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循监管要求依法披露,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可比性。
信托业务涉及三方面的信息披露。
一、产品推介信息披露
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应有规范和详尽的信息披露材料,明示信托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揭示参与信托计划的风险及风险承担原则,如实披露专业团队的履历、专业培训及从业经历,不得使用任何可能影响投资者进行独立风险判断的误导性陈述。
办理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时,至少应当在集合信托计划推介材料中披露以下内容:信托计划情况简介;信托资金的运用范围以及信托财产评估的程序和方法(适用时);集合信托计划的保障方式;信托资金拟投向的项目(适用时);集合信托计划的潜在风险和所采取的监控手段;信托合同约定信托财产可委托第三方管理的,应当披露该管理人的名称和管理责任;信托经理的简介;风险特别提示;认购事项说明;其他认为需要推介披露的内容。
二、产品成立信息披露
集合信托计划成立后的5个工作日内应当就该集合信托计划下推介和设立情况向投资人进行披露。主要内容包括集合信托计划推介情况、信托计划规模、合同份数和信托财产专户开立情况等。如有关联人参与该集合信托计划的情况,应在披露文件中予以专项说明。
三、产品管理信息披露
信托计划设立后,信托公司应当妥善保存管理信托计划的全部资料,保存期自信托计划结束之日起不得少于15年。受益人有权向信托公司查询与其信托财产相关的信息,信托公司应在不损害其他受益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准确、及时、完整地提供相关信息,不得拒绝、推诿。
1、定期报告
集合信托计划设立后,信托公司应当依信托计划的不同,按季度制作信托资金管理报告、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办理贷款或投资类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信托,应当于每季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披露投资或贷款单位的资产负债表等有关财务资料。
信托资金管理报告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集合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信托财产专户的开立情况;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处分和收益情况;信托经理变更情况;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说明;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信托计划文件约定的其他内容。
单一信托项目应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按时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披露。
2、临时信息披露
集合信托计划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公司应当在获知有关情况后3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披露,并自披露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书面提出信托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信托财产可能遭受重大损失;信托资金使用方的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信托计划的担保方不能继续提供有效的担保。
3、清算报告
信托终止后,项目责任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信托项目基本情况、信托资金的募集、运用和管理、信托项目的终止与清算、信托财产的收益和分配、受托人声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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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披露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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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披露有哪些重大的义务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1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值得注意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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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披露的义务包括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31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值得注意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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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需要披露哪些信息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13信息披露制度,又称宣传制度,是上市公司必须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自己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信息,以保护投资者利益,接受公众监督,需要披露七种信息:(1)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即招股说明书;(2)上市公告;(3)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4)临时报告,主要是重大事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或合并公告;(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6)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7)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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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需要披露哪些信息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0房产中介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实有:①房屋的权属情况;②房屋的抵押、典当等权利限制信息;③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④出售人与买受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由于居间人提供的信息是委托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因此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相关事项,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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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信息披露制度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08信息公开制度也称为公开制度。是上市公司为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必须根据法律规定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自己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使投资者充分理解情况的制度。包括发行前的公开,上市后的持续信息公开,主要由招股说明书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临时报告制度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