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行动来阻止强拆进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0 21:32:30 122 人看过

据法律与生活杂志5日报道,当天上午网传“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百炉屯村因拆迁发生一死一伤”事件。

随后,郑州市警方公开的一份落款为“郑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的悬赏通告显示:“2017年9月4日下午17时许,郑州高新区石佛办事处辖区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曹春生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在逃”,并有一则悬赏通告被曝光。

那么,面对强拆,除了看着媒体的一篇篇报道与人尬聊,被征收人究竟能怎么办呢?

首先,对于郑州市的这起突发案件,在明律师想指出的是,目前官方发布的信息非常有限,以致案件是否确实由拆迁纠纷引发和嫌疑人具体作案过程都无从得知。

在此事已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情况下,当地公安机关还是应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以回应外界关切,平息不必要的猜测。

只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是,当身为普通农民的被征收人面临气势汹汹的“清零”式拆迁运动时,究竟怎么办才能既保留自己进一步维权的可能、机会,又不至于让自己深陷牢狱之灾承担法律责任呢?在明律师在这里提出以下3点供大家参考:

其一,要及时委托专业征收维权律师,启动法律程序进行阻滞。

如果说在公告阶段、入户调查评估阶段、就协议进行谈判交涉阶段被征收人仍认为可通过自己的知识、人脉来与征收方周旋、博弈的话,那么当强拆逼近时,被征收人一定要重新全面评估一下自身的能力。

通常而言,当征收方打定了“清零”的任务目标后,一般化的、单一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起土地违法查处、请求公安机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等维权方式就很难奏效了,而必须依托于专业律师的全盘、综合性规划下的“精准”维权,才有望将强拆用的挖掘机阻滞在自己家门外。

无论如何,到了该请律师的时候,被征收人一定要果断决策,尤其是要摒弃“律师都是骗子”等偏激、错误观念。

否则,一旦房屋化为废墟,或被征收人因不适当的抵抗行为而自身难保,整个维权大局都将因此变得困难。

其二,就“守房”问题,要区分情况进行妥善安排。

如果自己所面临的是形式上合法的司法强拆,那么“守房”一定要慎之又慎,否则会面临承担阻碍人民法院生效裁决执行的刑事责任的风险。

而通常情况下,被征收人面对的都是来自开发商、不明身份社会人员甚至其他村民的违法强拆,此时守房行为本身是具有合法性的。

那么被征收人就可以考虑参照以往的成功经验,审慎评估自己家所在地的实际环境和情况,进行妥善安排。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另辟蹊径”“开动脑筋”,想出各种“花式”守房办法来,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但切记,无论如何“创新”,基础性的事情一定要落实到位:

一要收集固定证据——通过多位置安装监控探头,发动亲友在房屋周边进行多角度拍摄,直接交涉时携带录音设备等等进行证据固定,以确定强拆者的身份,为今后的诉讼维权提供依据。

同时对屋内财物预先进行搬离、固定等处理,避免遭强拆后“说不清”的金条、金链子没有了等尴尬境地;二要及时、多人次拨打110报警,无论警方出不出警都要坚决做;三要尽力避免人身伤亡,尤其是避免出现“抱煤气罐”等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否则,在极端情况下被征收人可能面临被当场击毙的风险,这绝不是律师在这里危言耸听!

其三,要确立一个正确的维权观念:房子即便被强拆了,只要没签协议,仍然能够维权!也就是说,固然强拆这一下子对于被征收人是极为重大的打击,但绝对不至于是整个维权的终结。

为阻止强拆而“豁出命去”,说说过过嘴瘾可以,理智的朋友一定不会真的这样去做。

须知,被征收人的生命是宝贵的,强拆者的生命也是宝贵的,在当前我国的征收环境下,这二者完全不是“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关系,硬碰硬下来的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悔之晚矣。

问题的根源在哪儿,我们要从根源上去协商、沟通、努力。

而从另一个角度上说,协商、沟通的前提就是征收双方都要有化解矛盾、敌意、隔阂的诚意与实际行动,多做有利于在矛盾产生后降温的行为,少做刻意激化矛盾、刺激对方铤而走险的事情。

