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产品责任主体怎样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5 16:10:43 268 人看过

侵权责任的主体的认定如下:

1、适用过错归责原则的,过错方是责任主体

2、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由法律规定的主体担责;

3、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一般由未履行特定职责或义务的人担责。

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8: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产品合同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区别是怎样的?
    1、是责任主体不同。产品责任中,受害人选择侵权之诉,可选择生产者或销售者,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作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但受害人选择合同之诉,则只能将合同关系的合同另一方作为责任主体。2、是抗辩事由不同。抗辩事由分法定抗辩事由及约定抗辩事由(即设定免责条款)。产品责任中,产品有缺陷,生产者并非在任何情形下皆可承担责任,各国在产品责任法律中均规定了有关法定免责事由,诸如:“自担风险”、“非正常使用”、“滥用产品以及擅自改动产品”、“开发风险”、“产品未投入流通”,等等,但对消费者发现产品有缺陷而使用该产品造成损害的情形,并不作为抗辩事由,而仅仅作为减少赔偿责任的依据,故就产品责任而言,各国均未允许当事人事先设定免责条款免除其产品责任。而在合同责任中,除法定抗辩事由(如不可抗力等)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事先约定免责事由。3、是责任形式不同。产品责任的责任形式仅一种,即损害赔偿。各国虽然对损害
    2023-04-13
    170人看过
  • 产品瑕疵担保责任的责任主体
    产品瑕疵担保责任的责任主体买受者。产品瑕疵责任的特点:1、产品瑕疵责任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责任,是一种特殊侵权责任,当事人无权协商;2、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对产品瑕疵造成的损害负连带责任。如果产品瑕疵属于产品运输者,仓储者的责任,由产品制造者,销售者追偿。产品缺陷责任和产品瑕疵责任的区别:1、产生依据不同:瑕疵与缺陷分别是二者的产生依据,瑕疵与缺陷的不同直接导致了两种责任的区分。瑕疵与缺陷不仅是二者的区分标志,也是两种责任在产生依据上不同的表现;2、性质不同:产品瑕疵责任是一种单纯的违约责任,是以当事人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为责任承担前提,也可以说是一种合同责任。产品缺陷责任则是典型的侵权责任,又因生产者产品责任和销售者产品责任的不同而区分为特殊侵权责任和一般侵权责任;3、归责原则不同:只要销售的产品存在瑕疵,销售者就应当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论是否造成损害后果,也不论销售者是否有过错。在我国,生产
    2023-08-12
    337人看过
  • 影视作品网络侵权的责任主体
    一、影视作品网络侵权的责任主体因为互联网中网络主体的虚拟化特征,导致网络侵权案件中很难有直接证据确定侵权责任主体。加之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中存在多个主体,例如侵权网站的版权人、该网站行政部门备案的登记人、网站的经营者、网站英文或中文域名持有人、具体侵权行为的实施人等。在互联网出现的初期,侵权网站的版权人、该网站行政部门备案的登记人、网站的经营者、网站英文或中文域名持有人、具体侵权行为的实施人大多为同一人,因此侵权责任主体相对比较容易确认,也不存在侵权责任的划分。但是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越来越多的侵权人开始将侵权网站的版权人、网站ICP备案登记人、网站经营者、域名持有人、以及具体侵权行为实施人相分离,采用多个主体进行登记,不断采取各种措施归避法律,增加了权利人确认侵权责任主体的难度。可以认为,该类案件的首要难点就是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在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的审理中,一般依据被告的主体
    2023-06-07
    98人看过
  • 影视作品网络侵权的责任主体及网友侵权的特征、责任
    一、影视作品网络侵权的责任主体因为互联网中网络主体的虚拟化特征,导致网络侵权案件中很难有直接证据确定侵权责任主体。加之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中存在多个主体,例如侵权网站的版权人、该网站行政部门备案的登记人、网站的经营者、网站英文或中文域名持有人、具体侵权行为的实施人等。在互联网出现的初期,侵权网站的版权人、该网站行政部门备案的登记人、网站的经营者、网站英文或中文域名持有人、具体侵权行为的实施人大多为同一人,因此侵权责任主体相对比较容易确认,也不存在侵权责任的划分。但是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越来越多的侵权人开始将侵权网站的版权人、网站ICP备案登记人、网站经营者、域名持有人、以及具体侵权行为实施人相分离,采用多个主体进行登记,不断采取各种措施归避法律,增加了权利人确认侵权责任主体的难度。可以认为,该类案件的首要难点就是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在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的审理中,一般依据被告的主体
    2023-02-22
    350人看过
  • 产品侵权责任和产品合同责任竞合怎么办
    产品侵权责任和产品合同责任竞合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六条【责任竞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一、产品侵权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二百零二条【产品生产者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被侵权人请求损害赔偿的途径和先行赔偿人追偿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第一千二百零四条【生产者和销售者对有过错第三人的追偿权】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
    2023-02-14
    341人看过
  • 怎样认定职务侵权的责任?
