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小孩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0:41:13 452 人看过

一、收养小孩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收养协议是指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达成的有关收养被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以充分维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一)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三)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中国《民法典》所认可的送养人,包括下列公民和社会组织;

1、孤儿的监护人。当被收养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

2、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所兴办的慈善机构。那些因父母死亡,其他亲属又无力抚养的孤儿或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由社会福利机构收容抚养。当收养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自愿收养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孩子时,社会福利机构即可成为送养人。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免除的,但如果父母确实有特殊困难(如重疾、高残、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等情况)无力承担抚养义务,法律允许生父母将自己的子女送养他人。依《民法典》的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时,无论双方是否离婚,都必须共同送养;除因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或者查找不到时,才允许单方送养;生父母一方死亡的,生存方可单方送养。

二、收养他人小孩要公证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一致同意或者有一方要求办理公证收养的,则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一致同意或者有一方要求办理公证收养的,则应当办理收养公证。但是,公证并不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果双方均认为没有必要,则可以不办理公证。也就是说,收养是否公证,取决于收养人或被收养人的意愿,而非法律强制的。

三、哪里可以收养孩子

福利院可以,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的限制。其他条件如下:

(一)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

(二)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

(三)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必须夫妻双方共同抚养;

(四)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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