就这方面而言,律师大有可为,政府大有可为,广大被征收人同样大有可为。

自然,会有网友在看到此文后留言指出:都是废话,没用等等。

在明律师只是希望,一起又一起的强拆命案,能促使大家有一个冷静下来思索的机会。

这个机会的把握、重视与否,可能会关乎我们的生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0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拆迁纠纷相关文章
  • 遭遇农村住房被强拆如何阻止非法拆除行为
    一、遭遇农村住房被强拆如何阻止非法拆除行为遭遇农村住房被强拆阻止非法拆除行为的方式如下: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非法强制拆迁应该怎么起诉非法强制拆迁应该起诉流程如下:1.确定非法强制拆迁的行为机关;2.收集非法强制拆迁的证据,如照片、视频等证据;3.准备起诉状,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
    2024-01-10
    349人看过
  • 暴力强拆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是我们不能阻止强拆行为发生,该如何应对?
    第一,房屋被非法强拆前,被拆迁人听闻自己的房子会遭遇到强拆,那么应当尽早做好应对措施,比如(证件),尽量家中不离人。在适当的位置安装摄像头、提前与邻居打招呼,一切都是为了取证做准备,以便收集明确强拆主体。第二,一旦遭遇强拆,第一时间报警,注意拨打报警电话,保留报警录音。在保护好自已的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取证,注意拍摄到场的领导人物、车牌号等重要信息。这里大家有个误区,报警警方不出警、或者警方出警也不处理,固执的认为报警没有作用。公安机关作为保护公民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的法定职责部门,报警不是为了阻止违法行为的发生,而是为了后续维权多一条通道。第三,不管我们是否收集到被强拆的证据,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及时启动法律程序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自己的房屋遭强拆怎么投诉房屋遭到强拆之后不是投诉,而是要到法院去起诉。遇到强拆的时候还应该采取以下的方式来应对:1、强拆之前如果当事人提前得知强拆消息
    2023-06-23
    68人看过
  • 如何申请阻止强制执行流程?
    一、如何申请阻止强制执行流程?可以通过提交书面申请书的方式申请阻止强制执行流程,需要申请中止强制执行只需要向法院提交中止申请书就可以了,符合法律上规定的中止条件,可以申请中止强制执行,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构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构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条件是什么?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
    2024-01-24
    311人看过
  • 再审申请可阻止强制执行吗
    一、再审申请可阻止强制执行吗向法院申请再审的,在申请期间并不能阻止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法院受理了再审申请的,法院会中止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决定再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需要中止执行的,应当在再审裁定中同时写明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情况紧急的,可以将中止执行裁定口头通知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并在通知后十日内发出裁定书。二、当事人申请再审要满足什么条件1、对象适格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对象包括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但是需要注意两点:第一,对于已经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第二,只有四类裁定可以申请再审,即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以及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2、存在法定再审事由当事人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指明生效裁判存在《民事诉讼法》
    2024-01-14
    444人看过
  • 强拆主体如何认定,强拆程序是怎样进行的?
    一、强拆主体如何认定,强拆程序是怎样进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了“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即只有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才具有强制拆除的权利,只有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机关才能作为主体。二、强制拆迁程序公告、限期自行拆除——不复议、不诉讼、不拆除经过六个月——催告拆除——听取陈述和申辩——无
    2023-04-16
    283人看过
  • 强拆的通知来了,除了强拆这样拆除也属于合法拆除
    在明律师在《责令限期自行拆除房屋,你拆?还是不拆?》一文中提及,责令限期拆除决定通知书,可能是征收维权中出现频率极高的一种行政法律文书。在某些被征收人眼中,这份文书的可怕之处比起司法强拆裁决来都要有过之而无不及。原因之一就是一旦这份决定下发,似乎就意味着行政机关可以在不久的将来径行对房屋实施强拆,而被征收人将面临“违建不予补偿”的糟糕境地。那么,除了司法强拆,这种由“限拆决定”所引发的行政强拆真的也是合法的吗?被征收人又该如何进行救济呢?行政强拆,真的还存在吗?责令限期拆除决定、通知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前者的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第65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逾期不改正的,乡、镇人民
    2023-04-13
    184人看过
  • 公司的股权变动能否阻止执行
    1、公司是具有独立产权的法人组织,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对公司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股权变更不能抗拒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为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增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被执行人文件确定的债务,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增加原股东或者依照《公司法》规定对出资负有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作为被执行人,在不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法律。股权转让的常见方式是什么。普通转让和特别转让根据《公司法》是否有股权转让的规定进行划分。普通转让是指《公司法》规定的有偿转让,即买卖股权。特殊转让是指公司法未规定的转让,如股权质押、因离婚、继承、执行等原因发生的股权
    2023-05-07
    467人看过
  • 城管执法强拆能够阻止吗
    一、城管执法强拆能够阻止吗城管执法部门强拆房屋的,当事人能够在强拆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阻止强拆。如果逾期不申请的,不能阻止强拆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能够依法强制拆除。二、强制拆迁的程序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1)行政强制拆申请书;(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2、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
    2024-01-27
    484人看过
  • 阻拦不合理的强行拆迁犯什么罪
    一、阻拦不合理的强行拆迁犯什么罪阻止不合理的强拆一般不会犯罪,但是最好还是向警察寻求帮助。面对强拆,最稳妥的办法是报警求助。警察只是不能参与拆迁执法,但是负有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定义务无论何时都不会变。但一些强拆是发生在凌晨,拆迁方趁你熟睡时进行强拆,与强盗无异,根本没有机会报警。这种非法暴力强拆是一种严重侵害基本权利的犯罪行为,居民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二、根据规定强拆能定什么罪1、对房屋拆迁时采取暴力强拆的方式拆除的,可能触犯的刑事罪名包括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渎职罪等。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2、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
    2024-02-09
    197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如何有效阻止地方政府进行违法征地拆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征收人发现政府违法征收土地的,可以向上一级的人民政府举报,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五、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监督问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有关精神,省级政府要加强对征地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市、县政府对征地管理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落实好征地的各项制度规定。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征地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市、县政府切实履行责任;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制定征地方案,严格履行征地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地批后实施工作。各地区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依法治理违法违规征地行为,确保依法征地、和谐征地,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
    2023-11-28
    383人看过
  • 在我国怎样申请仲裁来进行强制执行
    一、在我国怎样申请仲裁来进行强制执行在我国申请仲裁来进行强制执行的方式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二、强制执行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是什么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所需材料有:1.执行申请书;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三、法院强制执行收费标准是多少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
    2024-01-11
    58人看过
  • 强拆要进行赔偿吗?
    (一)被强拆房屋补偿利益:被强拆房屋的价值,一般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二)屋内物品灭失的损失:被拆除人可以要求拆迁部门赔偿强拆时屋内物品的损失,但需要就其房屋内物品损失事实、损害大小、损害金额承担举证责任。但因拆迁部门违反正当程序,不依法公证或者依法制作证据清单,给被拆迁人履行举证责任造成困难的,且拆迁部门也无法举证证明实际损失金额的,人民法院可在原告就损失金额所提供证据能够初步证明其主张的情况下,依法作出不利于拆迁部门的损失金额认定。(三)因房屋被违法强拆而导致的其他损失:这些损失主要包括因房屋被强拆不得不租房居住而造成的租金损失以及其他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强拆是需要进行赔偿的,而且是先赔偿再拆迁。违法强拆的话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和刑事责任。如果在强拆中造成了人员伤亡的话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政府拆迁怎么赔偿1、房屋价值的损失。《国有土地上
    2023-04-12
    433人看过
  • 哈尔滨通报暴力阻止强拆案
    哈尔滨市公安局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呼兰区3·28案件相关情况。警方称,被拆迁居民纠集20余人携凶器在强迁现场围殴执法人员,造成执法人员11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目前已有18人被捕。东北网5月5日讯哈尔滨市公安局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呼兰区3·28案件相关情况。经审查明,为达到阻碍政府依法强迁、取得不合理拆迁补偿的目的,被拆迁居民纠集20余人,携带凶器,在强迁现场围殴执法人员,造成执法人员11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目前,警方已抓捕王云雷等18名首要分子,其他涉案在逃人员,公安机关正在追捕中。3月28日,呼兰区执法局和动迁办在呼兰区学院路袁家屯依法执行拆迁过程中,遭到一伙社会不法人员的围殴,多名执法人员受伤。当日7时许,哈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呼兰区学院路袁家屯有人要自焚。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呼兰分局迅速赶到现场处置。据了解,呼兰区袁家屯改造工程是经发改委立项审批的城中村改造项目
    2023-06-05
    69人看过
  • 确权之诉能否阻止对方强制执行
    一、确权之诉能否停止对方强制执行确权之诉的目的是查明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确权之诉是不能停止对方强制执行的,执行异议之诉才能停止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三条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权利义务主体明确;(二)给付内容明确。法律文书确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第三百一十一条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第三百一十二条对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不得执行该执行标的;(二)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案外人同时提出确认其权利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中一并作
    2023-04-27
    153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纠纷是指在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拆迁安置条件、拆迁的过渡期限等不满意,或拆迁人进行非法拆迁而发生的纠纷。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 更多>

