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租赁合同承租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1、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仓库的义务,没有约定的,按照仓库的性质使用;
2、妥善保管仓库的义务;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义务。
一、租赁合同约定租赁人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的义务:一、支付租金。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三、妥善保管租赁物。四、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五、通知义务。六、返还租赁物。
二、租赁合同,承租人有什么义务
1、支付租金。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3、妥善保管租赁物。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5、通知义务。6、返还租赁物。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逾期不返还,即构成违约,须给付违约金或逾期租金。
三、应该如何履行租赁人的行使租赁物的义务
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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