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是否影响破产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20:42:15 289 人看过

一、诉讼是否影响破产程序

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只要满足破产条件的话,如果企业法人没有能力清偿到期的债务,企业法人严重缺乏清偿债务能力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如果债务人具有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的情况,相关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是破产的申请。

另外,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企业法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此外,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诉讼需要被中止。直到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诉讼才继续进行。根据《企业破产法》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但是没有结束的跟债务人相关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需要被中止,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的话,需要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如果债务人要提请民事诉讼,除了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没有其他渠道。

对于公司被诉讼期间可以申请破产的问题,答案是肯定可以申请破产的。同时还想告诉大家的是,根据法律条文规定,在公司提起诉讼的时候,如果人民法院已受理破产申请,那么原来的诉讼案件需要暂时中止审理。

《企业破产法》

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二、破产程序一般要走多久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没有固定的具体期限,主要取决于公司的剩余资产有多少,以及债务的复杂程度等因素。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具备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才有资格申请破产。个体户及承担无限责任的组织,均不能申请破产。

一般来说,申请破产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破产申请、企业主体资格证明、法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以及附审计报告。但是,当事人的破产申请只是破产程序的启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程序。人民法院在收到当事人的破产申请之后,主要就申请人所上交的申请书内容是否合法、所附材料是否齐全等形式要件进行审查,而不进行实质性审查。

三、破产债权的优先受偿顺序是什么

(一)第一清偿顺序:职工债权,包括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和因破产企业侵权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由第三方垫付的职工债权。

(二)第二清偿顺序:社保及税收债权,包括欠缴的除职工债权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和欠薪保障金垫付的款项。

(三)第三清偿顺序:普通债权,包括一般普通债权、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董监高的非正常收入等。

(四)第四清偿顺序:劣后债权,包括破产受理前产生的民事惩罚性赔偿金、行政罚款、刑事罚金等惩罚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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