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非正常损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06:10:28 151 人看过

一、存货的非正常损耗主要有两种原因

(一)自然灾害损失;

(二)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

前者在扣除保险公司等赔偿后计入“营业外支出”,后者在扣除有关责任人员赔偿后计入“管理费用”。但是“自然灾害损失”,必须是“事前不可知、事中不可控、事后有证据”的损失。对于原因不明的损失,只能归于“管理不善”,计入“营业外支出”。

二、有关税收事项

1、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条例,非正常损耗,不论是什么原因,对应转出相应的进项税额;

对于毁损的存货是否要转出进项税额?对于毁损的存货是否要转出进项税额?有不同的观点:

(1)、认为可不转出,因为存货毁损,与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被盗、霉烂变质”不同,税法也没有对这方面要转出进项税的规定,对此项存货损失,所以可以不作转出进项税的处理;

(2)、应转出。虽然没有明确的法规要求这种情况进项税要转出,但从增值税计税原理来讲,企业为生产或流通购进货物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可从当期销项税中抵扣,但这种抵扣是有条件的,即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是用于应税生产或流通的购进货物所负担的进项税额。既然存货已毁损而不能用于生产应税货物或进入流通,当然也就不能抵扣。两种说法都有道理,你是倾向于后者,还是更欣赏前者?

2、所得税处理对于计入“管理费用”的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因为属于责任单位管理上的原因,国家不可能因此而受税款的损失,因此这部分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而对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是企业主观原因造成的。

根据国税发[1997]190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坏账损失,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等人类无法抗拒因素造成的非常损失,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该可以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管理费用”中存货的非正常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须作纳税调增,而“营业外支出”中的损失,可在税前扣除,不用作纳税调整。