    #拆迁纠纷
    相关咨询
    • 拆迁中不能强行阻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9
      拆迁过程中不要强行阻止,个人的力量阻止往往适得其反。拆迁过程中的政府强拆是违法的,但是可能会面临拆违的风险,这也是很多地方普遍存在的情况,拆迁价格谈不妥、就以拆违的名义进行强拆是惯用的招数。面对这类行为,我们要积极做好证据的保存工作,同时运用相应程序维权。当然,尽量避免强拆,因为强拆带来的损失非常大。
    • 司法强拆应怎样停止进行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26
      符合下列情形的,应当停止:1。明显缺乏事实依据;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或者不保证被执行人的基本生产、生活和经营条件;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5。严重违反法律程序或者正当程序;6。超出职权;7。法律、法规、规章等其他不强制执行的情形。《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
    • 怎样有效阻止地方政府进行违法征地拆迁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1
      我觉得你应该先到你们当地的行政机构去查询一下该如何维权。然后组织你们那儿的村民一起到法院去将这个政府告上法庭。
    • 如何阻止银行进行司法拍卖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30
      阻止不了。在拍卖前还清所欠的债务,并通知执行拍卖的法院,就可以终止拍卖。
    • 如何阻止司法强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3
      1、若想阻止司法强拆,被征收方要保证自己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1)拆迁期限到期,且被征收方未搬迁; (2)被征收方并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针对征收补偿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2、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3、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