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如何处理刑事自诉案件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2-01 06:14:58 73 人看过

一、人民法院如何处理刑事自诉案件的?

法院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在庭外自行和解,并且允许被害人撤诉和被告人反诉。如还有争议,法院将依法判决。另外,自诉案件有其法定的追诉时效,超过追诉时效的,被害人将丧失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的权利。具体时效规定因罪名不同而有所区别,必要时还是要由专业律师来指导,这样才会完全了解自己在诉讼程序中可以得到的权利。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二、刑事自诉案件可以撤案吗?

如果是自诉案件可以撤回起诉。但如果是公诉案件就不能了,只有检察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的规定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等。比如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已过时效的等。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构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对自诉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宣判前,对于前两类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也可以自行和解,第三类只能和解,三类案件都可以撤回起诉,由法院审查;被告人还可以向自诉人提起反诉。如果是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的话,自己可以到人民检察院进行撤回的,如果是公诉案件的话,则需要人民检察院自行判断能否进行撤案,自诉案件可以不经过检察院直接进行起诉。

法院受理自诉案件之后可以先进行调解再组织开庭,会告知双方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刑事案件分为两种,一种是刑事自诉案件,另一种是刑事公诉案件,对刑事自诉案件来说,双方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请撤案,但公诉案件是不能撤案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23: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人民法院自诉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
    一、人民法院自诉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1、程序标准。(1)自诉人具备起诉的资格,即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告人为已满16周岁、有责任能力的公民。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因前款规定的原因,被害人不能告诉,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2)当事人情况清楚,包括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3)诉讼请求明确。明确地提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诉讼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标的。(4)具有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或证据线索。(5)由本院管辖。被告人的犯罪地、居住地有一项在本辖区内。案由系上述自诉案件的类型。2、实体标
    2023-04-13
    309人看过
  • 民事诉讼立案如何处理,民事诉讼法院立案条件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立案如何处理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立案后,要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开庭审理案件,并且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二十五条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三十六
    2024-01-21
    135人看过
  • 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再审上诉案件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XX公司,住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此处应准确列出再审申请人的原始诉讼状态。)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电话:邮编:再审被告(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XX公司,住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电话:邮政编码:(必须注明电话号码,以便法院通知对方。)再审申请人不服XX省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XX)民一中字第XX号民事判决,特此向贵院提起上诉。(此处应注明原审判文件的案件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条规定的事实和证据是错误的。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二十款的规定申请再审。(必须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79条各款的规定列示。)再审请求:1。撤销XX省人民法院民一中字第XX号民事判决第XX项;(你可以要求撤销所有判决或其中一项或多项
    2023-05-07
    369人看过
  • 民事诉讼如何选择受理案件的法院
    通常是被告人住所地,被告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另外,还会根据案件的类型,选择不同的法院,这个需要看您诉讼的案件是什么案子,受理法院通常会不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主要有以下几类:(1)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财产所有权、债权、著作权、人格权、身份权等案件。(2)因婚姻家庭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案件等。(3)因商事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票据、股东权益案件等。(4)因经济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各类合同案件等。(5)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案件。如开除、辞退案件等。(6)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案件等。法院的管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级别管辖,是指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管辖。(2)地域管
    2023-04-19
    249人看过
  • 民事案件被执行人逃跑法院如何处理
    依据法律的规定,民事案件被执行人逃跑的,并不影响法律的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其财产,并且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
    2023-03-23
    484人看过
  • 法院刑事自诉案件怎么抓人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逮捕,应由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法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应当予以逮捕。一、逮捕的条件有哪些?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的刑罚为徒刑以上的;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4.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6.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7.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二、刑事诉讼规定逮捕的条件具体有哪些刑事诉讼规定逮捕的条件有: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
    2023-02-28
    310人看过
  • 人民法院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如何处理
    一、人民法院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如何处理1、人民法院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应当注重调解,按以下情形处理:(1)当事人协商同意由公司或者股东收购股份,或者以减资等方式使公司存续,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使公司存续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3)经人民法院调解公司收购原告股份的,公司应当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将股份转让或者注销。股份转让或者注销之前,原告不得以公司收购其股份为由对抗公司债权人。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五条二、公司解散的情形1、公司章程规定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中规定有其他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现的,公司应当解散。2、股东会决议解散虽然未到营业期限,但是根据需要,股东会可以作出决议解散公司。由于解散是公司的重要事项,所以股东会会议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2023-04-12