三、那么该如何理解当存货发生以下一项或若干情况时,应当视为永久或实质性损害

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3.经营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我认为应该是客观原因造成上述情况的才能扣除。不过事实上税务也不可能那么认真的,不管什么原因,只要报恐怕一般都会批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13: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库存商品损失如何划分正常和非正常?
    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其他非正常损失。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据此,企业库存商品(产成品)发生政策性亏损挂帐和商品削价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2023-04-30
    240人看过
  • 存货损失如何做财税处理
    在对存货损失的处理上,会计制度规定:由于预见存货可能遭受损失或不合市价,出于会计上的谨慎性,企业在期末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税法上不予认可;对于正常的存货损失,会计处理等同于税法,在本年利润中直接扣除;对于存货的非正常损失,会计上分两种情况在本年利润中直接扣除,即自然灾害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等赔偿后记入营业外支出,而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扣除有关责任人员赔偿后记入管理费用。一、存货损失的税收处理1.增值税方面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企业在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之前,已将该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申报抵扣,则应当在该批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当期,将该批货物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2.所得税方面对于因管理不善记入管理费用和因自然灾害记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非正常损失,如果具备第13号令中规定认定的证据,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准予在当期税前
    2023-04-24
    466人看过
  • 会计和税务处理中有哪些常见问题
    A:会计制度比较明确。捐赠费用,在正常经营期间发生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按性质划分为开办费。至于开办费:(1)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捐赠与其他开办费一样,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计入损益,借记“管理费”科目并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2)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规定,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企业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应当将企业在首次执行日的开办费余额全部确认为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的管理费用。在税收方面,我们认为,无论捐赠费用是计入开办费还是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都应按照捐赠费用的税收规定分别处理。它可能涉及以下问题:(1)是否可以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2023-05-08
    437人看过
  • 存货的盘亏和毁损的会计处理
    存货盘亏、毁损的原因有多种,报经批准后,应根据不同的原因,分别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1.属于自然损耗产生的定额内损耗,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2.属于收发计量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或毁损,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然后将净损失记入管理费用;3.属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和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然后将净损失转作营业外支出。【例4-35】某企业在存货清查中发现毁损乙种原料1000千克,每千克计划成本30元,确定应交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为5000元,残料作价200元,已入废料仓库。盘亏丙种材料100千克,每千克计划成本20元,查明其应交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为34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超支2%。批准前: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37980贷:原材料——原料及主要材料32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340材料成本差异6
    2023-04-24
    490人看过
  • 非正常运输导致货物损失不赔
    1、如果在购买保险时就是以非营运车的名义进行登记的,又能够证明车子是自用的性质,保险公司是应该按照保险条款进行赔付的。2、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的名称,与车辆的户头要相一致,即能证明是自用车辆拉运自己的货物,方能够得到保险公司赔付。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可以拉货吗一、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可以拉货吗1、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可以拉货,会在行驶证上标注出来,一般允许核载450kg的货物,超载会被处罚。自用小货车不需要办营运证。进行经营性质的商业运输行为的货车按照法律的要求,必须办理道路营运手续,没有营运手续而擅自从事运输的,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罚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
    2023-07-17
    330人看过
  • 套期保值会计与税务处理存在哪些不同之处
    套期保值(以下简称套期),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消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公允价值套期的价值变动源于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现金流量套期的现金流量变动源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在会计处理上,公允价值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套期工具为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为非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账面价值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
    2023-04-27
    295人看过
  • 怎样处理库存正常损耗
    问:我们是一家油品经营公司,年底盘存的时候,发现油罐里的油品比账面少,但是在国家“散装液体石油产品损耗”额定的损耗额度之内。按照规定是可以作为正常损耗。我想知道入账的程序是啥样的?比如是平时按照"散装液体石油产品损耗"规定的比率提取损耗转到成本,还是按照盘存的差额,给税局写申请报批?答:按照贵公司业务经营性质,关于易耗材料在规定范围内的正常消耗,公司可以按照在规定范围内的比率,在日常业务处理过程中提取消耗转成本,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如果日常没有处理,年末盘点时,按照实际损耗(在规定的比率计算内)一次性转消耗入成本,也是没有问题的。无论采取哪种方法,要符合一贯性原则,同时要报请所属税务备案申请。税务处理:根据《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五条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第九条下
    2023-06-12
    85人看过
  • 税收返还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有哪些新的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将税收返还作为政府补助的四种形式之一,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会计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企业收到的税收返还,在会计处理上,根据《财政部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法规》(财会字[1995]6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00]3号)这两个文件精神,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按照国家法规实行所得税先征后返的公司,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冲减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所得税”科目。二、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先退、先征税后返还的营业税、消费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商品销售税金附加”“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对于直接减免的营业税、消费税,不作帐
    2023-06-12
    157人看过
  • 处理非正常户的办税员
    办税人名下有非正常户,帮助纳税人填写《解除非正常户申请审批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转入正常户管理。税务非正常户,是指纳税人税务违规,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仍不改正,并经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核查,而查无下落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吊销营业执照纳税人的非正常户认定管理纳税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不能接受正常的税务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第二条规定,可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进行管理。(一)非正常户的认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或虽有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但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仍无法使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税务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用簿和发票的使
    2023-07-15
    213人看过
  • 非正常股权转让的税务如何处理
    一、无偿转让例1:A公司持有B公司1000万元的股权,现A公司将该股权无偿转让给C公司(三者都是居民企业,下同)。(一)转让方(A公司)的处理1、会计处理A公司会计处理如下:借:投资收益1000贷:长期股权投资10002、税务处理由于无偿转让,A公司产生1000万元的股权转让损失,但这笔股权转让损失不能税前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因此,A公司无偿赠送产生的损失不能税前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二)受让方(C公司)的处理1、会计处理C公司会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1000贷:资本公积10002、税务处理笔者认为,受让方有两种税务处理方法,一是立即纳税法,二是延迟纳税法。
    2023-05-05
    361人看过
  • 税务非正常户的后果
    成为国税非正常户不是终身的,是可以变成正常户的,进行罚款处理后,税务局就会恢复为正常户了。对法人影响1、其法人或财务负责人曾任非正常户的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将严格控制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放数量以及最高开票限额。2、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企业,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纳税信用被判为D级会有什么后果)。3、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将在全国范围内无法开办新公司、办理相关股权转移等.4、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企业所得税欠税会怎样企业因资金困难无法缴纳欠税,该笔欠税将会无限期追征,并产生如下不利影响:(一)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二)税务机关会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
    2023-04-02
    162人看过
  • 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如果是管理不善导致的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如果是自然灾害导致的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非正常损失所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的内容如下: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哪些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1、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区别主要在于纳税的主体,
    2023-08-11
    192人看过
  • 股权处置损失的税务处理技巧有哪些
    企业进行股权投资要么产生投资收益,要么导致投资亏损,其中股权投资损失包括股权持有损失和股权处置损失。关于股权投资损失的税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等一系列相关文件都进行了明确。根据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和国税函[2008]264号文件的规定,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但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损失连续向后结转5年仍不能从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中扣除的,准予在该股权投资转让年度后第6年一次性扣除。【例】甲公司2001年度协议转让一项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200万元,取得转让所得120万元,会计上确认的投资损失为80万元。但根据国税发[2000
    2023-05-04
    138人看过
  • 存货发出业务常见的会计造假的一些手段
    1、存货发出时选用的计价方法不合理、不适当存货的计价方法各有其优缺点和适用范围,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并结合每一种计价方法的特点来选用存货计价方法。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是:(1)一些材料种类不多,材料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小型工业企业选用计划成本对材料进行日常核算,造成材料计划成本的制定缺乏依据和稳定性;而一些材料品种较多的大型工业企业却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的核算,从而增加了核算的工作量,不能适应材料管理和核算的需要。对这类问题,审查人员首先应了解该企业选用何种方法,然后调查该企业材料管理和核算方面的基本情况,确定选用方法的合理性。(2)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材料或商品产成品的工商企业,不能根据材料、商品的变动状况、物价走势、管理要求确定合理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如有些企业存货的增减变动比较频繁,品种规格较多,一般应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发出成本,但却选用了个别计
    2023-06-01
    253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抵扣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0
      1、如题所述,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所涉进项税不得抵扣销项税,在相关税收规定中已有明确,如题所指的自然灾害所致进项税无需作转出处理;2、以下摘录相关依据予以参考:《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38号)规定:“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
    • 商品库存损失怎么划分正常与不正常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3
      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其他非正常损失。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据此,企业库存商品(产成品)发生政策性亏损挂帐和商品削价损失不属于
    • 库存商品损失如何划分正常和非正常?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其他非正常损失。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据此,企业库存商品(产成品)发生政策性亏损挂帐和商品削价损失不属于
    • 税务局查出我的会计证明我是非正常户,会计证明会计证明会计失效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3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人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3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 非正常户的处罚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5
      首先所谓非正常户: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并经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再次去国税局查看营业牌照税务登记信息是否被划归为非正常户,确定为非正常户后,依据规定流程缴纳处理公司的违章处理、流失发票缴销、欠税清缴后,在综合征管软件中是可以进行非正常户解除处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