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抵欠款的实物估价方法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0 06:00:09 163 人看过

被执行人以实物折抵欠款的,应当交由拍卖机构进行拍卖。财产无法进行拍卖、不适于拍卖或当事人双方同意不需要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或自行组织变卖。人民法院对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应当委托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被执行人以实物折抵欠款的,应当交由拍卖机构进行拍卖。财产无法委托拍卖、不适于拍卖或当事人双方同意不需要拍卖的;

人民法院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或自行组织变卖。人民法院对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应当委托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法 院 拍 卖 规 定

根据素材2中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对于法院拍卖车辆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的第四百八十八条和第四百八十九条。其中,第四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自行组织拍卖,也可以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拍卖。而第四百八十九条则规定,拍卖评估需要对现场进行检查、勘验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协助义务人予以配合。被执行人、协助义务人不予配合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进行。因此,我们可以总结出法院拍卖车辆的规定,即可以由法院自行组织拍卖,也可以交由拍卖机构拍卖;对于评估需要现场检查、勘验的情况,法院可以责令被执行人、协助义务人予以配合,若被执行人、协助义务人不予配合,则法院可以强制进行。

综上所述,被执行人以实物折抵欠款的,应当交由拍卖机构进行拍卖。人民法院对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应当委托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根据素材赠与中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对于法院拍卖车辆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的第四百八十八条和第四百八十九条。其中,第四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自行组织拍卖,也可以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拍卖。而第四百八十九条则规定,拍卖车辆需要对现场进行检查、勘验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协助义务人予以配合。被执行人、协助义务人不予配合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进行。因此,我们可以总结出法院拍卖车辆的规定,即可以由法院自行组织拍卖,也可以交由拍卖机构拍卖;对于被执行人、协助义务人予以配合,若被执行人、协助义务人不予配合,则法院可以强制进行。

《拍卖法》第四条,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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