其余各区、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本人单位除外);5、拟聘用机构的拟聘用证明;6、两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三张;7、拟聘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备注:重新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首先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执业注册。
    2023-05-10
    78人看过
  • 青岛医师执业注册申请条件
    申报材料真实有效(逐页盖公章或骑缝章)并符合相关规定申请材料:医师执业注册需提供材料(A4纸打印):1、《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拟注册医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4、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市内四区定点医院:青医、市立、海慈、八医,其余各区、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本人单位除外);5、拟聘用机构的拟聘用证明;6、两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三张;7、拟聘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备注:获得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需提交在省卫生厅指定的培训机构(山东大学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执业医师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531-88382369)接受3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证明。审批条件:申报材料真实有效(逐页盖公章或骑缝章)并符合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出证入驻大厅承诺办理期限:4
    2023-05-10
    444人看过
  • 青岛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指南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凡参加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按以下程序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办理时间:领取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限内。二、办理地点:1、领取人有工作单位的,应到单位所在地的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没有工作单位的,应到户籍(或暂住证)所在地的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2、需到市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请到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地点:香港中路17号。三、所需提供的资料:1、领取人有工作单位,应向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1)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表一式三份(可从“青岛市会计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从事会计工作的);(5)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市直单位除外);(6)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7)二代身份证原件;(8)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2023-05-29
    488人看过
  • 黄山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认定什么时间办
    一、黄山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认定什么时间办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二、黄山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四十六条:……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13年2月19日卫生部令第91号)第十六条: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三、黄山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认定流程1.受理:申请人登陆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省政务中心省卫生健康委窗口报送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
    2023-05-13
    306人看过
  • 遵义执业兽医资格认定办理前提是什么
    一、办理条件二、办理费用不涉及收费三、办理机构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四、办理材料五、法律依据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2023-12-09
    155人看过
  • 青岛市工伤认定在哪办理?
    认定地点市南区办理机构: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市南区办事处办理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2楼办理电话:85971830邮编:266071市北区办理机构: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市北区办事处办理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38号4楼办理电话:83668991邮编:266024认定材料1.《青岛市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的正反面);5、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包括事实劳动关系);6、书面旁证材料(证人证言)原件两份(两个证人各一份),附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7、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首次门诊病历、出院病历、疾病诊断书(申请工伤认定时受伤害职工尚未出院的情况下提供)、首次X线、CT、MR
    2023-04-28
    151人看过
  •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认定什么时候办理
    一、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认定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认定需要什么材料申请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认定受理条件(一)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8年以上,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高级职称,或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二)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熟悉工程评标业务,能够胜任评标工作;(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保密意识,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不良记录,热心为评标工作服务;(四)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国内外
    2023-05-14
    67人看过
  • 青岛市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一、青岛市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3、特殊冠名的需提交相关核定依据4、涉及联合重组的提供联合重组双方(多方)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书和联合重组双方(多方)协议书复印件5、(互联网医院)与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对接情况6、(互联网医院)如果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应当提交合作协议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同意的申请书(含可行性报告)二、青岛市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设定依据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2.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2018年
    2023-05-14
    319人看过
  • 青岛市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青岛市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条件是什么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2、法定代表人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近年企业财务及经营状态良好,管理规范,库容库貌干净整洁;3、近年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记录,没有发生储粮安全及其他生产安全事故;4、原则上距省辖市不远于100公里,具备铁路专用线、专用码头或三级及以上公路交通条件;5、同一库区具有有效仓容2万吨(含2万吨)以上,单仓仓容1000吨(含1000吨)以上的仓房及其配套设施,或具有有效灌容500吨(含500吨)以上,单灌灌容50吨(含50吨)的油罐及其配套设施。仓房、油罐条件应符合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仓房、油罐位置及环境条件应符合国家粮食仓库建设相关标准;6、具有与粮食存储功能、仓型、进出粮方式、粮食品种、储粮周期等相适应的装卸、输送、清理、计量、储藏、防治等设备;7、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粮食质量和储存品质必需的基本仪
    2023-05-14
    315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进行人体器官移植要办理什么手续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10
      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执业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 (二)有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设备、设施; (三)有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4; (四)有完善的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监控等管理制度。 风险提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
    • 医院从事人体器官移植需要什么条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06
      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执业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 (二)有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设备、设施; (三)有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4; (四)有完善的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监控等管理制度。 风险提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
    • 医院里什么情况下可以做人体器官移植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8
      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执业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 (二)有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设备、设施; (三)有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4; (四)有完善的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监控等管理制度。 风险提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
    •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21条有什么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5
      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手术,除向接受人收取下列费用外,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所移植人体器官的费用:(一)摘取和植入人体器官的手术费;(二)保存和运送人体器官的费用;(三)摘取、植入人体器官所发生的药费、检验费、医用耗材费。前款规定费用的收取标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并予以公布。
    • 医生执业资格就是执业医师资格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07
      医生执业资格并不等同于执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是获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前提,医生执业资格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后,进行医师注册,获得医生执业证书的结果。获得医生执业资格后从事的医疗活动叫做医师执业活动。未进行医师注册、取得医生执业证书就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所从事的所谓“医疗活动”就不能称之为医师执业活动,而是非法行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