    认定职务侵权行为需要从它的构成要件进行了解。职务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就包括以下几点:(1)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委托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或公民也被视为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侵权行为的发生必须是执行职务所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非职务行为、个人行为不构成职务侵权。(3)必须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损失。对合法权益的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失。财产损失只限于直接财产损失,间接财产损失不在国家赔偿范围之列。人身损失主要是指对公民生命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的损害。(4)职务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职务侵权行为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是在执行职务中侵犯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遭受职务侵权行为,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两大类:一是因行政违法行为要求的行政赔偿;二是因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
    2023-06-07
    341人看过
  • 第三人侵权责任主体的界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致害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对于该条规定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属于过错责任原则,即如果第三人没有主观过错,那么第三人就不承担侵权责任。但对于该条规定的受害人因第三人的过错而受到侵害,其有权向动物饲养者或者管理者主张侵权责任,从该条我们可以看到,实际上该条的归责原则属于混合型归责原则,既对于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受害人损害的,第三人承担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对于动物的饲养者及管理者承担的责任为无过错责任。一、已经遗弃的流浪狗咬人算谁的责任1、由流浪狗的原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但流浪狗被遗弃后,事实上难以找到原所有人。2、由喂食流浪狗的人承担责任。如果长年给流浪动物供食,让流浪动物活动并居留,就已经构成特殊的饲
    2023-02-04
    148人看过
  • 印刷品版权及侵权责任怎么认定?
    印刷品版权是受到保护的,如果存在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的就构成了侵权行为,有关侵权责任是: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所谓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所谓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因侵犯著作权被追究刑事责任,又犯侵犯著作权罪的;(2)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3)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023-06-26
    172人看过
  • 水污染责任纠纷侵权责任主体是谁?
    水污染责任纠纷侵权责任主体是造成环境被污染的企业或者是个人,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污染责任是指因工业活动或者其他人为原因,导致自然环境遭受污染或者破坏,从而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权益或者公共环境、其他公共财产遭受损害,或者有造成损害的危险时,侵权人所应当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第一千二百三十条的规定,环境污染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此,环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与一般民事侵权责任构成“四要件”不同,前者因无需“主观过错”为要件,故属于“三要件”责任构成。同时,上述情由也导致环境污染责任包括一般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和法定的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前者是真正意义上的侵权责任,后者属于法律规定的环境污染特殊侵权责任。一、水污染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3-06-23
    293人看过
  • 道路施工侵权怎么认定责任,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一、道路施工侵权怎么认定责任发生道路施工侵权行为后,如果是施工单位没有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的,例如没有设立警示标志等,由施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致害责任和窨井等地下设施致害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侵权责任归责原则1、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为归责的依据,并以过错作为确立责任和责任范围的基础的归责原则。2、过错推定过错推定,也称过失推定,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具有过错,如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推定是根据法定的基础事实
    2024-02-01
    111人看过
  • 什么是产品责任,产品责任侵权赔偿有哪些规定?
    一、什么是产品责任侵权(一)产品责任侵权——产品存在缺陷。所谓“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1、设计缺陷,指产品设计时在产品结构、配方等方面存在不合理的危险;2、制造缺陷,指产品在制造、加工过程中,因原材料、配件、工艺程序等方面存在错误,导致制作的最终产品具有不合理的危险;3、指示缺陷,指产品设计、生产均无问题,质量也符合标准,只是未对产品的安全使用提供充分的提示和警告。(二)产品责任侵权——须有人身、财产损害的事实。产品侵权责任中的损害事实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人身损害包括致人死亡和致人伤残,对其赔偿范围,与一般侵权行为致人损害的赔偿范围相同之处。(三)产品责任侵权——须有因果关系。产品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要件,是指产品的缺陷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确认
