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后强制执行力度是怎么样的
仲裁裁决拥有绝对的强制执行力。若双方当事人未能按照已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完全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则在两年内具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裁决书中如明确规定了履行期间的,那么申请执行的时间应自该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而如果裁决书要求的是分期履行,那么申请执行的时间就需要从最后一次应尽义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若裁决书并未规定具体的履行期间,那么申请执行的时间便应从法律文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此外,人民法院有权力根据实际情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扣押、冻结、划拨以及变价处理,但这一切都必须在被执行人所应承担的义务范围之内进行。当其中一方当事人提出执行裁决的请求时,另一方当事人却试图通过申请撤销裁决来阻止执行程序的进行,此时,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裁定,决定是否中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二、仲裁后还能起诉吗
普通仲裁案件通常无法通过上诉投诉解决问题,而对于劳动仲裁案件则是可以进行起诉处理的。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仲裁机构施行一次性终局裁决制度。裁决下达之后,仲裁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再度申请仲裁或是向上诉法院提起诉讼时,仲裁机构或上诉法院不再予以接受审理;另一方面,若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任何一方亦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再次申请仲裁的要求。如对仲裁裁决结果仍然持有异议,当事人可视情况选择将争议提交至上诉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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