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给予罚款的有什么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4 00:20:17 282 人看过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无证驾驶摩托车对于当事人同样需要承担起法律的责任,如果有驾驶证而未携带的,那么同样需要承担责任,这也是为了让违法者付出该有的代价,驾驶车辆必须要有证件才能驾驶,这也是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23: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出境、入境人员有哪些情形的,给予行政处罚
    一、出境、入境人员有哪些情形的,给予行政处罚1、出境、入境人员下列情形会给予行政处罚: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外国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查验其出境入境证件的;外国人拒不交验居留证件的;法定其他情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1)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2)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3)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4)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二、遣送出境的执行机关是怎么规定的1、执行和监视强制外国人出境的工作,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文书或者公文进行:(1)对判处独立适用驱逐
    2023-06-11
    137人看过
  • 给予公务员奖励的情形有哪些
    (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勇于担当,工作实绩显著的;(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四)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五)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六)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七)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八)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九)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十)有其他突出功绩的。律师补充:1、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称号。2、对受奖励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予以表彰,并对受奖励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金或者其他待遇。【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二条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勇于担当,工作实绩显著的;(二)
    2023-05-06
    293人看过
  • 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不送达拘留所执行的情形有什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2024-05-16
    119人看过
  • 规定辞退员工不给予赔偿有什么情形
    一、规定辞退员工不给予赔偿有什么情形只要符合《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可以不用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被公司辞退不赔偿怎么办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何申请劳动仲裁:(一)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
    2023-06-18
    397人看过
  • 有关行政处罚不给予的情况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
    2023-07-04
    122人看过
  • 给予党员开除党籍的情形有哪些?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给予教师开除处分的权限决定有哪些给予教师开除处分的权限决定的有: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党内严
    2023-08-04
    322人看过
  • 职务作品可以给予奖励的情形有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律师补充:1、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后,权利在规定的保护期内,依法转移。2、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变更、终止后,权利在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由国家享有。【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
    2023-05-06
    298人看过
  • 醉驾是否有免予处罚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3、“醉驾免于刑事处罚”要求的条件为: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一、醉驾免于刑事处罚和不起诉的区别如下:1、两者的性质不同醉驾免予刑事处罚是针对的对象是已经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不起诉的对象则包括不构成犯罪、指控犯罪证据不足或存疑、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2、两者作出判定的机关不同醉驾免予刑事处罚由法院作出判定,而不起诉决定则由检察院作出判定。3、两者作出判定的时间不同免予刑事处罚适用于案件审理阶段,而不起诉适用于审查起诉阶段。4、两者的处理过程不同醉驾免予刑事处罚是由于醉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2023-06-23
    374人看过
  • 会产生贷款罚息的有哪些情形
    贷款的时候是会有利息,无论是房贷还是车贷都会有一定的利息,作为贷款者是需要了解清楚。但是大家知道吗?贷款除了利息之外,还有罚息的可能性,在生活中人们应该要区分开来。那么,会产生贷款罚息的有哪些情形?会产生贷款罚息的有哪些情形?情况一:逾期还款逾期产生的罚息是最好理解的,你跟银行或者其他贷款机构签订了贷款合同,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如果超过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你仍然不还款,借款方也需要承受一定的损失,自然会采取一些惩罚措施。逾期产生的还款罚息是怎么规定的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对逾期贷款,从逾期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由上可
    2023-05-05
    254人看过
  • 应当予以逮捕的情形都有什么
    一、应当予以逮捕的情形都有什么应当予以逮捕的情形都有: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二、逮捕后律师可以看卷吗逮捕后律师可以看卷。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之内宣布逮捕,宣布逮捕之后公安机关有二个月的侦查期限,在二个月内必须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在移送审查起诉之前(也就是侦查阶段)律师是没权查阅卷宗的,只有案卷到了检察院,律师才有权利申请查阅卷宗。三、批捕会通知家属吗批捕会通知家属。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侦查部门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对于无法通知的,在
    2023-05-22
    127人看过
  • 强奸罪予以立案的情形有什么
    强奸罪予以立案的情形有: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24-04-24
    140人看过
  • 准予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什么
    一、准予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什么准予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如下:(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二、变更子女的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
    2024-01-16
    290人看过
  • 法院有什么准予离婚情形
    法院准予离婚情形: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5、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法院准予离婚的标准是什么?法院判决离婚案件唯一的标准就是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就会判决离婚。认定标准有:(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2023-07-23
    106人看过
  • 有什么情形应当予以逮捕
    一、有什么情形应当予以逮捕有证据证明该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并且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当他们发生以下五种情况或者有倾向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
    2023-04-19
    16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给予受理,不给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8-16
      (一)给予受理的情形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二)不给予受理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1)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 什么是执行不予处罚及不予处罚的情形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21
      不给予行政处罚的条件: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无危害后果;第一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纠正;行政机关两年内未发现的。
    • 招标人有什么行为会给予罚款并处罚款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以罚款的,并处罚款:(一)未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二)未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成交供应商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四)未按规定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的。
    • 什么情形下受害人有给予赔偿的权利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
    • 给予监外执行的情形。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0-22
      对于被判有期徒刑或拘留的罪犯,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可以暂时在监狱外执行。(1)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2)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立,适用于暂时在监狱外执行不危害社会的情况。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适用保险以外的医生可能有社会危险的罪犯和自残的罪犯,不得保险以外的医生。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