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离婚诉讼中的两项特别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0:05:00 124 人看过

诉讼离婚中的两项特别规定具体如下:男方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一般不得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一、如果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想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法院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对于调解无效,双方感情已破裂的,一般会准予离婚。但是对于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而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三、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否有权提出离婚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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