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型企业是否须遵循涉外法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0:04:46 125 人看过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外商投资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根据法律的属地管辖原则,理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受我国法律保护。

外商投资性公司投资设立企业的审批及条件

外商投资性公司投资设立企业的审批及条件是什么

一、投资性公司投资设立企业,按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另行报批。

二、投资性公司投资设立企业,投资性公司中折算出的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单独或与其他外国投资者一起投资的比例一般不低于其所投资设立企业的注册资本的,其投资设立的企业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出资比例低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应按照现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程序进行审批和登记。

三、投资资本

外国投资者以其在中国境内获得的人民币利润或因转股、清算等活动获得的人民币合法收益向投资性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或增资),投资性公司可将部分注册资本的全部或部分用于境内投资设立企业。投资性公司以上述注册资本所设企业凭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外汇管理部门核准外国投资者以人民币利润或其他人民币合法收益向投资性公司出资(或增资)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投资性公司出具的对所投资企业人民币出资来源与上述注册资本的书面说明等文件,即可向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及验资询证相关手续,无需再次办理投资性公司以人民币境内投资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

中外合资的投资性公司以来源于其中方投资者人民币出资的注册资本在境内设立企业,无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验资询证及外资外汇登记等外汇管理相关手续,可按普通境内企业的有关规定正常办理验资手续。

