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强制措施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14:42:17 131 人看过

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

强制措施的解除,是指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因发生了法定事由,没有必要继续适用强制措施而决定予以撤销的诉讼行为。

一般情况下,解除强制措施都是因为强制措施的时间超过了法定期限或者,或者发现了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案件已经办结的,应当解除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9: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解除取保候审相关文章
  • 移交案件需要解除强制措施吗
    在行政违法行为触及到了刑事犯罪的范畴,当行政执法机构决定将事件移交至司法机关处理之时,需对涉案之资产采取强制性措施。此过程中,不仅需要将查封、扣押以及冻结的财物悉数逐一移交给司法机关进行处置,而且不能解除这些强制性的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2024-05-12
    63人看过
  • 交警强制措施如何解除
    交警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想要解除的,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来进行。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据。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由交警部门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可以解除之前的强制措施,具体的情况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办理。一、行政复议机关有哪几种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的种类: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三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2023-03-13
    84人看过
  • 继续侦查案件能解除强制措施吗
    解除强制措施之后,其案件还是能继续侦查的。因为强制措施是有期限限制的,在强制措施期满后,是需要解除强制措施的,跟案件是否能继续进行侦查是没有很大的关系,在强制措施解除后,公安机关认为案件需要继续侦查的,案件还是可以继续进行侦查的。一、刑拘的最长判决时间警方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拘的强制措施的,刑事拘留的适用是有严格的期限限制的,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案件,可以延长刑事拘留的期限。刑事拘留开始一般都是3天,当案件侦查时候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申请延迟1至4日,当案情调查特殊或者重大嫌疑的还可以延长至30日。具体有哪些可以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情况,刑事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其运用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公民人身权利在刑事诉讼中能否得到切实的保护和尊重。二、公安机关办案流程(图)1、受理案件。2、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在侦查犯罪的过程中,根据案件情况,依法可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传、取保候审
    2023-06-23
    54人看过
  • 变更强制措施后原措施无须另行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原决定机关收到受案机关作出的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后,应当立即解除原来的取保候审。笔者认为该规定并无必要。一、解除程序繁琐,缺乏逻辑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传、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逮捕五种刑事强制措施应是独立适用、互不包容的。因此,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既采用取保候审,同时又适用监视居住、逮捕等其他强制措施。当司法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时,前一种强制措施从理论上说无须解除,自后一种强制措施决定之时便应当自动失效。该《规定》引入不必要的解除程序,显然是冗余的。二、个别特殊规定,缺乏统一性。综观相关司法解释,除了取保候审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需要办理解除手续以外,其余强制措施的变更均无解除原强制措施的规定。同为强制措施,缘何仅仅变更取保候审需要办理解除手续?
    2023-06-11
    80人看过
  • 解除强制措施后多久撤案
    一、解除强制措施后多久撤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解除刑事强制措施后,如果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的,会立即撤销案件,嫌疑人被羁押的立即释放。二、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第一百八十四条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
    2023-06-11
    225人看过
  • 哪些单位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
    一、哪些单位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可以是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措施实施人员。《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是关于行政强制措施实施主体和实施人员的规定。其中,第一款是对一般实施主体的规定,第二款是关于行政强制措施权集中行使的特别规定,第三款是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人员的规定。二、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一)行政强制措施只能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过程中实施;(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形(四类情形: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三)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
    2024-01-29
    498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可以解除的情形
    一、行政强制措施可以解除的情形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1)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2)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3)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4)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5)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解除查封、扣押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当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出现时,可以解除,或申请解除。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1、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3、出示执法身份证4、四通知当事人到场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7、制作现
    2023-06-15
    201人看过
  • 案件移送后行政强制措施如何解除
    一、案件移送后行政强制措施如何解除行政违法行为涉及到刑事犯罪,行政机关移送案件到司法机关时,对涉案物品采取强制措施后,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一并移送。而不是解除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第二十一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行政机关应当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一并移送,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二、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2023-04-18
    340人看过
  • 强制措施解除以后能否再次实施
    一、强制措施解除以后能否再次实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强制措施解除后什么时候能再次实施是没有规定的,在实践中一般是符合条件的可以再次实施。二、强制措施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
    2023-06-02
    364人看过
  • 强制措施包含什么条件?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坏,避免危害,控制风险扩大,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的类型:(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财产;(三)扣押财产;(四)冻结存款和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刑拘是强制措施吗刑拘属于强制措施。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符合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以及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等情形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予以现行拘留。此时对犯罪嫌疑人的控制并非刑事处罚,而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九条
    2023-08-08
    243人看过
  • 解除强制措施是否是受追诉
    解除强制措施后,犯罪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对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说明案件已经立案,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不受追诉时效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是否一定要判决书生效后才能解除强制措施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并不是判决书生效后才能解除的,刑事强制措施期限届满或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
    2023-07-28
    254人看过
  • 可以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吗
    可以,应当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的情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变更强制措施的程序是什么?1、律师接受委托后,根据了解的案件情况,应当考虑未被逮捕或逮捕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符合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辩护律师应当为其申
    2023-07-24
    323人看过
  • 如何请求解除超期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这里的法定代理人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其他辩护人是指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2024-04-23
    273人看过
  • 公安结案后解除强制措施吗
    一、公安结案后解除强制措施吗公安机关调查结束后,以调查终止而结案的,对当事人或者物品采取强制措施的,调查终止时,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一)没有违法事实的;(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二、行政强制措施一般程序是怎样的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法律通常应在下列情况下授予行政主体对人身自由的立即限制权:(1)在醉酒、精神病发作等状态下,非管制不能避免对其本人的危险或对他人的安全构成威胁;(2)意欲自杀,非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3)存在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非管制不足以预防或救护的情形。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方
    2023-04-18
    211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公安机关没有足够证据认定犯罪人员存在犯罪行为,或者是需要变更其他的强制性措施。 解除取保候审不代表结案,因为取保候审只有一年的期限,如果到期仍无证据对该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的话,只有解除取保审,只有收到撤销案件决定书后,... 更多>

    #解除取保候审
    相关咨询
    • 交警强制措施如何解除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0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 (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 (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 (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 (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
    • 以前的强制措施是自动解除的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20
      采取新的强制措施后,以前的强制措施将自动终止。但强制措施一般是撤销或者变更,不需要自动终止。公安机关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 强制措施解除后还能侦查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0
      解除强制措施后,案件可以继续调查。因为强制措施有期限,强制措施到期后需要解除强制措施,与案件能否继续调查关系不大。强制措施解除后,公安机关认为案件需要继续调查,案件可以继续调查。
    • 如何解除交通行政强制措施,可以撤销交警强制措施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3
      交警作出的强制措施是属于行政行为,当事人对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通过的,可以撤销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
    • 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怎么写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7
      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李×系犯罪嫌疑人郭×委托律师。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解除对犯罪嫌疑人郭×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理由和法律依据 犯罪嫌疑人郭×因涉嫌故意伤害受害人李××和张××,于2001年3月18日被贵局刑事拘留,至今日为止,刑事拘留已满23天,超过法定期限9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和第75条之规定,申请贵局立即解除对犯罪嫌疑人郭×的刑事拘留。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