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主体,不能订立劳动合同。其雇佣的劳动者与由总公司建议劳动关系。但是,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可以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员工劳动关系应该如何处理?
当劳动者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因工致残、患病正在休医疗期、女职工在三期等情况时,职工对终止提出异议或要求额外补偿时,应如何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45条规定的精神,劳动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时,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续延,以充分保护特殊时期劳动者的权益,因此,在公司决议解散时,应对处于特殊时期的劳动者予以特殊照顾。一般来说,上述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在这些情形消失时,公司才可以申请注销登记。当然,公司也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在公司向劳动者支付额外的补偿后提前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规定: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依法将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能否承担相关责任由谁判定用什么标准判定追加当事人是申请人的权利还是由仲裁委员会来决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上述情况下,可以列公司与分公司为共同被告,但最后需裁决由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分公司的员工劳动关系和总公司的员工劳动关系同样重要,但是在法律上翻公司并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在发生争议的时候,可以将总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进行起诉。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
与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与总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84人看过
-
公司能否与患有非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434人看过
-
员工关系与劳动关系
243人看过
-
员工与分公司签合同劳动关系存在吗?
417人看过
-
员工与公司劳动关系要怎么确认?
199人看过
-
公司董事与公司关系之谜: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120人看过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
-
员工与公司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02认定员工与公司之间到底是劳动关系或是劳务关系,并不是仅仅看签的是什么合同,而是要综合实际情况来判断。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
-
员工与公司是否可以同时存在劳动关系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6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一名劳动者只能存在一个劳动关系,不能同时存在两个劳动关系的。如果该员工仍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为避免引发纠纷,你们最好以顾问或者兼职的形式聘请他;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让他与原单位脱离关系,与你单位保持正常的劳动关系。如果只以顾问或兼职形式聘用他,劳动报酬就是不正常情况下的工资了。如果你与这名员工之间并非劳动合同关系或者劳动关系,发生了工伤事故要依据人身损害赔偿相关规定来承担责任
-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说的是劳动关系, 这样才算劳动关系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26答: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他们之间已经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保护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
-
公司有双重劳动关系员工与员工的工资关系可以算多少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24员工是否有双重劳动关系必须根据使用者的规则制度来决定。我国法律不禁止员工有双重劳动关系,但双重劳动关系不应严重影响本部门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