根据《公司法》第217条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1: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商投资相关文章
  • 涉外离婚法律遵循哪些规定?
    (一)法院管辖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涉外离婚的法律问题第一、夫妻双方均为中国人,一方在国外的。1)管辖法院。中国公民在国外未定居,其配偶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都由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离婚方式。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双方亲自到场,才能够确定婚姻关系的解除。因此,如果一方能够回来办理离婚自然
    2023-07-04
    106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成立的企业是否还应当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422号)规定:为便于各地准确理解和贯彻落实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法发[2002]575号),现就外国投资者实际出资比例低于25%的新办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外资低于25%企业)有关税务处理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适用税制问题。外资低于25%企业适用税制一律按照内资企业处理,不得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待遇。但国务院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二、关于税务登记问题。外资低于25%企业办理税务登记一律按照内资企业处理。但国务院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因此,根据文件规定,只有外资出资比例高于25%的情形才能算是外商投资资业。而外商投资企业用自由资金在中国境内投资并不属于外资。
    2023-06-06
    221人看过
  • 外商投资资企业隐名投资的法律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于2010年8月5日公布,并于2010年8月16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重点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变更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主要内容涉及四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未经行政审批的合同效力的认定规则,股权转让合同未经审批情形下的处理规则,外商投资企业隐名投资纠纷的处理规则,以及认定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出资责任的规则。一些投资者出于种种考虑,在投资过程中以他人的名义设立公司或收购股权。但一旦实际投资人与名义股东发生纠纷,实际投资人的权益就处于风险之中。一、隐名投资合同的效力问题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合同约定一方实际投资、另一方作为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无效情形的,人民法院应认定该合同有效。一方当事人仅以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或者未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外商投资企业的隐名投资
    2023-06-24
    313人看过
  • 重新投资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有机会?
    可以。1、外商独资企业是一家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若收购某公司后将变成外商投资企业;否则,该外商独资企业是普通的外商投资企业,因其是一家境内机构,某公司被收购后仍是内资企业。2、严格的外商企业再投资,就是指该外资企业参股别的企业,具体形式包括新设、并购(股权收购,就是你公司的情况),增资,除上述说的特殊情况外,所设立(或购买、参股)的企业仍为内资企业。3、还有一种情况是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所得再投资,如外方投资者(外商)以所投资的企业产生的利润去设立或购买一个企业,则后成立的企业和产生利润的企业一样,“都是外商做为股东成立的”,都是外商投资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154号国税函发[1995]154号四川省国家税务局:你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退税有关问题的请示》(川国税发[1995]0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中华
    2023-07-04
    288人看过
  • 意外伤害怎么解决:遵循法规遵循企业良心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职业病被诊断、鉴定之日起30当日内,向参保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单位不申请的,职工、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发生工伤可否给员工降薪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一经双方确认,就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任何一方提出调整岗位或调整薪资,必须有相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对于职工因公致残的等级不同做出了不同的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五级、六级伤残,除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之外,还规定了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但对于七级到十级伤残的职工对安排工作没有具体规定。这
    2023-07-07
    306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 再投资企业 性质
    一、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企业性质?1、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规定,再投资设立的企业的经营范围是属于鼓励类或允许类领域的,则无办理审批手续,直接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根据该法规的第八条,工商行政部门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企业类别栏目加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字样。该法规第十五条第一款亦有类同规定。因此,该企业并不具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属于外资企业。2、根据该法规第九条、第十五条第二款,所设立的公司经营范围涉及限制类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省级审批机关办理审批手续,然后再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其中,根据该法规第十八条的规定,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中外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的,审批机关向申请人下发批准文件,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加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字样。因此,若外资比例达不到25%的,则为内资企业;若外资比例达到25%的
    2023-03-23
    400人看过
  • 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务遵循哪些原则
    (一)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只能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具体要求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起诉、应诉,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凡是属于我国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我国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外国法院的裁判必须经我国法院依法审查并予承认后,才能在我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二)适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遵守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国际公约中的规定与国内法有冲突的适用公约规定,但是对于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三)司法豁免原则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人、外国组织以及国际组织提起民事诉讼,应当依照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以及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民事司法豁免是一种有限的豁免,即享有司法豁免权的人其所属国主管机关宣布放弃司法豁免的,或享有司法豁免权的人因私人事务涉及诉讼的,或享有司法豁免权的人向驻在国起诉引起反诉的,均不享有司
    2023-06-18
    389人看过
  • 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是指从事以下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
    (1)佣金代理:货物的销售代理商、经纪人或拍卖人或其他批发商通过收取费用在合同基础上对他人货物进行的销售及相关附属服务;(2)批发:对零售商和工业、商业、机构等用户或其他批发商的货物销售及相关附属服务;(3)零售:在固定地点或通过电视、电话、邮购、互联网络、自动售货机,对于供个人或团体消费使用的货物的销售及相关附属服务;(4)特许经营:为获取报酬或特许经营费通过签订合同授予他人使用其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
    2023-06-06
    211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可以成立商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成立和自愿参加商会、协会。商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开展相关活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十七条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成立和自愿参加商会、协会。商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开展相关活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外商设立公司后想要增加经营项目要怎么做在我国,公司想要增加经营范围,那么就得取办理变更登记,在办理变更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交下面的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有
    2023-04-17
    385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法法律体系规定是什么
    外商投资企业法第一条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第三条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的外资企业。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由国务院规定。第四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获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第五条国家对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第六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
    2023-03-22
    356人看过
  • 外资企业设立许可遵循什么程序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一、申请直销外资企业设立的许可程序申请人应当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将申请文件、资料报送商务部。商务部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90日内,经征求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二、直销外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许可程序直销外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依照申请设立直销外资企业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申报企业设立省级分支机构,由申报企业住所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转报。三、直销外资企业增加服务网点的许可程序直销外资企业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服务网点。在已批准从事直销的地区增加服务网点不需要报批,但其方案应通过省级商务主管
    2023-06-06
    60人看过
  • 外商投资公司企业法规定外商企业如何注销?
    一、外商投资公司企业法规定外商企业如何注销?外商企业注销首先需要获得公司的同意然后到原来注册登记的工商机关提出注销的请求,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工商局)如下:1、《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2、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3、清算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4、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5、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6、公开发行的报纸注销公告的报样(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受理您的注销申请);7、清算组成员《备案证明》;8、《指定(委托)书》;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二、外资提前终止合同、解散企业应提交的材料(商务局):1、企业申请(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2、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3、合营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提前终止合同、章程协议书或投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提前终止章程;4、承诺书(需法定代
    2023-06-02
    319人看过
  •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有那几种类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是指外国合营者(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我国法律,经批准同中国合营者(我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股权式经营企业。这种企业由中外双方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承担风险、分配利润,多采用公司制。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作企业,是指外国合作者(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依照我国法律,经批准同中国合营者(我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契约式经营企业。中外双方投资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投资或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合作方式灵活。3、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简称外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依照我国法律,经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外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
    2023-06-09
    328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法及其主要法律法规
    外商投资企业法是指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组织和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的总称,是由众多的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立法规范形成的一个法律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设立与登记程序、法律地位、投资关系、法律文件、中外双方的权利义务、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劳动关系、税收、外汇管理、解散与清算等。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立法是伴随着我国的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而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的,至今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的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体系,其中重要的法律、法规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等。除此之外,外商投资企业的主管部门(商务部)和相关部门(主要是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还颁布了大量的部门规章,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关于举办股
    2023-06-06
    229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外商”,又称为“外国投资者”,这里强调的是外国国籍,包括在中国境外、依照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设立的公司... 更多>

    #外商投资
    相关咨询
    • 做外商投资是法人投资还是外资企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7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是内资还是外资的回答为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可以起字号,并可以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也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 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可以用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8
      现在不分外商投资、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国企业了(统称外商投资企业),都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税率是25%。
    • 外商投资生产型企业注册资本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7
      外商投资生产型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公司法》最低要求,理论上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最低3万人民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10万元,但企业注册资本应与企业的经营规模相匹配。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企业及1000万美元以下的允许类企业,各区商务委就可审批;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1亿美元的鼓励类、允许类企业及1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的限制类企业,由上海市商务委审批。具体参照《外商投资产业指
    • 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需要注册外商投资企业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如果还是国外的投资,就要申请如果是以该外商独资企业的自有资金投资的话,新企业就是内资企业了,不需该批准证书
    • 涉外交通事故必须遵循什么法律原则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30
      (一)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 办理涉外行政案件,应当严格依照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坚持平等原则和对等原则,严格履行有关国际条约。当国内法与我国所承担的国际条约义务发生冲突时,应当适用国际条约的有关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涉外交通事件处置过程中,有责任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充分适用各种法律手段制裁不法行为,不允许任何有损国家主权的事情发生。 处理涉外道路交通事故是项原则性很强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