    2023-03-16
    389人看过
  • 怎么计算产品侵权责任?
    “要求产品侵权责任赔偿的方式有: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医疗产品侵权责任的范围有什么1、医疗产品侵权责任的范围有: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的患者损害。且基于前述的侵权行为,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中华人
    2023-07-06
    345人看过
  • 外观专利侵权责任主体
    法律综合知识
    一、外观专利侵权责任主体《专利法》第60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该条规定了三种专利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1、被侵权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2、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收益;3、按照专利许可费的倍数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1条规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又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即法定赔偿。与商标侵权赔偿相比,专利侵权可以按照专利许可费的倍数来计算。高院规定第20条:“人民法院依照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
    2021-10-11
    250人看过
  • 产品责任侵权责任举证如何分配?
    产品责任侵权责任举证分配:产品侵权案件中,双方当事人都有相对的举证责任,主要有三类举证责任,包括免责举证。(一)受害人(原告)的举证责任构成产品侵权,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有:1、必须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实;2、产品存在缺陷;3、产品缺陷与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生产者、销售者将产品投入市场时缺陷已经存在。依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证据规则,没有将产品侵权案件的任何一个构成要件举证责任分配给被告,即原告有义务对以上所有事实条件承担举证责任。(二)生产者(被告)的免责举证责任生产者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但不是绝对责任。生产者若要免责,则应对免责事项负举证责任。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三)销售者(
    2023-06-17
    17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侵权责任主体是谁?侵权责任怎么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30
      承担行政侵权责任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及存在过错的公务人员。 行政机关在做出违法行政行为之后,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违法行为做出的实际主体并不是行政机关这一并无实际行动和思维能力的组织,而是行政机关内部的公务员。由于公务员的行为是代表行政机关作出的,因此在发生侵权之后应当由行政机关承担责任。因此行政侵权责任主体是行政机关(行政主体)。但是,在行政机关承担了责任之后,由于过错是由某个特定的公务员做出的,因而
    • 产品责任有哪些责任主体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19
      首先,视为生产者的主体有:产品授权贴标的商标所有人、产品的进口商、不能指明生产者也不能指明供货者时的销售者; 其次,视为销售者的主体有:被借用营业执照的持有人、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 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的缺陷造成他人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产品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不论产品所存在的缺陷是来源于生产
    • 专利权的产品侵权责任怎么认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03
      1、有被侵犯的对象:即侵犯的必须是受专利法保护的专利产品或方法,对于已经过期,宣告无效或放弃的专利的实施,不构成侵权; 2、有法定的侵权行为:如制造、使用、销售或许诺销售、进口别人的专利产品,或使用了别人的专利方法,使用、销售、进口了以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即以赢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如果专门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技术或个人出自爱好或自用等非盈利目的制造、使用
    • 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举证责任是怎样的产品质量侵权责任的性质是怎样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8
      一般侵权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责任分配比较明确,但在特殊侵权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产品质量侵权责任,是因缺陷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时,产品的生产者及销售者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
    • 侵权责任赔偿怎么认定,如何认定侵权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5
      名誉侵权责任怎么认定: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比如医院未经患者同意,无意中公布了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或艾滋病等病情信息,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