    430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应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当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其中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与犯罪结果发生地。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第二条: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
    2024-04-19
    427人看过
  • 法院对于刑事自诉证据不足的案件会做何处理?
    在不同阶段,法院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有不同的处理办法。在开庭前,法院发现自诉案件证据不足的会说服申请人自行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在开庭后发现证据不足的,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以及疑罪从无原则,法院会因证据不足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而认定自诉人的指控不成立,从而宣判被告无罪。法院会受理哪些刑事自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会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主要包括如下三种: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023-07-01
    356人看过
  • 一般法院如何处理民事调解案件
    一、一般法院如何处理民事调解案件1.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开始调解;2.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3.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二、哪些案件不能民事调解以下案件不存在权利义务争议,不予调解:1.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2.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3.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
    2023-09-30
    397人看过
  • 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一审自诉案件用)
    ()___刑初字第___号自诉人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自诉人______以被告人______犯_______罪,并造成经济损失为由,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本院提起控诉。本院受理后,依法实行独任审判(或者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审理查明,_________________(概述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写明对认定的事实没有异议或者基本上没有意见的情况)。在本院主持调解下,__________________(概述被告人认错,愿意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双方互相谅解的情况
    2023-06-11
    179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级人民法院处理刑事案件申诉的暂行规定
    法(刑二)发〔1987〕25号为了进一步做好刑事申诉工作,加强审判监督,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对处理刑事申诉作以下暂行规定。第一条刑事申诉一般由原终审人民法院负责处理。对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的申诉,上级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审查、处理;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第二条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刑事申诉;第三条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查处理下列刑事申诉:一,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判决、裁定的;二、不服本院第二审判决、裁定的;三、不服基层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经基层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申诉人仍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的;四、对于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本院认为需要直接处理的。第四条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审查处理下列刑事申诉;一、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023-06-11
    303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一般多久立案处理
    一、刑事案件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一般多久立案处理在涉及刑事案件的上诉程序中,通常情况下,上诉请求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七日内得以立案审批。在第二审级别的人民法院对于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起上诉的案件进行审理时,原则上不得对被告人的处罚予以加重。然而,若人民检察院在此过程中提出了抗诉要求,或是自诉人提出上诉申请,则不适用前述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
    2024-07-31
    413人看过
  • 人民法院民事案件自查材料
    一、人民法院民事案件自查材料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两人,起诉状共提供三份,法院留一份,给二被告各送达一份。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告)、复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二、民事纠纷私了留不留案底不留。民事纠纷,由法院负责管辖并裁决,法院会对民事纠纷案件存档。所以,民事纠纷案件,法院当然会有案件记录(案底)。但这里的案底只是法院的案件档案,不是行政处罚案底,也不是刑事犯罪案底。另外,如果没有履行法院判决,法院还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故意逃避执行的,还会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三、什么是案底1、刑事案底一般案底是说你在犯罪后被抓获的证据证明,现
    2021-09-26
    28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如何处理?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如何行使撤诉权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5
      在审理自诉案件时,自诉人可能会提出撤诉的诉讼请求或以某种行为表达撤诉的意愿。对于自诉人的撤诉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做到既要尊重当事人处分权,又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当当事人虽然未明确提出撤诉请求,但以具体行为表示不愿继续参加诉讼时,人民法院应依法推定自诉人撤诉。 1、对于属于《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经人民法院说服,自诉人要求撤诉
    • 对自诉人提起的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2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 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如何处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31
      刑事自诉案件,由犯罪地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进行和解,接受调解,撤回自诉,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 侵占案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吗?人民法院受理哪些刑事自诉案件?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5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的案件范围是: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法院涉稳刑事案件的民事案件如何进行处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4
      1.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与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完全竞合,且刑事判决对财产处理已涵盖了民事责任范畴(例如行为人的行为涉及刑事犯罪,同时也构成民事责任,在刑事判决中已作出返还被害人合法财产或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判决),被害人又对此提起民事诉讼的,根据沪高法(2006)245号《上海法院关于刑事判决中财产刑及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刑事判决中财产部分的执行,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